第九十六章 他的路(二)
南方的关注重点在华国的实业,因为那是民众们真正的饭碗。
核心在儿童,因为在他眼中,她们不是华国的未来,而是未来的华国!
而把这些联系起来的突破点,他选择在了流行文化这个层面。
连眼界宽广如窦老,都笑叹他是个妖怪,这也不全然是无的放矢。
因为南方向他提出的,不止是用文化带动实体经济那么简单。
骚货更是非常风骚的画出了一只大雁的模样来。
经济学里,有非常知名的雁型理论,简单说,就是下游产业的逐层转移。
缺乏技术含量和利润空间的,又需要消耗大量人力和自然资源的产业,从每国向下传递。
传到倭国和棒国,再由他们传到华国乃至阿三国,再依次传递下去。
这已经成为一个既定的经济形式了,想突破,需要极长的时间,和无尽的毅力。
但,南方却从互联网发展中,察觉到了一个全新的契机...文化雁型。
雁头是坐拥着无数文化瑰宝的华国,雁翼是倭国棒国乃至弯弯港岛等地区,而大雁的进击方向,是每国!和腐国!!
是的,南方从未把倭国和棒国当成是对手,对于他来说,这些是需要向之借鉴甚至同化枝节,需要保持警醒,但,还远不够让他视作对手。
自身即是普世的每国文化,和蔫儿坏的腐国文化,才是。
先说腐国吧。
南方跑过很多地方,很多很多。
但他跑的地方,却总有点小奇妙。
就像在法兰西时,很多人都会选择去巴黎马赛那些热门城市热门景点打卡。
但南方却选择了一头扎进了名不见经传的格拉斯,只是因为,那里有他感兴趣的故事,他想去寻找故事的痕迹。
旅行的意义是让自己更充实更快乐,而不是为了拿去装。
腐国也是一样,那些宫桥厅殿他也去了,但连走马观花都算不上,他的目标,是帝国理工。
因为那周围,至今还有些在营业的音乐小酒吧,爵士吧什么的。
里面,曾经诞生过好几只风格浓重的乐队。当时的酒吧的主人将二楼的房间用极低的价格租给了爱音乐的年轻人。
而那些年轻人,就是在这些小酒吧里招募同好,甚至开始他们的首场演出。
但这一去,却是让他读到了腐国的另一角度。
当时,正值一五年的下半年,华国正是被他们热议的话题之一。
当时华国的股市等情况,甚至还被拍成了纪录片,供民众反复咀嚼。
可味道,非常不对。
色彩。被采访的华国民众明明很多是带着希望和信心的语气,但被低沉BGM一加,翻译字幕再这么微妙一调,整个色彩,可就全然不同了。
还得配上主持人意味深长的评价。
南方愤怒。
然后,平静。
是,他从骨子里面,可是说还是枚愤青。
但他也知道,愤怒本身,并没具备太多的能量。与其辩解谩骂,还不如好好去了解一下,这种情形的生根土壤。
然后,去做点真正有用事情。
于是酒吧旅行的计划,改变了。
白天他找朋友帮忙进到大学里,去他们的图书馆,运气好的话,还能赶上一两场辩论会。
晚上依然泡吧,但对那些乐队房间已经没兴趣了,他只是凝神听当地人的攀谈,甚至融入进去。
回房间后,当天能买到的所有主流报纸,和收视率最高的节目,一起仔细看。
然后,他慢慢的读懂了,什么叫做潜移默化的文化影响力。
腐国,似乎有种卓尔不群的奇妙优越感,非常喜欢点评。
就像他们酒菜都不咋地,却办出了极有影响力的红酒乃至餐饮杂志一样。
科学界里那本赫赫有名的《NATURE》,也出自他们的手笔。
但,还有时政类的呢?...甚至还有以教材为主体的系列儿童读物呢?
原本只有四天的旅行计划,南方硬是拼着请假调休也延长到了八天。
等离开时,不但脑子里已经有了轮廓,也连口音都带上了浓浓的“蓝领轮蹲”腔。
搞事情?...要搞,那就大家一起搞嘛~才热闹撒~
再说每国。
可能南方对于华裔银行事件的那种激愤,让人难以理解,但若跟他一样,从唐人街的老人们嘴里得知细由,也许能体会了。
南方之前最感兴趣的,是每国文化逐渐主流化的过程,还有,当地华裔在这种文化里的生存状态。
这种课题,从留学生那里,从旅居一代那里,是没法探求到的。
只有去唐人街,从那些见证了两三代变迁的老者那里,才能寻见真正的脉络。
而结果...
还是举例子吧:
很巧,就在这个月初,每国有部肥皂剧刚刚上线,后来被译名为《初来乍到》。
这部剧,并不算每国首部以亚裔为主角的电视剧集。
但,它将成为近年最有影响的一部亚裔剧,以反映华裔家庭生活为主,甚至会拍出接二连三的续集。
剧本最初是根据小说改编的,而小说的原作者就是名华裔,实打实的移二代,父母从弯弯过去,在每国生下他。
小说其实也像他的自传,讲述他从少年时期开始,在东西方两种文化冲击下,所面对的那些压抑和困惑。
但如果真这么拍,哪有每国人会爱看啊?
所以经过每国制片人的一番拆解,故事就有了全然不同的面貌。
喜欢每国华文的父亲永远笑嘻嘻的。
而代表着坚守华国文化的母亲却时常纠结和痛苦。痛苦的原因之一,居然是她真的热爱每国食物,而不愿意承认和面对。
果然,每国观众很喜欢。
他们喜欢看抄袭著名餐厅装修风格的父亲,也喜欢看没逛过超市,只爱在菜市场里吵吵嚷嚷的母亲,觉得这样非常华国。
这些是迎合吧。但,也有部分,很真实。
譬如故事的主角,那个移二代男孩。
华国文化对于他来说,就是酱油、就是瓷碗、就是熊猫、长城。
曾经很伟大,但是,现在不酷。
对他的吸引力,甚至连牙买加都比不上,至少那里还诞生了两种黑炮风格。
是的,其实对于孩子来说,文化就是这么简单,听起来很厉害,但是不酷不吸引人,所以我不喜欢。
相对新一代的华裔,同样在每国的棒裔,要团结的多。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棒流文化带来的凝聚力和自信心,所以他们更是卖力鼓吹。
而华裔的孩子呢?往往迷失在黑白之间,努力去寻找一份认同。
孩子是孩子,有钱并不一定受欢迎,你得有性格,得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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