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二合一)
第140章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二合一)
“一个不能够发声的母亲,为什么要抛下自己患有视力残疾的女儿,以及还在监狱里面的丈夫去跳楼?
是因为她真的不想活在这个世界上了吗?是因为她讨厌自己的女儿和丈夫吗?还是因为自己认为自己不能够说话感到自卑,不想待在这个世界上了吗?
全部都是因为孙少宇对他实施的侵犯行为还是他背后所代表的恶势力对他的压迫吗?
是也不是!
准确来说,是绝望,是对于法治的绝望,对于公平的绝望,对于你们的绝望,她只希望用自己的死来换取你们最后一丝的醒悟!
我身为一名律师,在这里敬告所有按部就班想要躺平,甚至某些还在蝇营狗苟地的司法机关,你们办的不仅仅是一起案子,也是别人的人生!
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是不能够因为有代价就不去做正确的事情。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当沈煜这番话落下的那一刻,整个光明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的庭审现场安静了,足足15秒有余!
而后宛若新年期间打开的烟花一般。
“我操,沈律师真有你的呀!说的简直是太好了,骆玉珠跳楼难道是真的不想活在这个世界上了吗?难道是讨厌自己的女儿不喜欢自己的丈夫吗?很明显都不是啊?还不是因为没办法嘛,如果能够轻易拯救自己的丈夫,她为什么还要去跳楼啊!”
“呜呜呜呜,沈律师这番话我真的深有感触,虽然现在整个龙国的法治环境已经比许多年前好了太多了,但是现在依然存在着不少的缺陷,当初我的哥哥就是因为行使正当防卫权,然后被判了故意伤害罪,现在都还在牢里面待着,我妈妈就服了农药自杀了,她在遗书上写的便是对整个法治的绝望……”
“我的天啊,沈律师最后一番话真的是太有震慑力了,我现在是基层派出所的一名民警,我对沈煜律师刚刚所说的那段话深有感触,我们司法机关办的不仅仅只是一件案子,一本装在卷宗袋里面的纸张,而是别人的人生,仅仅几个字的区别,可能影响的便是别人的一生,所以我们所长一直告诫我们,无论办任何案子都一定要慎之又慎!”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一个遵守法规法纪的人,凭什么在行使自己正当的权利的时候,还要向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让步?支持沈煜律师的辩护,被告胡凯应当无罪!”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被告胡凯应当无罪!”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被告胡凯应当无罪!”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被告胡凯应当无罪!”
………………
整个法庭现场不断余音绕梁的时候。
帝国检察院内。
此时正同步通过罗老师所放映的直播间观看着光明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关于228昆海镇暴力催收侮辱借款者妻子被反杀案的整个会议厅内的检察官们都沉默了。
“沈煜律师这番话的语气虽然听起来并没有任何的跌宕起伏,但是整段话都仿佛在进行无声的呐喊一般,关键是哪怕是被沈煜律师给进行的对象作为,我都还是认为沈煜律师说的实在是太对了!”
“法无需让不法让步,这是上个世纪国外一个法学家提出的一个概念,当时他的这一主张提出来,并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性,因为法秩序的规定,再加上后续对于法律研究的逐渐深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也逐渐消失在历史尘埃之中,而现在我居然再次听到了这句话!”
“我觉得沉睡了这么多年的第20条也应该醒过来了,从刚刚季岳恒爆出的那些案子就可以看出来在几乎基层所有的检察院和法院恐怕都对于宪法第20条的沉睡置之不理,才导致发生了这么多的案件,让人觉得不公,让人对法治感到绝望!”
“就刚刚季岳恒所爆出的所有案子,几乎都是正当防卫权,虽然限度的确出现了一定的问题,但是再怎么都不可能按照全都是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去判处,居然连一个防卫过当的罪名都没有注意,看出下面这一刀砍砍的有多么彻底了!”
“民众的呼声才是法律维持公平正义的肌底,我们不能让人民群众寒了心,守法的人如果不能够见到自己的利益被法律守护,那么今后遵纪守法的风向绝对会逐渐被带歪,这是绝对不被允许的存在!”
“院长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我们身为检察机关不能够再继续承受下去,必须要向法院提出!”
“对啊,院长,法律偶尔沉睡可以,但不能够让他一直沉睡,就像我们的国家和民族可以沉睡一段时间,但是现在我们正是醒来的时候,正是复兴的时代,法律条款亦应当如此!”
坐在前排的楚云翰看着正在直播的光明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里面的案子也是胸中热血沸腾。
好家伙,这个沈煜是个人才呀!
无论是刚刚他对胡凯行为的辩护还是现在所提出的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可谓都是绝杀!
看来自己的外甥女这一次真的是被罗老师给介绍到了一个不错的人身边去学习。
不过想到这里,楚云翰又有些无奈苦笑了笑。
如果这沈煜这么优秀的话,那自家外甥女儿岂不是被迷的神魂颠倒,那家里面让她从政的想法估计会被。这满腔热血给浇灌的一丝不剩……
台上的帝国检察院副院长郑海生看着台下诸多检察官义愤填膺的样子。
再看了看一旁戴着眼镜的罗老师。歪着嘴笑着看着自己的样子。
没好气地笑了笑。
他这纵横官场一生,没想到最后竟然摄“折”在了罗老师和这位远在京州市光明区带一位小律师的手里。
没好气的笑着看了看罗老师。
“罗老师,我看你和这位叫做沈煜的小律师是串通在一起的,今天来咱们这帝国检察院,看来不单单为了给我们的年轻检察官讲课,也是给我这个老头上上课吧?”
罗老师听着副院长这么调侃自己也是尴尬的笑了笑。
干咳了一声。
“郑院长你听听你说的这是什么话我来帝国检察院真的就是单纯的想给咱们的年轻检察官进行一些法律上的辅导罢了这件案子真的是我无心之举……”
郑海生听着罗老师的话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我信你个鬼,还有什么无心之举?从他刚刚讲课的那一间拿出来给年轻检察官讲课的案例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件案子绝对不是凭空而来。
不过虽然说罗老师这一次用了一些计谋来让自己所在的帝国检察院意识到刑法第20条正在沉睡这件事情。
但是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他们这些司法机关所存在的一些弊端。虽然之前大家都约定俗成的按照潜规则来如此进行宣判对此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改进。
但是他们也都知道,沉睡的第20条并不可能一直沉睡下去,只是说现在必须要有一个人来刺破这个泡沫就如同小日子刺破房产泡沫一样他们必须要有人来站出来将沉睡的第20条给唤醒。
现在民间团体里面,沈煜已经首当其冲警告所有想要躺平的司法机关按部就班的司法机关不能够再继续让沉睡的第20条沉睡。
身为帝国检察院,他们也不可能丝毫没有表示。
并且他认为沈煜刚刚说的都十分的合理,甚至可以说太具有感染性了,别说是台下这些年轻检察官,哪怕是他现在已经四五十了,胸中的热血都依然在那一刻翻腾不息,直到现在都还没有完完全全平息下来。
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所有正确的事情都有代价,但是不能够因为不想要承受代价就不去做正确的事情是因为司法机关必须要做正确的事情,这样才能够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为人民群众争取一片春和景明国泰民安的法治环境。
“罗老师你们就放心吧现在一个并没有什么官职的律师都已经如此向我们喊话了,我们既然不可能再继续坐以待毙不把这个伤疤给揭开!
我马上联系帝国法院的那边的院长我们尽快商量出一个决策来,很快的!”
………………
帝国检察院内浪潮奔涌之时。
光明区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之内。
坐在审判席的蒋登绪听着沈煜律师的话,原本都已经偃旗息鼓的法律信仰和初心在这一刻也是彻彻底底的被唤醒。在他的审判生涯里已经见证了太多的不符合情理的案子。
但是大家都约定俗成的那么办,他也没有办法,只能那么办。
而现在沈煜站出来。
要让所有人都把自己的伤疤揭开,让崭新的肉生出来,而不是让伤疤下面继续腐坏流脓。
他虽然心中有千言万语,想要在精神现场说出来,但是他此时的身份区别不能够允许他再次发表自己的感言。因为他是第六审判庭的庭长,是这一次228昆海镇暴力催收侮辱借款者妻子被反杀案的主审官。他在这次庭审中不能够带有任何的私人感情!
但是现在蒋登绪已经有了心底最基础的想法那就是如果不发生意外的话这些案子一定会朝着正当防卫的方向去走。
最好的结果是胡凯行使自己的正当防卫权。
最坏的结果应该也是胡凯方为过当过失杀人罪!
这就看另外两名审判员最终善意的结果跟自己综合下来究竟是如何的了……
这边的季岳恒听着沈煜刚刚的话确实已经气急败坏了,因为在他看来,沈煜律师刚刚口中所谓的按部就班想要躺平,甚至蝇营狗苟的司法机关世界上最突出的典型就是他!
毕竟整个场上除了在审判系的蒋登绪属于司法机关,就只剩下他这个光明区公明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主任同样属于司法机关!
“沈煜我劝你不要在这里口出狂言,什么叫司法机关蝇营狗苟?我们光明区公明检察院现在可是市级先进团体司法机关,在整个京州市都是排名前列的!
你在这里诽谤我们光明区公明检察院的话,我是可以马上下批不腻把你抓进检察院进行立案侦查的,在你说话之前考虑一下自己的分量,不要以为现在是在直播就可以为所欲为。挑衅司法机关的威严!”
沈煜听着季岳恒气急败坏的叫嚣,也是笑了笑。
“季岳恒检察官,你是不是理解能力有点问题?我什么时候说过你们光明区公明检察院了,我从头到尾说的不只有你一个人吧?你tmd身为光明区公民检察院的检察官竟然跟建工集团的孙少同蝇营狗苟,还在这里,狗叫什么?
幸好司法机关不全是你这样的人,如果都他妈是你这样的话,那我们的生存环境恐怕是糟透了法治环境也就没得任何打造的必要了!”
不再跟季岳恒说一些没用的废话,而是直接看向了蒋登绪。
“审判长我方要进行的辩护已经说完了,剩下就交给你们审判席了,我还是那句话,法不能够向不法让步,我方当事人在面对不法侵害行为的时候,不仅仅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更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威严和尊严维护整个公平正义的法律环境!”
蒋登绪伸了伸手示意自己已经知道双方的诉求和情况了。
而后看向了自己左右两名副审判员。
“怎么说两位现在怎么来商量审判结果?”
“我认为被告方的辩护说的很有条理,法不能够向不法让步被告方胡凯是因为受到了原告方的弟弟孙尚宇的无法侵害行为才选择了反抗虽然最后反抗过度,但是他的确是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以及保证自己不受伤害的前提下才进行的正当防卫。所以我认为应该将这起案件归结于正当防卫,最大的限度的话可以算作诗防卫过当导致的过失杀人罪……”
“虽然沈煜律师说的很有道理,但是我们也必须要考虑到如此审判的法治环境后续的风险,如果我们把这件事定性为了正当防卫所导致的防卫过当的话,那么以后所有人在面对或许程度更轻的侵犯权益的行为的时候采取过激甚至是刻意的伤害行为,让自己的角色互换从被侵犯者变成了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又该怎么办呢?
我觉得我们不过是一个小小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不起这个责任,还是按照之前前辈的经验直接判处故意杀人罪吧?否则的话,整个社会法治环境所导致的不良影响不是你我三人能够承担得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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