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0章 刑法罪名
就在这普普通通的一天,熊建林依旧如同往常一样与蓝盈莹身处法官办公室之中。当他不经意间瞥见蓝盈莹身着那一袭法官制服的时候,目光瞬间被吸引住了,就好像一道明亮的光芒突然照射进了他的眼眸深处一般。紧接着,他不由自主地开口赞叹道:“盈莹啊,你瞧瞧你身穿着这身法官制服的模样,简直美得让人移不开眼!遥想当初,你亲自主持审判我的那场庭审之时,你身披那庄重而威严的法袍现身于庭审现场,那一刻,你的风采真是无与伦比的漂亮啊!特别是你在法庭上当众讯问我的时候,那一脸严肃认真的神情,时至今日,依然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当中,难以磨灭。盈莹呀,那个时候的你对待我可是相当严厉呢,丝毫没有像如今这般的温柔可人。所以嘛,盈莹,我很好奇哦,那个时候的你可有曾想到过,有朝一日自己竟然会跟我这样一个曾经犯下重罪、被判处死刑的人结为夫妻呢?”
蓝盈莹白了他一眼,嗔怪道:“谁能想到后面会发生这么多事呀。当时你可是罪大恶极之人,我只想着公正审判。”说着,她走到办公桌前坐下,拿起一份文件看了起来。
熊建林凑了过去,笑嘻嘻地说:“不管怎样,现在我们在一起了,这就是命运的奇妙安排。”蓝盈莹轻轻拍开他的手,“别闹,我还在工作呢。”
就在这时,办公室的门突然被推开,进来一个年轻的书记员。看到熊建林后,书记员愣了一下,毕竟眼前这个人曾经是轰动一时的罪犯。蓝盈莹却很自然地介绍道:“这是我的丈夫。”书记员瞪大了眼睛,满是惊讶。熊建林则礼貌地向书记员点点头。
“有什么事情吗?”蓝盈莹询问道,声音温和而从容。书记员略显紧张地回答:“蓝法官,这是刚送来的一个紧急案件资料。”说完便匆匆放下资料就准备离开,眼神还是忍不住往熊建林身上瞟。蓝盈莹叫住了他,“小周,不用害怕,他已经改过自新了。”小周尴尬地点点头,逃也似的离开了办公室。
蓝盈莹无奈地摇摇头,开始翻看案件资料。熊建林好奇地凑过来,蓝盈莹本想阻止,但想了想还是任由他看了。
熊建林瞪大眼睛盯着资料,然而很快就露出一脸茫然的表情。他挠了挠头,疑惑地问道:“盈莹啊,这上面说的骗购外汇罪到底是什么呀?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呢。”
蓝盈莹抬起头,看着熊建林那副懵懂无知的模样,微微一笑,耐心解释道:“骗购外汇罪呢,简单来说就是指以虚构或者伪造的交易单证等欺骗手段,向指定银行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这种犯罪行为会对国家的金融秩序造成严重的破坏哦。”
熊建林对蓝盈莹说:“盈莹,我总觉得像骗购外汇这样的犯罪,应该是那些特别聪明的人才能干出来的吧?普通人一般都不会接触到这些东西。”
蓝盈莹继续耐心地向熊建林解释,“确实,骗购外汇罪需要一定的金融知识和手段,但这并不意味着普通人就不会涉及。” 她接着说,“在现实生活中,有些犯罪分子会利用普通人的信任和无知,让他们成为骗购外汇的工具。” 蓝盈莹看着熊建林,认真地说,“比如说,他们可能会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让普通人帮忙兑换外汇,而这些外汇实际上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 熊建林听后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那我们一定要小心,不要被这些人利用了。” 蓝盈莹微笑着点了点头,“没错,我们要保持警惕,同时也要教育身边的人,让他们了解这些犯罪的手段和危害。”
熊建林感慨地说:“盈莹,你作为一名法官,对法律如此精通,真的让人佩服,我就不一样了,对这些法律法规简直是一窍不通。”
蓝盈莹微笑着回答:“建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专长和短板,无需因此感到沮丧。如果你有兴趣,我们可以一起探讨学习。法律不仅仅是专业人士的知识,更是每个公民的基本素养。它关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了解一些基础法律知识对你来说也会很有帮助。”
熊建林对着蓝盈莹问道:“盈莹,你能告诉我刑法里面到底有多少种罪名吗?”
蓝盈莹微微一笑,目光温和地看着熊建林,然后详细地解答说:“根据目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正式记录的罪名总数为483个。这其中包括了从轻罪到重罪的广泛范围,如财产犯罪、人身伤害、公共安全犯罪等,每一项都对应着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判罚标准。不过,法律是一个不断演进的体系,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条款可能会得到修订或者新增,所以保持对法律的关注和学习是很重要的。”
熊建林向蓝盈莹提出疑问:“盈莹,你知道刑法里能判死刑的罪名一共有多少个?”
针对熊建林的提问,蓝盈莹细致地回应:“在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可判处死刑的罪名共计46个。这些罪名涵盖了一系列极为严重的犯罪类型,比如故意杀人、严重贪污腐败、贩毒大案、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等,体现了法律对于保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个人基本权利的高度重视。同时,中国在运用死刑时采取谨慎态度,并持续致力于减少死刑的应用,推动构建更加文明、公平的司法体系。”
蓝盈莹继续说道:“建林,你曾经所背负的罪名中,有两项就是可以判处死刑的罪名,那便是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
熊建林的声音低沉,带着难以言喻的情感:“盈莹,当你宣判我死刑的那一刻,你心中是何感受?当你目睹我被执行死刑的那一天,你的脑海中又在想些什么呢?我记得,那时的我戴着沉重的脚镣和手铐,拼命挣脱法警的束缚,如同一只困兽,死死地拽住你身上的制服。那时的你,虽然心中尚存一丝怜悯,但对我的苦苦哀求却视若无睹。我清楚地记得,我哭着喊着说我不想死,可你却依旧无动于衷。那时的我,无论怎样挣扎,都难逃一死。然而,谁能想到,今日的你,竟然成为了我的妻子。”
蓝盈莹的眼眸流露出复杂的神色,她缓缓开口:“建林,关于你曾面临的审判,确实是因为你背负着极重的罪名—强奸罪及故意杀人罪,这些都是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在法庭上,我宣判你死刑的那一刻,我的内心同样经受着巨大的冲击。当你在刑场上竭力挣扎,我看到的是一个人对生的渴望,那种绝境之下的求生意志让我感到了人性的脆弱与坚韧。你的双手紧紧抓着我的制服,哀求的目光里充满了无助和绝望。即便那一刻我心中有着不舍,但也深知自己的角色不允许我逾越法律的界限,所以看似冷漠的背后,其实是对公正与秩序的坚守。我至今仍能回忆起你哭泣着喊叫不愿赴死的情景,那声音穿透了我的心扉,但我还是不得不维持外表的冷静。那个时刻,无论你的挣扎多么激烈,司法的裁决已然作出,不可逆转。而现在,命运却以一种谁都未曾预料的方式让我们重新相遇,成为了彼此生命中最亲密的人。这样的转折,既令人感慨万千,也促使我们更加珍惜眼前的一切。”
熊建林面色凝重地看着蓝盈莹,缓缓开口道:“盈莹啊,回想起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如果当时一枪下去就直接一命呜呼了,恐怕如今我早已化作一抔骨灰了吧。然而,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不知究竟是什么原因,无论怎样我都死不掉!经历过一次又一次的枪决,还有那令人毛骨悚然的注射刑罚,但我却始终顽强地存活着。虽说没有真正死去,可这一次次与死神擦肩而过、直面死亡的体验,真的让我痛不欲生呐!每一次濒临死亡边缘所带来的剧痛,都深深地烙印在了我的骨髓之中,永远也无法抹去。盈莹,对于我这种被判处死刑却怎么也死不了的诡异情况,你到底会作何感想呢?”
蓝盈莹面色凝重地看着熊建林,缓缓开口道:“建林啊,回想起那个时候,我的内心真的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当执行死刑的那一刻来临,所有人都认为你已经毫无生还的可能,毕竟那可是死罪难逃。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不管怎样尝试,你竟然始终无法被夺去生命。直到后来,我才渐渐明白了其中的缘由。”
她微微皱起眉头,继续说道:“那时,身为法官的我,所肩负的责任便是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整个死刑执行过程不出任何差错。在那样的情境下,我根本无暇顾及个人情感,更不可能对你这样的死刑犯产生丝毫特殊的感情。建林,你应该清楚,对于一名法官来说,公正执法、维护法律尊严才是最为重要的使命。”
听到这里,熊建林忍不住插嘴问道:“盈莹,既然如此,可最终我并未死去,而你又为何愿意与我步入婚姻殿堂呢?难道说……你对我其实还是有着某种感情存在?”他紧紧盯着蓝盈莹的眼睛,似乎想要从她的表情中找到答案。
蓝盈莹微微皱起眉头,眼神坚定地看着面前的熊建林,缓缓开口道:“建林啊,实不相瞒,我内心深处着实不愿与你步入婚姻殿堂,对你更是毫无感情可言。之所以选择与你成婚,完全是出于万般无奈之举。若按常理推断,当你被执行死刑之后,我们这段关系也将画上句号。至于你为何能够不死,你的罪责又因何得以消除并最终被无罪释放,以及我缘何非嫁给你不可等一系列缘由,我心中其实一清二楚。只是,这些事情我实在无法向你吐露半字,一旦泄露出去,那后果简直难以想象。”
说完这番话后,蓝盈莹不自觉地握紧了熊建林的双手,稍稍停顿片刻,接着说道:“然而,事已至此,如今咱俩已然成为夫妻。过往种种,就让它随风而去吧!从今往后,我定会一心一意地爱着你、悉心照料着你,甚至尝试去拯救你那颗曾经迷失的心。可是,建林,我希望你日后务必不要再涉足违法犯罪之事了。要晓得,我的身份乃是一名法官,倘若你胆敢重蹈覆辙,再次犯下弥天大罪,我必定会秉持公正无私之原则,依法行事。难道你真的愿意再度承受被我判处死刑的结局吗?”
蓝盈莹一脸严肃地凝视着眼前的熊建林,语气坚定而又带着一丝怜悯地说道:“建林啊,你难道还想继续待在那冰冷、孤寂的看守所里,独自一人默默地等待着死亡的降临吗?自从你被我宣判死刑之后,在看守所等待死刑复核的那一年时间里,你每天都戴着沉重的脚镣和手铐,独自蜷缩在狭小的牢房之中,那种滋味一定很不好受吧!如果你真的不想再次去亲身感受那种临近死亡的恐惧与绝望,那么从今往后,你绝对不能再触碰法律的红线,不能再违法犯罪了,明白了吗?只要你能跟我一起踏上正道,朝着光明前行,如此一来,你便无需承受镣铐之苦,更不必走向那令人畏惧的死亡深渊。建林,我的这番话,你可真真切切地听进去了?”
熊建林微微低下头,不敢正视蓝盈莹的目光,他的声音略微颤抖着回答道:“我明白,盈莹。过去那段黑暗的日子简直如同噩梦一般,让我痛不欲生。尤其是执行死刑的那一天,与家人分别时的生离死别场景,至今仍历历在目,犹如刀割般刺痛着我的心。我再也不想经历那样的折磨了。既然上天眷顾,赐予了我重生的机会,那我一定会倍加珍惜,绝不会重蹈覆辙。盈莹,请相信我,从此以后,就让我们好好地相守相伴,彼此深爱,好吗?”
听到熊建林诚恳的话语,蓝盈莹的眼眶不禁有些湿润了,她轻轻地点了点头,温柔地回应道:“好,建林,这正是我所期望听到的答案。那些不堪回首的过往就让它们随风而去吧,一切都已经成为历史。从现在起,咱们重新出发,携手迎接美好的未来。我坚信,只要我们共同努力,所有的苦难都会过去,前方等待我们的必将是充满希望与幸福的康庄大道。”
熊建林好奇地问道:“盈莹,我知道你是法官,肯定每天都得处理不少案子吧!我想听听你具体的审案经历,特别是那些法律条文的应用,我在你的法庭上听到过多次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不同条款,能否跟我详细讲讲?另外,判决书是如何撰写的?内容似乎很丰富,我很想了解一下。”
蓝盈莹微微一笑,轻声说道:“当然可以呀,建林。作为一名法官,每天的确会接触到各种各样的案件。有些案件复杂繁琐,需要我们仔细调查和分析;而有些则相对简单明了,但无论怎样,我们都必须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来处理每一个案子。”
她顿了顿,接着说:“就拿最近审结的一起盗窃案来说吧。嫌疑人趁受害者家中无人之际,撬门而入偷走了大量财物。这不仅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根据犯罪情节、被盗财物价值等因素综合考量后,最终依法对嫌疑人作出了相应判决。”
说到这里,蓝盈莹稍稍提高了声音:“至于判决书的撰写嘛,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首先要写明当事人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案件受理情况;然后详细陈述案件事实经过和证据认定;接下来就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阐述定罪量刑的理由及依据;最后给出明确的判决结果。整个过程都要求严谨规范、条理清晰,确保每一项裁决都有理有据。”
熊建林提到:“盈莹,记得那个盗窃案的周树斌最后竟然被宣告无罪释放了。”
对此,蓝盈莹回应道:“建林,这种事情就是超自然的现象,超出了我们的掌控范围。就像你之前面临执行死刑却奇迹生还,以及你的罪名莫名消失,这些都是我们执法人员难以理解和干预的。但无论怎样,这一切神奇的事情最终都导向了一个美好的结局——例如你,如果当时真的死了,那么就不会有之后的故事;现在,我们能够共度时光,享受幸福,这就是最好的证明。还有那位名叫周树斌的盗窃犯,他的家庭现在也过得相当不错,这些都是人力所不能及之事。然而,不论如何,我们作为法官,将始终坚守公正执法的原则,至于那些超自然的现象,它们虽然存在但难寻真相,令我们无法介入管理,唯有尽己所能,专注于职责所在。”
熊建林一脸期待地看着蓝盈莹,诚恳地问道:“盈莹啊,我特别好奇,除了盗窃案之外,你之前还审理过哪些刑事案子呀?能不能跟我多分享几个呢?最好再把相关的法律条文也给我讲讲呗。”他微微前倾着身子,眼中闪烁着对知识的渴望和对蓝盈莹专业能力的信任。
蓝盈莹轻声说道:“那我给你讲一个诈骗案吧。曾经有一伙人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吸引投资者,这其实涉及到诈骗罪中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致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处分财产这条法律规定。许多人因为贪婪心理被骗得血本无归。在审理的时候,我们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判定主犯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熊建林听得很认真,不住地点头,“原来如此,那要是有人故意伤害他人,但是后来又积极救助受害者呢?这种情况怎么判啊?”
蓝盈莹思考片刻后回答:“如果造成的伤害较轻,并且积极救助取得受害者谅解的话,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也是体现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不过要是重伤甚至致死结果已经发生,即使有救助行为,依然要承担很重的刑事责任。”
熊建林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心中对法律更多了几分敬畏。
熊建林询问道:“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案件类型吗?”
蓝盈莹接着说:“那就说说交通肇事案件吧。有个司机酒驾,在路上撞到了行人。本来按照正常情况,酒驾加致人受伤,他面临的刑罚不会轻。但这个司机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并且主动承认罪行,积极赔偿受害者,取得了受害者及其家属的谅解。根据相关法律,在量刑时就适当从轻处理了。这就是法律人性化的一面,既要惩罚犯罪者,同时也鼓励积极弥补过错的行为。”
熊建林开口问道:“盈莹,那你给那个司机判多少年呢,又是依据哪条法律条款呢?”
蓝盈莹思考片刻后回答:“鉴于他酒驾伤人,但事后积极补救取得谅解,所以我最后将他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缓期二年执行。依据是《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再结合他从轻情节作出这样的判决。”
熊建林一脸疑惑,追问道: “缓期执行是什么意思啊,难道不用坐牢吗?”
蓝盈莹耐心解释道:“缓期执行并不是不用坐牢。缓刑是给予犯罪分子一定的考验期,如果在这个考验期内遵守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要是违反规定,就要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对于这个司机来说,他在缓刑期间要接受社区矫正等一系列监管措施,这也是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也体现了刑罚的教育性。”
熊建林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感觉这里面学问好多啊。那如果他在缓刑期间表现特别好,有没有可能减刑或者免除剩下刑期之类的呢?”蓝盈莹摇了摇头:“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存在减刑或免刑,因为他原本就处于缓刑状态,只要好好遵守规定就能免于入狱服刑,这已经是从轻处罚后的结果了。不过如果他再有立功表现,可以向法院申请缩短缓刑考验期。”熊建林似懂非懂地点点头:“看来法律真得好好学习才能明白呀。”
熊建林向蓝盈莹提出:“盈莹,我记得你曾说过,你们平日里对各种法律条文倒背如流,能否给我详细解读下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法条?”
对此,蓝盈莹欣然应允,“当然可以,建林。交通肇事罪在我国刑法中有明确的规定,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133条及相关的补充条款。这一条文中,详细阐述了对因违反交通运输规则而导致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公共财产严重损失的行为进行刑事追究的标准。具体来说,第133条提到,凡是在道路运输活动中,因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导致重大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对于那些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情况,刑罚则可能升级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逃逸直接导致了被害人死亡,刑罚更将提升至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此外,为了更加全面地打击危险驾驶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进一步细化了相关规定,增加了对酒后驾驶、超速驾驶等高危行为的严惩力度,即使没有造成实质伤害也可能构成犯罪,这反映了立法层面对交通安全的高度关切。”
熊建林一边听一边轻轻点头,眼睛里满是敬佩,“原来法律这么细致又周全啊。那如果遇到那种证据不足的刑事案件怎么办呢?”蓝盈莹笑了笑回答道:“那就要看司法机关的调查取证能力以及疑罪从无原则的运用了。如果经过多方调查还是无法达到定罪标准的证据量,按照疑罪从无只能释放嫌疑人,但警方通常不会放弃追查真凶的。”熊建林感叹道:“真是复杂又严谨啊。”
蓝盈莹温柔地对熊建林说:“建林,现在我得开始处理手头的工作了,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可以在旁边静静地陪着我,或者如果你感到无聊,随时都可以回别墅去休息,别墅的钥匙我已经准备好了,交给你保管。”熊建林目光坚定地回应:“盈莹,我想留在你身旁,有你在,我心里踏实。”她轻轻点了点头,随即投入工作中,时而专注阅读案卷材料,时而在电脑前敲击键盘,偶尔提笔记下关键信息。熊建林亲眼目睹着她的日常工作状态,不由得联想起自己过往作为死刑犯时的情景——那时身上枷锁重重,如今却是坐在舒适的沙发上陪伴着一位尊贵的法官,这种转变简直如同梦境般不可思议。
他心中感慨万千,不禁暗自思忖,是什么力量让自己走出了困境,最终还能成为眼前这位杰出女性的伴侣?在过去,这样的生活对他而言简直是遥不可及的梦想。而现在,他深切体会到,世间真有超乎想象的力量在冥冥之中指引着他,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命运安排,抑或是某种神秘的存在悄然施以援手。
实际上,所有的一切都源于温景安那份深厚的慈悲心肠以及沈凌汐对命运轨迹巧妙调整的结果。正是温景安那颗宽容大度的心和沈凌汐灵活运用法则之力,才造就了这段看似不可思议却温馨美好的人生故事。熊建林默默地感谢着这些无形中的恩赐,决心珍惜当下,努力成为更好的自己,以此回报这份来之不易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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