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五章:东龙之龙
河边放着一个木盒, 里面装着肥皂, 那里面有一把廉价制须刀和一面小镜子,他在脸上涂了肥皂, 刮了胡子, 然后走进冰凉的溪水田洗了个澡,他用粗糙的毛巾迅速将身体擦干。
这里没有管道运水,等到了冬天, 当河水已经冷到无法洗漫时, 小村里的人每个星期都会抽出两个晚上的时间, 作为沐浴之夜。
每到这时, 他们就会在伙房里烧很多洗澡水, 互相给对方洪澡: 这种场面还挺火辣的, 但是到了夏天, 只有孩子才有热水洗,刘展知道了当地的落魄之后也有点不太好说什么,人人都说米国好,却不晓得,米国也有破落的地方。
他走回山上, 很快穿上了平时常穿的蓝色牛仔裤和拖鞋,然后来到伙房, 进了屋,这里大多数的场所都是公开的,门没有锁,,这里的门都不上锁。
他用圆木升起火, 坐上一锅水, 准备泡咖啡, 然后走了出去。
他先后走过工作间, 混凝土圆形空地和仓库,工作间里放省铁锹, 锄头和修枝剪刀, 混凝土圆形空地是当地人每年十月采葡萄的地方,仓库里存有数量可观的葡萄酒,随着岁月的流浙, 这些酒在大木桶里慢慢酝酿,变得澄清起来, 现在已经可以混合装瓶了。
他开瓶喝了一杯,国内的很多事情还有待处理,现在将军的事情显然更加棘手,不能让他打开欧米茄的档案库,那样子的话,将对于整个世界的人来说,都是灭绝计划的打击,这是绝对的。
等过了几分钟, 刘展的精神力量复原了,他感到精力充沛, 信心十足,目标明确。
当初他发起东龙这个组织的时候,他还是个逃亡者,在国内的黑社会、曼谷的警察和地下黑金组织的三重追捕,一切都是同时发生的。
他逃离了华夏之后, 无依无靠, 身无分文, 有自杀倾向。
他在饥肠辘辘的路上快要昏倒的时候, 被一个模糊不清的人拖着, 沿者一条脏兮兮的小路来到了东龙, 而后在树林间游走, 发现一群精干的人光着身子在林间比武。
他盯着他们看了好长一段时间, 深深着迷于他们的体格和魁梧的身姿,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要是刘展能这样的话,他就不用那么狼狈的从华夏出逃了。
其中一两个人向他微笑致意, 然后继续他们的比武, 最终, 他脱光了衣服, 就像一个被催眠的人, 丢掉了他的西装、粉色衬衫、 松糕鞋、 红白相间的拳击短裤,他一丝不挂地跟他们坐到了一起。
在这里, 他找到了平静、一种新的工作、 朋友和情人。
在他已经准备好冲出悬崖自杀的时候, 东龙给他的生活赋予了意义,对他来说, 已经再也没有别的地方可以栖身, 东龙是他所有的一切, 他愿意誓死捍卫它,即便现在的它已经被刘展命令解散了,但是队员们都知道,那不过是刘展自己还没有走出宋大国的心魔而已。
或许刘展真的必须为它而死。
今晚, 他会收听电台节目,如果州长打算打开谈判的大门,或者做出任何其他的妥协,那么节目播完之后,就会宣布新的消息。
当他走到葡萄园的深处时, 他决定去看看地震振动器,他走上山, 这里没有路, 只有二条被人深踏出来的小径。
东林间,开车没办法穿过村庄, 在距离村庄四分之一的地方,他来到一片泥泞的空地,从空地出发, 沿着小径走了一里, 绕过水坑,
跨过倒下的树木, 然后改变方向, 循着一条小路牙过树林。
路有车辙, 因为他已经小心翼翼地盖上树枝, 形成了林地物。 他在一个小洞前停住了。
折断的枝,连根拔起的树苗堆了十二米高,像一堆篝火,他必须爬上去, 扒开一些灌木, 才能看到卡车是否依然藏在里面。
并不是说他觉得会有人来这里寻那辆卡车. 这辆车就是将军那个挂着羊头卖狗肉的地震测量公司的设备,调查人员根本查不到他与加州小县城的这处偏远葡萄园存在任何联系。
但是也不排除时不时会有一对背包客夫妇彻底迷路, 不小心闯进这里的地盘,当初任莲就是这样的,到那时候, 他们肯定会纳闷, 为什么这么大的贵重机械会停在丛林里, 因此, 刘展和队员们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隐藏这辆卡车, 刘展很确定, 即使是在空中也看不出这里藏有卡车。
他扒开一个车轮上覆盖的植被层, 踢了踢轮胎, 就像一个疑神疑鬼的二手车买家, 他为这辆车不惜杀了一个人, 当他意识到刘凯再也回不了家时, 有那么一会儿, 他想起了刘凯家里的漂亮老婆和孩子们, 接着, 他把这个思绪从脑海里赶走了。
他想安慰自己, 明天早上这辆卡车就可以上路了,单单是看着这辆卡车, 就让他焦躁不安,他有一股强烈的冲动, 想要马上把它开走, 就今天, 就现在, 目的只是为了缓解紧张的情绪, 但是他已经宣布过最后期限, 而时机是很重要的。
这种等待令人煎熬,他想坐进去, 发动卡车, 就看看一切是否正常, 不过这样做会很愚蠢。 现在最好是把它放在这里安静下来,有什么事的话,等明天再说。
他在上面又覆盖了一层遮蔽物后,看了看用来捶打地面的网板,如果任莲的计划能够成功, 这样的振动就能触发一场地震,这个计划有其纯粹的正当性. 他们将利用地球积聚的能量作为威胁, 迫使州长关心周遭的现实。
他们正在拯救无数的人,如果要是真的让将军的魔手深入到了这里,那么整个世界,都将陷入到战争, 刘展觉得这样做是正义的,而且近乎神圣。
忽然的,他仿佛听到了什么动静,可能是野兔, 但是刘展紧张地把他扒开的树枝拢了回去, 然后往回走。
他穿过树林, 来到小径上, 转身走向村庄。
他在小径中间停住了, 皱了皱眉, 感到困惑,来的时候, 他跨过了一个大树枝, 但是现在, 这根树枝已经被拨到了一边。
看来附近有人,他没有听到脚步声,但是声音在茂密的植被丛中很快就会消失。
会是谁呢? 有人跟踪他吗? 先头查看地震振动器的时候, 被他们看到了吗?
当他往里处走时, 刘展本能的进入了警觉的状态。
当停车的那片圆形空地进人视线范围后, 刘展明白了其中的原因。
在泥泞的空地上, 旁边停着一辆警车,这看的刘展的心跳都停住了,他们怎么可能这么快就找到他? 他盯着这辆警察巡逻车,内心极度不安。
这是一辆白色的福特维多利亚皇冠, 车身的侧面有绿色的条纹, 车门上有一个银色的六角警长星, 天线有四根, 车顶上的架子上有蓝色、 红色和橘色的车灯,典型的长官警车。
冷静, 没有过不去的坎。
警察找上门来, 可能不是为了振动器
,说不定是某个警察闲没事, 出于好奇沿着小径走了下来。 这种事情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 但却是有可能的,此外还有很多可能的原因。
说不定他们是在搜救一位失踪的游客, 说不定某个警员正在物色一个隐蔽的场所, 准备跟邻居的老婆私会。
他们甚至可能没有意识到这儿有大半个东龙的成员都聚集在这里了, 或许他们永远也不需要知道,要是刘展溜回树林里就还好了,但是,太迟了, 正当他的脑海里浮现出这个念头的时候, 他看到一名警察在一棵树周围转悠。
这名警察正穿着灰绿色的警员制服, 短外套的左胸处饰有颗星星, 他戴着牛仔帽, 裤腰带上别着一支枪,是那种荷枪实弹的枪,米国的警察就是这么实在的。
他们可以在感到危险的时候,立刻实施反击。
在去年,有一个黑人,就因为闯红灯的时候和一个女警员嘴碎了几句,随后从驾驶舱的旁边小盒子里打算拿出驾驶执照的,结果被那个女警员是误以为他要拿枪,当场就给了那个可怜蛋三枪,三枪都是命中要害,根本无需抢救就死亡了。
这个故事无疑告诉世界上的所有人能,没事的时候,就不要惹毛米国的警察。
他看到刘展, 挥了挥手。
刘展犹豫了一番, 然后缓缓举起手,也跟他打了招呼。
接着, 带着不情愿的心情, 他向汽车走去。
他讨厌警察,大多数警察都是小偷, 恶霸或者心理变态。
他们虽然穿着制服, 地位优越, 但其实本质比他们逮捕的罪犯还要坏, 尽管如此,,他还是会强迫自己表现得客套一点, 装作是个安分守己、 老实巴交的乡里人。
他保持着平稳的呼吸, 放松了脸部的肌肉, 微笑着地道的英语说:“你好。”
这个警察是孤身一人, 他很年轻, 可能也就二十五到三十岁的样子, 留着短短的浅棕色头发。 他穿着制服的样子已经显得很肥了,不出十年的时间,他就会有啤酒肚。
“这附近有没有人住?” 警察问。
刘展很想撒谎, 但是经过片刻的思考, 他认为这样做太冒险了。
这个警察只要沿着正确的方向走个四分之一的路程, 就能有看到村庄的小屋,一旦意识到自己被骗, 他就会起疑心。
于是,刘展说:“附近有个村庄。”
“我以前还没有听说过呢。”
这不是偶然,因为当地的社区成员当中, 没有人是注册选民, 而且没有人交税, 因为大家都没有任何固定的收入。
许多社区成员躲藏起来是有理由的,有些人在躲债, 还有些人是通缉犯,甚至个别的人,还是个逃兵,尽管他们爱说谎,可是他们骗不了刘展,当没当兵,刘展一眼就看出来了。
这里显然是个避难所, 有些新来的人也是通缉犯,谁也不可能找到这里, 除非通过超人蝙蝠侠这样的人, 他们非常谨慎, 从不轻易分享这个秘密,蜂鸟在这里待过一阵子,而后转战到了东南亚,也是在他的介绍下,刘展才打算在这里选做落脚的地点的。
以前, 这里从来没有警察来过。
“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地方?”警察说, “我在这里当差很久了。”
“这地方很小。” 刘展说。
“你是这里的主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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