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璀璨银河第十四章罗小弛(上)
第十四章罗小弛(上)
不知沉睡了多久,一个七岁的小男孩终于睡醒。他看了看天边即将落下的夕阳,发现时间已经不早,应该是到了吃饭的时候了,肚子也早就饿得咕噜咕噜叫。
“旭东,该吃饭了,我先回家了!”这个瘦弱的小男孩冲着前方喊道。
“好的,小弛,等等我!”
另一个鼻端留着两条“黄龙”的小孩也回了一句。
不到片刻,俩小孩手牵着手一起赶回不远处的村庄。
这个村名叫罗家村,村子不大,也就百来户人家,是秦弛主意识落脚的地方。不过,如今他有了一个新身份——罗小弛,而且已经在这个村子浑浑噩噩度过了七年时光。
这七年时光是无忧无虑的时光,虽然家境不是很好,不过尚能饭饱。每天,罗小弛都会到村外的小溪钓鱼抓虾,去附近的松山摘果逗鸦,望着东边的太阳升起,看着西边的落日下山,一切的一切显得十分温馨自然。不过,命运从这一天开始即将发生改变。
当罗小弛兴冲冲赶回家时,沿路看到不少同村的邻居指指点点,令罗小弛感觉有些诧异,不过还是懵懵懂懂回到家。令罗小弛诧异的是,今天并没有听到妈妈叫自己洗手吃饭的声音,而是听到了嚎啕大哭声。
“小弛,你父亲得了瘟疫死了!你可千万不要靠近!”一旁的二舅站在门口提醒道。
父亲死了!这是什么意思?
打小脑筋就转得慢的罗小弛根本还弄不明白死亡意味着什么,不过一股淡淡的哀伤涌上心头,眼泪止不住留下来。
当晚,按照村长的指示,小弛父亲的尸体被火化以免将瘟疫传染开来。草草安葬了自己的父亲,小弛跟着妈妈和大姐继续过着懵懵懂懂的生活。
由于家中还是有着十来亩良田,因此生活过的还算是紧紧巴巴。不过,也就是过过日子,一年到头偶尔也会穿上一件新衣,想要上学的事情却是不用想了。
自己最好的玩伴旭东也上学了,就只留下小弛一个人,感觉十分无聊。每当私塾传来朗朗读书声,看着旭东同那些穿戴整齐的富家少爷从私塾放学时,小弛感到十分羡慕,对于旭东口中所称的先生更是崇敬不已,因为他会认好多好多字。
奈何,除了远远伸长脖子看一看私塾先生用毛笔写就的偌大文字,罗小弛只能暗暗艳羡,根本无法踏入私塾半步。
由于天身体弱,长得也是一副衰像,脑袋又不是很好使,小弛也就经常成为那些富家子弟欺负的对象。每次受到欺负和委屈,小弛都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将自己的伤痕掩盖,生怕姐姐和母亲知道了伤心。每当自己受欺负时,旭东也只能在一旁远观,满带着同情的眼神,面对那些孔武有力的富家子弟,他也是无能无力的。
三年后,旭东念在小弛是自己最好兄弟的份上,为小弛一笔一划写下了三个大字,并且非常认真地告诉小弛:“这三个字就是你的名字,一定要好好熟悉它。”
小弛终于有了新的追求,每天除了下地帮母亲干活之外,每晚都照着旭东给自己写出的范本开始练习写自己的名字。当然,纸笔就不用想了,那可是奢侈品,只能在沙土上写作,小树枝就是最好的笔而且经久耐用,可以随弃随取。眼见小弛竟然歪歪斜斜学会了写字,母亲和大姐都感觉相当欣慰,时不时夸赞几句,木讷的小弛在生命中第一次感到什么是自豪。
日子一久,小弛竟然也能歪歪扭扭将自己的名字写出来,不过总是这字少一撇,那字短一截,有些似是而非。能够达到这样的水平,小弛已经感觉相当满意了——至少会写自己的名字,不至于大字不识一个。
五年后,大姐出嫁。由于嫁得远,因此很久都难得回一趟娘家。
十三岁那年一场洪水将小弛家淹没,幸亏小弛见机得快,抢到一个大木盆将自己和母亲承载,幸运逃脱了洪水的肆虐。
十五岁那年,母亲染病身亡,从不知愁滋味的小弛终于感觉到生活的压力。为了解决小弛的生计,二舅为小弛做主将属于小弛的十来亩田地租出去,小弛也就能收取一些地租过日子。如此一来,十五岁的少年就彻底失业了,整天无所事事。一来二去,小弛沾染上赌博。由于不识字,最终将自己的十来亩田地莫名其妙抵押给赌场,成了一位无业游民。
在乡村混了几年,打过短工,干过苦力,虽然艰辛了一些,不过还勉强糊口。
十八岁那年,田地上的新主人——镇里的姚员外嫌田埂边小弛父母亲的坟墓挡了自己的风水,因此雇人将之挪走。这一次,一向懵懵懂懂的小弛终于生出滔天的愤怒,一怒之下将那姚员外打成重伤。
竟然敢打伤员外!那还得了!
小弛自知惹下了大官司,为了免受牢狱之灾,不得不隐名埋姓远走他乡,从此过起了幕天席地,有了上顿没下顿的流浪生活。
在流浪的那些年,小弛做过跑腿的小斯,干过厨房的伙计,当过苦逼的挑夫,吃粗粮睡材房算是幸运,常常是忍饥挨饿露宿街头,尝尽了生活的辛酸。与此同时,小弛也见识到了人世间中的百态,增长了无数的阅历,渐渐地变得有些脑袋开窍了。
小弛终于知道自己是身处一个名叫周国的地方,此地最大的官就是国王;周国下面分为许多州郡,那些州郡的头领都叫太守,州郡下面就是县,县里最繁华的城市就叫县城,县里最大的官就叫县长;县城下面就是乡,乡长最大;乡的下面才是村,例如自己的老家罗家村,村长最大。不过,小弛今生见到的最大的官就是被自己打成重伤的姚员外,好像比自己的村长大不少。其他有头有脸的人物,小弛根本一个不识。
在小弛最为落魄的时候,竟然开始喜欢上了一位姑娘,她就是曲兰阁的花魁——王菲燕。王菲燕才艺双绝,歌喉尤其令人着迷。不过,小弛只能将喜爱埋藏于心,每次都是远远地听着,听得如痴如醉。偶尔也能够远远地见王菲燕一面,就如同久旱逢甘雨一般,当晚小弛一定会失眠,而且是浮想联翩夜不能寐,第二天一般会无精打采,对任何事都显不出什么兴趣。
……
对于出现王菲燕这个人物,在飞船上的众人感到有些费解。因为她就像高高在上的仙女一般,怎可能看上小弛这么个普通不能再普通的穷光蛋呢?而且,大家观看了十来年,但对于秦弛到底怎样完成这个任务也是一头雾水。本来大家有时候还可以辩论猜测一番,不过日子一久,大家也就毫不在意了,反而更关注秦弛这个崭新的身份在那个凡人世界的表现。
……
有一天,曲兰阁传来消息,说王菲燕已经被一位富家公子赎身,成为那位富家公子的妾室。当听闻这个消息,小弛第一次感到什么是心疼,那是一种揪心的疼,撕心裂肺的疼,当年自己母亲逝去的时候,自己也没这么伤心过。虽然自己没能同王菲燕说过哪怕一句话,甚至没能博得美人的任何一次正眼,但是小弛心中就是喜欢,没有任何理由。当美梦破碎后,自然感觉天崩地裂彷徨无助,心中空落落,整天无精打采。虽然小弛不知道那是初恋,但是感觉此生好像再也生不出那种感觉一般。
由于感觉生活实在无味,小弛决定离开那个县城去其他地方看看。为了路途不致迷路,小弛加入了一个商队,暂时成为为商队摇旗呐喊跑龙套的角色。
“长风威武!长风威武!……”
长风就是押送这个商队的镖局。按照那些老镖师的说法,只要喊着这个号子,附近的山贼都会远远避开,根本就不会打这个商队的主意。因此,每当喊起这个号子,小弛就感觉格外威风,第一次感觉人世间原来还有这样体面的职业。
此时正值强盗横行的时代,不少强盗碍于长风镖局的金字招牌,不敢招惹这支商队。不过,俗话说强龙不压地头蛇,长风镖局好死不死遇到了一个蛮横的强盗头子率领着一群要钱不要命的亡命之徒。眼见着如狼似虎的强盗出现,手举明晃晃的大刀砍下一个武士的人头,顿时鲜血飞溅,天生胆小的小弛第一次看到杀人,根本不经吓,立马就晕倒在地。
当小弛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个大坑之中,周边一片漆黑。凭借昏暗的月色侧身一看,发现都是死人,而且一个个死状凄惨,或胸口大洞,或咽喉破碎,有的甚至直接没了脑袋。如此多的死人让小弛胆颤心惊,根本就挪不动脚步,远处豺狼虎豹的啸声更令小弛头皮发麻,冲鼻的血腥味和恼人的恶臭令小弛头昏眼花。
渐渐地小弛明白过来,是因为自己彻底晕倒从而逃过了一劫,被强盗当成死人丢进了死人坑。那些死人一个个面目全非,小弛已经不记得认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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