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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章 龙城白骨,英魂长眠


他想了半天,还是站起身对着下方的骷髅群拜了拜。

  “我也要看我也要看,”逢君抱着他的大腿撒娇摇晃道,“可是逢君不识字,要不娘亲读给我听吧!”

  “可以。”顾于欢摸了摸她的头,抱着她坐到地上打开了那封信件。

  大抵是因为周围的骷髅群围的太密找不到出路,想着也是闲着,顾于欢念这封信时念的非常缓慢。

  “致,吾妻芝兰。”

  “你的笑如春花绽放,绚烂了我的时光。”

  “你的声音似夏的蝉鸣,在我的耳边轻吟,让人沉醉。”

  “你的眼眸像秋夜的星,每一个寂静的夜晚都聆听着我的心声。

  “白雪让世界在这一刻凝固,你的温暖融化了冰封,你的一切都是我心中最美的风景。”

  ……

  逢君听到一半眼睛里都在冒小星星,周围也非常应景的开始下白色小雪花:

  “哇!逢君觉得这封信的主人一定很爱这个叫芝兰的姐姐!”

  “哈哈,未免有些太肉麻了。”顾于欢浅浅扫了一眼后面的文字,大部分都是写给这位叫“芝兰”的情话,还有一部分则是留给“芝兰”的嘱托。

  说是嘱托,其实倒更像是临终前的遗言。

  “后面呢后面呢,这封信后面还有一部分娘亲都没念给逢君听呢!”意犹未尽的逢君一个劲摇晃着顾于欢催促他继续往下念。

  “后面……”顾于欢看着信件尾末的那几段遗言有些愣神,但最后还是开口继续往下念了。

  前面写的都是一些又土又老掉牙的情话,因为写的快字迹稍显潦草,字字句句几乎都是一步到位。

  直到快要结尾,后面的字迹才变得逐渐工整起来,但却有不少地方被涂抹掩盖住了文字。

  应该是写信人在写信时突然改变主意或是想要隐藏某些信息所留下的痕迹。

  “很抱歉。出于我的私心,请原谅我如此冒昧的称呼你为妻子。”

  “我这人啊,从小就愚笨懦弱,浑浑噩噩活了二十多年也才考上了个秀才,委屈你跟着我过节衣缩食的日子。”

  “我深感愧疚。每日发奋读书为的就是能考上龙城文官让你过上安定优越的日子。”

  “但,对不起,我食言了。”

  “我走了,你若是心中有恨就怨我吧,这都是我罪有应得。”

  顾于欢读到这,手指不自觉抚了抚信件上的字迹。

  这几段的字迹已经变得模糊不清,有些地方甚至已经难以辨认。

  写信人的泪水打湿了字迹。

  “赵叔说龙城最外面的防御工事被魔族人攻破了,如果不能及时把工事修建好龙城所有人都会死。”

  “我生性怯懦,彼时离开时也只敢隔着门板偷偷望你一眼,拿着我们的定情之物便糊里糊涂跟着赵叔上了战场。”

  “我知道你不愿意让我去,可是芝兰,我做不到。”

  “倘若每个人都像我一般怯懦畏缩、贪图安逸,那么又有谁会甘愿为普通百姓挺身而出、保家卫国呢?”

  “如今山河破碎,我等龙城子辈唯有挺身而出,以血肉之躯为后人开路,扭转战局。”

  “我爱你,但我更怕你会离我而去。”

  念完这些,书信只剩最后一句。为此写信人还专门用了醒目的红色字迹用来提醒那位叫芝兰的女子。

  “我在你屋门前的槐树底下埋了四十两银子,倘若将来你的夫郎待你不善,那这便是我为你留的最后退路。”

  “唐玉树,绝笔。”

  绝笔信念完后,一人一剑灵都没有再说话。

  “娘亲……这红色的墨水好像是血……”逢君看着绝笔信上的红色字迹观察了许久才出声。

  顾于欢没说话,他低头看着下面那些没有意识一直盲目修补着“城墙”的骷髅士兵,心中五味杂陈。

  城墙早已坍塌,如今只剩下一片满是疮痍的废墟。

  即便早已失去意识,这些人族将士还在坚持做着生前一直在做的事。

  他们也曾是有血有肉的人。

  顾于欢将那封开封的书信细心折叠放回大布袋子里,道:“剩下的这些应该是那些将士们未能送出去的家书。”

  “逢君觉得这些将士们好可怜,”逢君蹲下身将剩下的那些散落在地的物件也一一捡起,“他们的家人和朋友都没有收到他们的信。”

  顾于欢接过她手上物件将其放回布袋:

  “刚刚那位将士的绝笔信里写了‘龙城’和‘修补城墙’两个线索,不难猜测我们应该是掉到‘龙城’的边域上了。”

  “我们不是要出去吗?说不定和小师弟他们汇合后还能帮这些信件找到它们的归宿呢。”

  他低头看着下方被炼制成阴兵的龙城将士们有些微微失神:

  “上天既然让我们发现这些物件,想必也一定是不愿意让这些将士的最后寄托也随之湮灭于此。”

  他说罢,也跟着逢君一起将那些掉落在地的物件收回布袋子里。

  “青山处处埋忠骨。但,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带他们回家。”

  他们不该永远沉默于此。

  “娘亲娘亲,这张桌子上有一个小茶包和一封没写完的信,我们也要把这个一起带走吗?”

  逢君踮起脚尖看着了望台小桌上的东西道。

  顾于欢从地上捡起一个收满桑葚干的小锦囊后才抬眼去看逢君。

  锦囊里原本应该是用来收纳烟草的,但不知为何又被主人全倒了去,装上了满满一袋的桑葚。

  锦囊袋看上去有些年头了,上面的丝线早已褪色,但依然能够看到上面歪歪扭扭绣着主人的名字——赵钱。

  顾于欢提着布袋起身向那张小桌上走去道:

  “一起带回去吧,再怎么说也是这些将士的遗物,英魂遗物又怎会有高低贵贱之分呢?”

  他先将那个小茶包收回大布袋,又草草扫了一眼那张纸张上的字。

  [路上采的金银花,一同前往的赵叔说这花有清热解毒的功效,孩儿想着采些回去送给父]

  (字迹到这就戛然而止了,不知是出了什么事才导致信件主人没有继续写下去,只简单留下了个署名)

  李朝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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