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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西北大劫案马汉庆(八)


按照张军的说法,马汉庆挂掉电话之后,他就有点着急了,因为钱还没分呢,他觉得马汉庆和三毛想把自己甩了,就赶紧打了个车去三毛家。

  在过长江大桥的时候,由于路上太堵车,张军下车去渡口坐船过了江。

  等张军到三毛家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八点多了,三毛家里没人,张军找了个公用电话,分别给三毛和马汉庆打了传呼,但等了半个多小时,他们两个都没回电话。

  张军等不及了,又去了马汉庆家里,但马汉庆家里也没人,然后他又去了江南风采歌舞厅,歌舞厅里的小姐告诉他,三毛一天都没来上班,张军觉得自己彻底被两人甩了。

  张军找不到马汉庆和三毛,又回到了汉口,因为晚上他朋友请他吃饭,他还把自己的一个情人也带了过去。

  请他吃饭的这个朋友,就是他下午陪着去看房子那个,他这个朋友在证词里是这样说的:

  当天晚上我在狗肉馆请张军吃饭,张军到的时候已经快十点了,他还带来一个叫莹莹的情人。

  他来的时候,并没有什么不对劲,而且还了我一万块钱,是我之前借他的,他之前和我说过,自己和一个朋友在外地做了个工程,赚了十多万,1月10号那个朋友会来给他送工程款,我以为他工程款收到了,就没有多问。

  但酒喝到一半时,张军突然哭了,他说自己心里憋屈,我问他怎么了,他说三毛把他骗了,他俩是生死兄弟,三毛竟然算计他,但他并没有跟我说三毛骗他什么了。

  张军和朋友喝完酒之后,就一个人回家了,他老婆在接受调查时是这样说的:

  张军当天到家时,已经半夜十二点多了,我跟他说,我们厂子今天出了大事,取款车被人抢了,抢走了60多万,打伤了4个人,还打死了一个看热闹的摩的司机。

  张军问我,我听说不是被抢走90多万吗?

  我说没有那么多,一共就65万,张军没说啥,就睡觉了。

  而张军自己的口供内容,隐瞒了自己还朋友钱这一段,他说和朋友喝完酒回家之后,觉得三毛可能是临时有事,不会不给自己分钱,等三毛忙完了,应该能给他打电话。

  结果一直等到1月13号晚上,三毛拒捕自杀,闹出了很大动静,张军当晚就听说了,他从家里拿了八千多块钱,当晚去了汉口的一个出租房过了一夜。

  1月14号上午,张军去找自己妹妹借钱,妹妹拒绝之后,他拿走了刘经理的名片,先是坐火车到了石家庄,在石家庄下车之后并没有出站,又上了一辆开往北京的火车。

  到了北京之后,张军在王府井百货买了两瓶茅台,两条红塔山,就带着礼品投奔刘经理去了。

  张军落网之后,一口咬定自己只分到了那七千多块钱零钱,跟三毛和马汉庆分开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二人。

  不过当警方拿出他亲戚朋友的证词时,张军又装起了糊涂。

  警察问他还朋友的钱是从哪里来的,张军告诉警察:那一万块钱是朋友放在我那的,并不是我借的,朋友要买房子,就把钱拿回去了。

  当警察跟张军核实他找自己妹妹换钱的事时,张军马上矢口否认,不承认找妹妹换过钱,都是妹妹胡说的。

  在他的八次提审记录里,对于钱的问题,每次都不一样,有时候说自己拿了七千多块钱,有时候说只有四五千块钱,还有一份记录里,他说坐公交车时候钱丢了,只剩下几百块钱。

  对于别的问题,张军非常配合,但就是不能提钱,只要一提钱,要么就是提条件,要么就是岔开话题,要么就是一口要定自己没分到钱,你们要是不信,就把马汉庆和三毛找来对质。

  在钱的问题上,警方找不到任何证据,另外警方关注的重点是案情,钱到底去哪了,对案情的影响并不算大,而且马汉庆还没落网,所以张军说的是真是假,都死无对证。

  到了1996年三月份,警方在三毛朋友那里,查到了25万多的赃款,其他赃款去向不明,于是再一次找张军核实钱的问题。

  张军一听提钱了,开口就抱怨看守所里伙食不好,条件太差了,要求警察找自己家人要2000块钱。

  当得知自己家人不肯给他存钱时,张军又是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我都要死的人了,连年都过不好,还有什么可说的。”

  马汉庆虽然没有落网,但案情是清晰的,1996年11月6号,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判处张军死刑。

  另外追缴赃款元,案犯周某和韩某,因协助周望弟窝藏赃款,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两年,但法院并没有认定张军获得了赃款。

  1996年12月2日,随着张军被枪毙,这笔赃款的去向,成了永远的谜。

  不过八年之后,马汉庆落网,他对此事的说法,和张军完全不同,根据马汉庆的交代,当天下午他给张军打传呼,并没有让张军跑,而是让张军去三毛家里分钱。

  马汉庆的笔录里是这样说的:“当天晚上七点左右,我们三个在三毛家里把钱分了,每个人两坨,各分了二十万。”

  不过他的这份口供也有问题,因为100元面值的只有5捆,不可能每个人分两捆。

  但接下来马汉庆又提到一个细节,他说当天晚上分钱的时候,张军怀疑三毛私吞钱了,应该是90万,三毛一口咬定只有这么多,张军也没再坚持,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

  这个细节又和张军邻居的证词对上了,所以究竟两个人谁说的是假话,也只有当事人自己清楚了。

  结合卷宗中的所有材料综合来看,我比较倾向于马汉庆的话,对整个事件做出了如下猜测。

  当天晚上三个人确实分了钱,应该是每人分了二十万,因为是在三毛家里分钱,马汉庆和张军需要把钱带走,为了方便携带,所以每人拿了两捆百元钞票,这也就是马汉庆口供里的“每人分了两坨”。

  张军八点多钟之所以给三毛和马汉庆打传呼,又去三毛单位找他,应该是想追问到底抢了多少钱。

  而他在朋友面前抱怨三毛骗了自己,也是因为他当时一直以为是抢了90多万,抱怨的原因是怀疑三毛私吞了赃款。

  不过他的怀疑可能并没有错,三毛确实有可能私吞了赃款,但是没有那么多,因为最后从三毛朋友那里查出来了25万多的赃款,这样看来,三毛私吞了五万多。

  至于张军分得的赃款,究竟去了哪里,除了他自己,可能只有帮他隐藏赃款的人知道了。

  不过张军虽然在钱的问题上闭口不谈,但对于此案的其他细节,可以说是知无不言,尤其是对马汉庆非常不满,他觉得就是因为马汉庆没有把车烧掉,才导致事情败露,一切都是马汉庆的错。

  警方从张军的口中得知,马汉庆有一个女朋友叫彤彤,是个农村女孩,但具体信息他并不知道,张军告诉警察,马汉庆有可能去找他女朋友。

  警方马上对彤彤的身份展开调查,很快就查清了彤彤的身份,得知此时彤彤已经回了麻城老家,于是武汉警方火速赶往麻城。

  从彤彤口中得知,1月11号上午,马汉庆来找她,说要去外地一趟,彤彤正好想回家过年,马汉庆说顺路,就和她一起回了麻城。

  因为彤彤在麻城一直住在姐姐家里,所以当天晚上,两人在彤彤姐姐家里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马汉庆就走了。

  到目前为止,这条线索也就此中断,但让警方没想到的是,1996年2月23号一大早,专案组工作人员突然接到彤彤姐姐的电话。

  她在院子里捡到一封信,信中让她转告彤彤,上午九点钟,让彤彤务必到家附近的一个小卖店等电话,彤彤姐姐怀疑信是马汉庆送来的。

  警方赶紧找到彤彤,如果电话是马汉庆打来的,务必让彤彤稳住他,与此同时,警方对小卖店的这部电话,进行了实时监控。

  当天上午8点10分,在便衣警察的陪同下,彤彤来到了这家小卖店,但到了9点钟约定的时间,电话并没有响。

  一直等到了下午1点45分,电话终于响了起来,小卖店老板按起了免提:“你好,请问找谁?”

  电话里传来了马汉庆的声音:“你好,请你转给旁边一个叫彤彤的女孩接听。”

  所有的警察瞬间屏住了呼吸,示意彤彤接听电话,彤彤走到电话旁边,怯生生的说了一句:“喂!”

  电话那边沉默了几秒钟,随后马汉庆开口说道:“彤彤,你还好吗?”

  结果没想到的是,彤彤听了这句话之后,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哇的一声就哭了出来。

  两秒钟之后,电话挂断了,从这以后,马汉庆彻底脱离了武汉警方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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