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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章 十年群杀


村长宅院依旧素缟裹挟,三人从地下室里出来,就到了厅堂,蒲团还残留着一丝温度,想来林景淮刚走不久,旁边是脱下的红装,是林景淮刚才穿的那件。

  红色喜服板板正正的放在蒲团左侧,中央正对着是黑白照片上的陈若华,红艳在素缟中显得格格不入,  张海哥心中有了猜想,直接道:

  “林景淮是要献祭自己。”

  张启山背着他,微微侧头“你怎么知道?”

  这时,副官从内室走出来“佛爷,先生,里面预备好的嫁衣尺码都是比较宽大的,像男人穿的,除了先生这一套穿在身上,似乎还少了一套。”

  他没有下地下室之前,无意闯进内室,他记得里面的嫁衣一共备了三套,现在只剩下一套。

  要是按照张海哥所说,那其中有一套是林景淮自己穿上,男人穿嫁衣,很奇怪,可要是自己献祭呢?

  容不得深思其中缘由,三人即刻出发,准备拦截队伍。

  副官看着青年裸露的后背,欲言又止,止了又止,最后又折返回去,拿出最后一件红色袍子,披在张海哥身上。

  这细心的举动叫张启山看了一眼副官,却没说什么,只是心里忽然有点不舒服,又有点奇怪,副官的性子他知道,绝不会多管闲事,更何况是件小事。

  张海哥看向副官,低声道谢,他确实忘了这一茬,其实都是男人没什么的,可架不住有人是醋坛子,要是被齐先生看到,那暗戳戳的不悦一定会回馈到他身上。

  他们一出宅子,就看到轮椅静静的待在门口,是谁的手笔不用多说,这林景淮是有意放过他们。

  张启山将人放在轮椅上,重量一下子减轻,不知道怎么有点不得劲,他暂压着这种不舒服,把注意力全部转移到行动上。

  在他们离开的那一刻,陆文醒了,听到外面鼓声密集,就知道仪式已经开始,这地方毕竟是他长大的家,熟悉的很,抄了近路。

  这就是在齐墨中了迷幻药那四个小时发生的所有的事。

  齐先生努力把自己当成一个挂件,挂在老婆身上,许是适应良好,还调整了一下姿势,“弱柳扶风”般抱着张海哥的脖子。

  丝毫不在意别人的目光,笑着蹭蹭老婆的脸,红嫁衣抱着黑皮衣,画面不是那么养眼,可偏偏人都长得俊,诡异的和谐。

  张启山看着他俩亲密的举动,黑沉的眸子迅速避开,押着林景淮的手力道陡然加大。

  两人从张海哥身边掠过,林景淮低头望向张海哥的眼睛,眼里带笑,似乎释然了。

  张海哥接触到这个目光,神情微愣,不属于他的情绪再次浮现,心脏像被人捏住似的,不知为何,眼角滑落了一滴泪。

  耳垂传来刺痛,潮水般的情绪瞬间退潮,齐先生咬着他的耳垂,勾着那红色耳坠“四个小时没见,就被别人打上标记了。”

  他指的是这个新打的耳洞。

  张海哥:“……”

  对于齐先生的阴阳怪气,他觉得又好笑又无奈,伸手胡乱摸了一通他的头发,看着齐墨顶着一头鸡窝,陡然间放松下来,额头抵着额头,呼吸缠绕,他闭上眼,语气闷闷的。

  “我们回家。”

  “好。”

  剩下的事,不归他们管。

  张海哥实在太累,靠在齐先生肩上就沉沉睡了过去。

  而另一边,林景淮娓娓道来这十年里发生的一切。

  昭山村可以追溯到清朝初期,据说是祖上一位农夫上山打猎,遇群狼,眼看就要命丧狼口,他迸发出前所未有的求生欲,他不甘心这样死去,起身殊死一搏,却掉落下断崖,好在一棵树挡住他的身体,而树的侧下方就是一个洞口。

  跳向洞口,他钻了进去,在碰到那紧闭的石门后,那石门缓缓打开,一声鸣叫从石门后面传来,农夫害怕的往后退,金色玄鸟从石门飞了上去,一臂之远,火灼滚烫的温度烧着那农夫的脸通红,这叫他想起商周时期,天命玄鸟,凤鸣岐山!

  这分明是山神!护佑村子的山神!

  农夫回到村里就四处道来这件事,搞得全村上下连一个孩童都会背说这个故事,一时间流言飞起。

  后村子闹洪荒,山上洪流冲下来,砸毁不少人家,死的死,伤的伤,报给官府,上报朝廷,可这里就是一个偏僻村子,朝廷上下一层压一层,层层贪污,灾资到手里就只剩下清汤寡水。

  走投无路之时,一位从南疆大祭司路过村子,听闻传言,就去找了村长,他一人上了山,找到那处洞口,一月之后,他再次出现在村长前。

  提出每十年献祭一个少女,嫁给山神,护佑村子,四百年里,一共献祭了39名少女。

  第40名,选中了林智,也就是林景淮的妹妹,后来被陈若华代替,逃出一劫,可陈若华,  没有逃出来。

  陈家是商世,家大业大,陈老爷子是有名的大善人,每逢过节就免费赠送礼物,有时候是做衣服的布料,有时候是口粮,要是哪家遇难,就可以上门找陈老爷子解决困难。

  他善事做尽,只有一个孩子,就是陈术,后到了40岁时老来得女,生下了陈若华。

  这个孩子一出生,就备受宠爱,陈老爷子和他妻子都是顶好顶好的人,虽说宠爱,却不溺爱,他们把若华教的很好,村子里所有人都喜欢这个小太阳。

  唯独一个人,总是板着脸对待陈若华,林景淮父亲是赌徒,还经常打骂母亲,家徒四壁,剩下妹妹林智后更是过的清苦。

  一个男孩儿养着自己妹妹,很辛苦,陈家见他实在可怜,明明十三岁,却瘦的像十岁的孩子,就把他带到家里,陪着若华读书,算是一个小书童。

  陈若华不喜欢读书,看着自己的小老师,不断撒娇,好话说尽,可林景淮一板一眼道:“小姐必须看完。”

  闻言,小太阳眼中的光熄灭,她低下头,脑袋直直对着书籍,俏皮可爱的发髻都好像垂落,要多可怜就多可怜。

  书籍上忽然多出了一块甜糕,陈若华抬头看他,少年脸色微红,正经严肃“吃完继续看。”

  陈若华最喜欢就是上好坊做的甜糕,就是距离家太远,每次去都要花费好久,她低头看着少年泥泞的鞋子,就意识到这蠢蛋是跑着去的。

  可能就是在这时,小姑娘对这个正经严肃的少年产生了别样的心思。

  读书也变得不再枯燥,两人一起学习,她时不时在调戏一下林景淮,每次看到他窘迫无助的样子,就逗的她哈哈大笑。

  这一次也不例外,笑声响在院子里,林景淮长高了不少,不再是那个可怜兮兮的孩子,他低头看着若华,抿了抿唇,还是开口“小姐以后不要这样了。”

  “及笄后是要嫁人的……”还是那副木头似的模样,垂眼说教。

  陈若华止了笑声,打断他的话“这有什么,我嫁给你不就好了!”

  这句话一说出来,两人皆愣住,少女胆大的目光似乎要灼伤林景淮的眼睛,他迅速避开,耳尖却不争气的红了。

  声音低的像文字“不可……”

  从这一天起,林景淮就处处躲着她。

  陈若华气的哭出来,他才算没躲,笨拙的哄着小姑娘。

  张海哥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以旁观者的视角观看这一帧帧一幕幕。

  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情就像一颗青涩的果子,起初是酸涩的,可细品之下,又充满了甜味儿。

  明亮昏黄的画面转瞬一变,天色暗淡,黑压压的云罩在上面。

  十年之期已到,林景淮家里多出了一个陌生人,打扮怪异,他穿着黑色长袍,大半张脸都遮了去。

  只露出嘴唇和下巴,耳朵上似乎挂着铃铛,走一步响两声。

  他亲眼看到父亲画押在白纸黑字上,母亲默默抹泪,看到儿子又迅速回了房间。

  在一切变好时,林景淮的妹妹被南疆祭司献给了山神。

  妹妹才十岁啊……

  那一天,林景淮愤怒跟父亲反抗,跟那些南疆来的祭司反抗,却遭受父亲的毒打,而那高高在上的祭司只是淡淡的看着。

  陈若华接到消息,直接撑起伞打开门,去找林景淮,可一开门就看到被打的浑身是血的少年。

  “小姐,我该怎么办……”

  这次,陈若华沉默了,一声不吭将他扶到了自己房间。

  “我有一个办法。”

  初计划是在仪式举行时,两人跟在他们身后,等人走后在将妹妹带回,第二天林景淮负伤去了昭山禁地,很奇怪的是这里明明是供奉山神的地方,村民却不得踏入。

  他走了进去,偶然触发机关,看到了内层,生活痕迹很明显,却没有人,地上残留着的红布,想来是献祭山神的女子都在这里。

  可为什么没有人?

  难不成真的有山神?

  林景淮四处查看,只见角落里被红色嫁衣盖住,他掀开去看,这里面居然是一个窄小的洞口,男人不能容纳,女人倒是可以。

  回去后,他就跟陈若华说了这件事。

  “我听说嫁给山神的女子都得是刚刚及笄,林智才十岁,为什么选中了你妹妹?而且我娘说,她见过仪式,新娘子是要灌入迷药的,一直昏睡过去,可能是怕人逃跑。”

  “要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不能这样……”

  “哦!我想到了!在四月四我们成亲,和山神嫁娶的仪式一同出发,每逢嫁娶都要过那道拱桥,我趁着花轿相错时,调换我和林智,我代替她,然后你跟在身后,等人都走了你在过来,我就从洞口钻出来,咱们一起逃。”

  天空惊雷滚滚,林景淮呼吸沉重,双眼充血,他趴在地上看着里面,白骨森森之上自己的妻子被那些所谓的南疆祭司肆意凌辱。

  身体的血好像都要流光了……

  “林哥!救救我!救救我!啊!”

  林景淮被那些畜生打得半死,扔下了山,醒来后,疯癫了一年。

  陈老爷子受不了女儿失踪的消息,撒手人寰,全村素缟,送葬陈老爷子。

  等林景淮清醒时,他跑向昭山,找到了自己的妻子。

  脸上扣上面具,似乎也皮肉黏在一起,和当初一样,满地白骨,陈若华衣不蔽体,红嫁衣早被撕烂,变为布条散在地上。

  女人怀里抱着一个孩子,静静的坐在上面。

  听到声音,她浑身发抖,死死捂住了孩子的嘴。

  “若……华?”

  “若华!”

  陈若华一愣,面具对向那边的人,可视线只能看到那双黑色带着泥泞的布鞋。

  为什么……不早点来?

  为什么……不救我?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可她发不出一丝声音,舌头被割掉了,只是任由林景淮抱着她,在听到“别怕,我带你出去。”时,她直接拔出林景淮腰间的匕首,抹开脖子,鲜血迸发出来,喷在林景淮的脸上。

  陈若华死了。

  她留下的孩子,站在旁边,瞳孔漆黑,静静地注视这一切。

  从这一刻开始,林景淮变了,他将一切公之于众,陈家落难,女儿惨死,受过恩惠的村民怎么可能无动于衷。

  林景淮跪在村民面前,呈上血书,势必杀光南疆祭司,报仇雪恨之时,他任凭村民处置。

  陈术化名为陆文,接近军阀,凭借实力得到赏识,和昭山村里应外合,调查南疆。

  陈若华的母亲离开陈家,开了一间棺材铺,培养致幻花,迷药,麻醉……

  村子里的女人开始习武,练枪。

  林智和哥哥决裂,到了阿婆的铺子。

  第一次猎杀,是蹲守在山神庙之外,一年里没人看见祭祀出现过,他们最有可能就是在昭山墓,村民合力击杀,受害者是女人,所以昭山村从那之后,女人做抬棺人,为这些畜生“送葬”。

  林景淮从他们口中逼问出目的,原来山神只是一个幌子,他们要的是昭山墓里的,据说是一个可以号召所有人的神物。

  得此神物,天下人都是他的军队。

  林景淮利用这一点,这十年里吸引了无数前来的南疆祭司,也包括少数普通人。

  一次生疏,两次熟悉。

  阿婆家的茶会使人陷入沉睡,抬棺人把他们抬到陈家地下室,交给陆文以及林景淮。

  等出来时,满身鲜血,再有抬棺人“送葬”。

  林景淮又一次得到一个重要的消息“南疆圣子,楼弃。”

  他想,只要杀了楼弃,就可以停下,翻遍古籍,练习幻术,将鬼新娘的传闻散播出去,没想到引来的是日本人。

  还被一个白发青年全部杀光。

  陆文接到消息,拉着林景淮到了山神庙,正在说计划之时,一个人闯了进来,是王琉,他是土夫子,盗墓家族,见到他两人立即意识到这里已经被人发现,当即假扮鬼新娘,不过,没吓走王琉,倒是吓疯了孙竹。

  也就是这天,事态开始不受控制。

  林景淮不信鬼神,可在若华死后,他频频上香祈祷,这天晚上,他和陆文亲眼看到了玄鸟出山。

  当晚,他们就做了一个梦。

  “身着红衣的外乡人来到昭山村,就证明陈若华回来了。”

  “要想陈若华复生,就把他献祭过来。”

  “一命换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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