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棉棉的日记
……
回到家中。
天色已黑。
吃了晚饭。
晚饭是姐夫煮的米饭,米饭好硬好硬,比平时要多嚼三下才能吞进去。
江瑜一边吃一边感叹:“现在家里条件真好,这米煮的这么干这么结实,要在以前,这一勺就能煮一锅了。”
江枫也在努力的嚼米饭,一边嚼一边道:“少侠是不想吃软饭了。”
江长天有他落霞妹子开小灶,给额外煮了面。
他一边吃一边道:“我这辈子就适合吃娘子煮的软软的饭,太硬的不行,硌牙。”
秦落霞就温柔的笑。
何御史晚上应酬去了。
江棉棉今天下午付出了劳动力,感觉还挺辛苦的,饭都多吃了半碗。
看的江长天夫妇欣慰不已。
做父母的总觉得闺女太瘦了,肯定是每天吃太少。
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
江长天在床上悄悄和霞妹说今日见闻。
“她真的帮人把手指缝起来了,我看不是随便缝的,里面细细的管子,好像都勾起来,一对一的对上了,你还记得棉棉画的那人骨图吗?这孩子像是见过很多尸首一样,而且是剖开那种。”
秦落霞有点心虚。
会不会孩子是随了自己了。
她虽然没有宰人,但是宰杀动物,那可是切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小时候把囡囡背背上是不是也干过这种事,她好像很擅长这种事,她能把一只野猪宰的整整齐齐分类放好,一块一块的,可以把一只野猪切碎了拼成四只鸡……
心虚。
终于感觉闺女有像自己的地方。
特别像。
但是特别心虚。
秦落霞打着哈哈,绕过这个话题,开口道:“瑜姐儿好像慢慢显怀了,那肚子不尖也不圆,也不知道怀的是男娃还是女娃。”
“不管男娃女娃,孟家肯定都会稀罕,他们要不稀罕的话,正好,留在家里,家中人丁兴旺,人多就好。”
“枫哥儿还没有合适的对象,那个吴知州的闺女你觉得咋样?”
“不咋样,有点傻。”
“没事,府城还是太小,遇不到合适的,以后到京城看看,总能遇到合适的。”
两人脚挨着脚,说着闲话。
江长天睡着了。
打起了小呼噜。
……
江棉棉回到自己的闺房。
闺房很大。
是她特意要求的。
床很大。
还有书桌,书柜,有茶台,有画画的台面,有沙发,有地毯,有衣帽间。
反正就是要很大,要很舒适,要功能齐全。
卫生间也是要配备。
半夜出门拉屎太难。
半夜床前拉屎太臭。
晚上看书的话,油灯要亮。
蜡烛很贵,百姓是一般不会点的,百姓点的更多是油灯。
一盏油灯可以点很久。
江棉棉偶尔喜欢好多油灯加蜡烛摆着,窝在沙发上看书。
想尿尿了,趿拉着拖鞋去净房。
沙发边有小茶几,摆着零食茶水,还有胖丫会给她伺候。
若是她走路走多了,胖丫还会给她捏脚丫丫,捏小腿,这个是姑婆要求的。
姑婆说小姑娘的腿脚要经常揉捏,担心她小腿肚肉肉变硬变粗,不好看。
她的衣帽间很大,衣服超多,比较好的都是成套成套的,不用考虑怎么搭配,当然更不用她自己洗了。
她现在的衣服拿去洗的话都有讲究的,不能随便洗,像是那种一盆子放着拿棍子去河边洗的,一般一次就报废了。
这些色彩鲜艳的裙袍,洗起来也特别麻烦。
反正有专门的洗衣人。
她家现在是“三脱三换”阶级。
就是家中有很多衣服,可以每天至少换三套。
不仅仅衣服多,穿不同衣服去不同的地方,社交圈子也多。
反正就是已经比小康高一些的阶级吧。
江棉棉晚上吃多了,米饭确实好硬,还好她换过牙了,但是这些新牙牙也要保护好,那是用一辈子的,这时候牙医水平太低。
这会子不想睡,也不想躺着看书。
江棉棉从柜子里掏出一本黑皮壳的书的样子。
书封写着《棉棉日记》。
没错,这是江棉棉的日记本。
正经人都有一本日记本的。
她会自己做一下记录。
大概是因为迷茫。
有一些时候,否则某个时刻,她总是有点不在状态。
像是身体躺着,灵魂飘起来,第三视野全扫一般。
所以她会写日记。
记录日常。
然后也会在日记本上画一些奇怪的图画。
写一些特别的述求。
比如说:今天好热,好想穿一条又薄又多层又凉快又好看的裙子。
然后过几天,阿爹会给她送来一条裙子,说是恰好在外面看到,这个还行。
比如说:不开心,不想吃饭。
然后晚上就会有格外各种好吃的。
比如说,今天不想背书,真的不想,背不下来。
但是阿爹还是会让她背。
总有一两天,假装没有看过她的日记本。
江棉棉心知肚明。
但是还是会认真写。
比如今日。
也算是值得纪念的一天。
必须要写日记。
今日第一台手术,断指再殖。
手术难度8分。
手术完成度7.8分。
要提醒用正确的方式保存断肢。
不可耽搁太久。
江棉棉记录了今天给人做手术的过程,还有缺了什么,如何改进。
一笔一划写的很认真。
虽然都是她写,说不定将来会成为重要考古资料。
主打一个让考古人员怀疑历史,怀疑科学。
认真的写完一篇正经的日记。
江棉棉又带着江小树跟胖丫四处溜达了一下,看到后院大石头已经被阿爹让人搬走了,效率很高。
接下来,日子简洁,日记本的字少。
第二日。
不用上课。
施粥。
第三日。
不用上课。
施粥。
第四日。
不用上课。
施粥。
第五日。
不用上课。
施粥。
今日那个一直循环排队,脖子特别粗的壮汉来找我。
他见到我,就跪下,并且掏出了一把血淋淋的刀,对着他自己的脖子道:“这几日我都来领药粥,但是第二日开始就有一群人鬼鬼祟祟,我张隗彪吃了小姐您五日饱饭,无以为报,跟踪这群人,听闻他们准备把小姐您趁乱掳走,我于是先宰了他们。我杀人了,跟小姐说一声,感谢饱饭之恩,我张隗彪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人是我杀的,我一命偿之,不连累您。”
我伸手去阻,差点没有拦住,他力气太大了。
我还以为这些事只会发生在话本中,然而它真的发生在眼前。
我让人把他送进衙门了,如果他真有罪,阿爹会给他定罪的,如果他没有错,这算不算主动自卫?
总之,这真是一个仗义又杀伐果决的时代。
希望明日能见到张隗彪。
希望能建一个医学科。
最后希望阿娘少做几顿面,想吃米饭。
日记本合上。
蓝色的皮封很漂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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