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骑兵威力
王启年的凶悍着实震骇了草原人一把,以至于他们的士兵在背着麻袋往前的冲的时候,不得不留着一个心眼盯着这边,生怕王启年再玩一把敢死冲锋,这样的一个人形凶兽冲上来,的确是让人够受的。其实此时的王启年已无力发起任何进攻,他全身都疼得要命,与狂野的奔马对冲,即便他是个铁人,也要被刮下一层屑来。
完颜不鲁胸中的戾气也被激发了出来,在左堡尚未完全拿下的时候,便同时展开了对右堡的攻袭,这一次,更有经验的完颜不鲁以骑兵来背负麻袋,机动性极强的骑兵让常胜营的打击变得事倍功半,而骑兵强大的冲击力也让半路突袭打冷枪也没了可能。
“将军,让姜奎的士兵出去冲击一下吧,这种烈度的攻击不会很强烈,让他们去感受一下对方铁骑的厉害,也有助于他们今后的战斗。”下午来到城上的尚海波对李世道。“现在正是好时候,对方作战意志不强,而我们的骑兵技艺不如对手,两两相抵,正好抵消。”
对于尚海波的意见,李世一向十分尊重,“好,就按尚先生说的,去冲一冲吧,但姜奎,你要记住,你的对手是那些正在投麻袋的蛮子,如果对方的精锐冲上来,你就必须回来,而且你只有这一次机会,因为按对方的进度,很快骑兵便用来上了,仍然要用步卒爬上去填。所以你珍惜这次练兵的机会吧,上一次你是痛打落水狗,这一次可是真刀实枪了。”
姜奎喜滋滋地道:“将军放心,这两天可把我们骑翼的弟兄憋坏了,能出去砍蛮子,大家兴奋着呢!”
李世笑笑挥手道:“去吧去吧,别给我耍嘴皮子,让我看我的真功夫!”
看到姜奎喜笑颜开的离去,李世摇摇头,对尚海波道:“尚先生,那边的事如何呢?”尚海清如今正在主持谋夺宜陵铁矿事宜,这事关系重大,也只有尚海波出马,才能让李世放心。
“一切进展顺利,今天我已将参将府的征兵令发到了方家,相信此时方家已在商量对策了。”尚海波笑道。
“小心对方狸猫换太子,糊弄一把你!”李世侧脸看着尚海波。
“哈哈哈,方文海想糊弄我,他还不够资格!”尚海波冷笑,“放心吧将军,一切皆在掌握之中。”
李世不在说话,转头看向战场,右侧卫堡的土垒已有一人高了,骑兵飞速奔来,单臂将那些麻袋高高抛起,落在垒上,然后又呼啸而去。主城、卫堡上的投石机与八牛弩,以及弓箭显得很是无力,只能对敌人造成微乎几微的伤害。对方填了快小半个时辰,才在卫堡前倒下数十名骑兵。
城门打开,姜奎的骑翼蜂涌而出,王启年早已命部下为骑翼让开通道,于是从王启年的阵地上,数条通道同时打开,一千五百骑兵娇若游龙,猛扑而出。
这一次出来突击的变成了骑兵,完颜不鲁倒是很赞赏对手的临阵应变,但以骑对骑,他却有绝对的信心,草原铁骑从来都是压着大楚的骑兵打的。论起骑兵素质,没有那支军队能比草原要强。
草原联军的骑兵来自不同的部落,武器也是五花八门,像白黄青蓝红五个大部落,骑兵基本是配制较好,行别是白族,大都身披铁甲,其余四部也有少部分着铁甲,但每个骑兵也有一身皮甲,武器也较为统一,其余的小部落可就差了一些,只有军官才有甲胄,普通士兵大都身着布衣,挥舞着五花八门的武器。
看到常胜营骑翼冲上来,这些蛮族骑兵立即抛下手中的麻袋,提起兵器,怪叫着冲了上来。姜奎的骑兵并不像对方那样遍天开花似的冲上来,而上形成了一个楔形攻击阵形,马与马的距离保持在五步之内,在狂奔的马上,这个距离是相当危险的,但如此紧密的阵形,攻击威力也是巨大,相比而言,便像是蛮族两手拿着一把大莆扇,而姜奎却两根手指捻着一根绣花针。
两股骑流一左一右,瞬间便撞在一起,姜奎的骑翼便如同一把锥子般,一头便扎进了对方的阵形之中。
一看到常胜营骑翼能在如此高速的奔跑中保持着如此紧密严整的队形,诺其阿赫然失色,失声叫了一声,“不好!”在他的映象中,能完成这种队形攻击的,只有白族的第一名将虎赫大人和他的奔狼军,在与葱岭关外的室韦人较锋中,奔狼军便是利用这种严密的大阵冲击,让强悍更胜白族的室韦人溃不成军,连战连败。眼前的常胜营骑翼竟然也能举重若轻地使用这种战术,下意识地诺其阿便觉得不妙。
直到深深地扎入对方的队伍之中,姜奎才深深地感受到李世对于骑兵要在冲锋中保持密集队形的要求有了深深的理解,你技术再好又能怎样?这不是单挑,而是群殴,便像打架一样,你上来一个,我上来一群,一人一拳也捧扁了你。蛮族马上功夫的确是好,蹬里藏身,左右互换,甚到于在战斗中能跳到对方的战马上,但这都是白搭你一个蹬里藏身,藏是藏了,可想再爬起来,就不可能了,你藏身躲过了前面的,可后面的紧跟着便冲了上来,都不用刀枪,直接将你撞死。
常胜营骑兵统一使用制式武器,人手一把刺枪,一把马刀,刺枪长,但枪杆都是一些极易断裂的材料,当初姜奎还不太理解,这么容易脆的枪杆有什么用,与敌人一个照面,便断了。但在几次试验后,他才明白,原来这种刺枪纯粹是一次性产品,能值点钱的便是枪头,他的骑翼里装备的最多的便是枪头,然后便是一捆捆的枪杆。
骑士在马上快速奔跑,手执长枪对刺,两边的马速加起来,合在枪上的力道是一个恐怖的数字,骑兵一旦刺中对手,必须立即松手,否则你的手臂便等着断裂吧,甚至连人也带着飞出去,但这种一刺便松手的技术可不那么好掌握,早或迟都不行,早了,你还没刺着对方就自动放弃武器,迟了即便干掉了对方,自己也完了。所以这种易碎的枪杆便派上了大用场,一刺中对手,受力的枪杆哗啦一声,自己便散了架,骑兵的手臂受力程度便直线下降,不会对身体造成任何伤害。
常胜营的马刀也与这个时代的人有些不同,刀身细长,略微带着一点点弧度,李世对于骑兵的配备是不遗余力的,好不容易搜集的一些质量上好的铁,都被他用来打制了马刀,如果有钢的话,那这种刀将会更加好用。
看到自己的骑兵被轻易地穿透阵形,完颜不鲁深深地皱起了眉头,“这常胜营真是一个新组建的营?怎么会有这么多的骑兵,而且基本训练有素,这种战斗力,比我族精锐也不差啊?”
诺其阿看到己方骑兵不断落马,脸色很不好看,“这李世乃是翼州李氏中人,李氏是中原豪族,对他定是大力支援,这才可能有这样一批骑兵,或者这批骑兵根本就是从翼州李氏的军队中来的。”
两人说着话,姜奎的骑翼已是在冲破敌阵后,远远地绕了一个大圈,再一次一头扎了进来。从另一个方向开始突击,片刻功夫,居然让他杀了一个一进一出,蛮族骑兵倒下数百骑人马,而姜奎的骑翼居然损失不到百人。
这种交换比让李世和尚海波都感到有些惊讶,“看来自己还是高看了这个时代的骑兵战术。”李世暗自想到,蛮族个人是强,但战场纪律比起常胜营来,差得太远。
李世陡地生起一个念头,如果自己有一支数量够多的骑兵的话,击败巴雅尔也不是什么难事。这个念头让李世在以后碰到虎赫的奔狼军后吃了一个大亏。
姜奎杀得极其痛快,但这一次冲杀出来后,他却必须返回了,因为李世给他下了严令,一个来回,必须回城。
恋恋不舍地姜奎很是不甘地看着已被他冲得七零八落的对方骑军,拨转马头,向抚远要塞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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