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信使老秋
醉玲珑做事情似乎是一点也不玲珑。他本就是个送信的,偏偏就是抢劫了一个送信的。
雁门关八百里加急,竟是被他给抢了。
一个五花大绑的信使,就被他随手就扔在了地上。
醉玲珑翻了翻信差的搭链,一把扔在地上,满脸都是脾气:“他妈的,又是个穷鬼,这都多少天了?一个有钱的都没碰到。今天要是再弄不到钱,老子不是要喝西北风了?”
他一指地上还在挣扎的邮差:“你小子,穿的人模狗样的,骑着这么好的马,居然兜里一分钱都没有。”
“说,钱呐??”
邮差目瞪口呆的看这个疯子。他送差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这特么还是第一次碰到打劫的。
这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啊。
多么有种的汉子啊,八百里加急都敢抢。
八百里加急基本都是朝廷和军队的东西,强盗贼怎么厉害,也不敢跟这两者对着干。一旦抢了八百里加急,必然会遭到朝廷的报复,只会给自己招来灭顶之灾,除非是嫌自己命太长,不然没有强盗敢这么做。
而且,这些“加急件”往往就是一些文书,对强盗们来说没啥用。所以,这八百几加急还真没出过什么事情。偏偏就让他碰上了这么一个神经病。
信使暗道倒霉,这他妈的叫什么事?
这劫匪明显是说不清道理的,明显的就是要钱不要命。
他丢了命不要紧,这边关急报是必须要送到的。
这信件要是出了事,可是牵连九族的。
不得不说,能运送边关急报的差兵,必然都是精锐。
精锐这个东西,并不是说不怕死,武力高就行了,脑子还要好使才行。
急切之间,这信使尽然能笑得出来:“好汉,要钱你不早说,您求财,我求命。”
“看您这意思,还是个生手。出门在外,这钱财之物怎么可能放在搭链里,自然是贴身带着的。”
他一低头:“你比如说我,这出门时候,都是习惯把钱放在胸口的布袋里。不信您自己摸摸。”
醉玲珑大大咧咧:“有钱不他妈早说,让老子费这个劲。”
他大步上前,就要去掏这口袋。这档口,这信使眼中就是一寒,张嘴就是一丝银线飞出。
醉玲珑啊的就是一声:“小子,什么东西?竟敢暗算我,老子宰了你。”
他扬手就是一刀劈了过去。只是这刀刚一举起,人就倒在了地上。
这信使呸的一声:“兔崽子,瞎了你的狗眼,也不看看老子是哪个?五尺高的汉子,做什么不好,偏偏要做强盗,真是该死。”
他看看左右,确认了一下安全,吐了一口气,脚下一挑,醉玲珑手中的刀就到了手上,他割开绳索,活动了一下手脚,飞快的捡起搭链,检查了下信件。并无破损,就是松了一口气。
看了一下地上,怒从心起,一脚就踢了醉玲珑一个跟头。手中腰刀一晃,忽然又是顿住,他叹了一口气:“也算是条汉子,给你留个全尸吧。”
脚下再是一顿,飞身上马,竟是扬长而去。
待他走远,官道上就好像凭空出现的一样,突然就多了三个人。快步走开。
“玲珑,玲珑,你怎么样?你他娘的不会真的挂了吧?”却是徐老三等人。
这些人,都是被醉玲珑安排在官道两旁,它担心这个信使自己无法脱身,到时候戏就唱不下去了。于是安排徐老三几个在暗处守着,一旦这信使无法自救,他们几个就出来负责打跑醉玲珑,让信使脱身。没想到,这个信使厉害,自己就走了。
醉玲珑一个翻身做起:“放心,死不了。”
他伸出手来,右手指尖一丝丝银光闪动:“他妈的,差一点就是阴沟里翻了船,高怀德的铁旋卫,不一般呀。”
徐老三笑道:“任他奸似鬼,还不是要喝老子们的洗脚水?”
众人大笑。
这信使跑出去五六里地,忽然眼睛就是眯了起来。
路边杂草边上,两匹战马被栓带地上,定着撅子。打眼望去,右边林子里还有两身盔甲被晾晒着。这信使是有眼力的。那明明就是偏头关信使制式盔甲。两匹马身上都有公文搭链,也是驿站马匹。
这该死的强盗,竟然真的敢杀官军。
他腾身下马,就是扑到了马匹旁边,一把抓起搭链,检查一下,竟是三份军报。
军报封面,“大宋皇帝官家亲起”。红漆封盖已经是皱皱巴巴,被他快速收起。
两军交战,信使多有伤亡,就有了一条律令,如有发现,其余信使是有责任,代为传达的。为了最大可能避免书信丢失,这军规规格很高,违背着,斩立决。
这信使不疑有他,那劫匪武力,确实高明,就算自己,也不过险死还生。
这刻,他砍断缰绳,驱走驿马,大声叫一声:“糟了毒手的兄弟们,原谅我老秋军务在身,不能替你们收尸下葬啦,但是信件传达,一定代为做到。索性劫匪已经击杀,也算给你们报仇雪恨了。你们你们英灵不远,安心上路吧。”
“待我回来,再给你们入土为安。”
说罢,又是腾身上路。
两旁又是冒出两人,看着远去的信使,也是赞道:“有情有义,是条好汉子。”
这两个不用说,也是醉玲珑一伙的。
一个是雷老三,一个是冷老六。
两个人见事情顺利,雷老三快步回走,却是和醉玲珑汇合过去。
至于冷老六,却是追着信使,一路而去了。
这帮劫匪,接下来,竟然就是要保障信使老秋的安全了。
劫匪变保镖,世界就是这么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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