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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7章 愿以赤血挽天倾!


第777章  愿以赤血挽天倾!

        凛冬城依丘陵而建,屋舍围绕着中极排布,中极所在正是洛宫以及英灵殿,宗庙会布置于山上的城中,说是洛宫不过是一些略显逼仄的房屋,洛氏大部分人迁徙至此才数年,还未能建立恢宏的大城。

        英灵殿前,洛氏族人及诸家诸族俱跪伏于前,愈发苍老的洛谌手持神杖肃穆道:“十年寒霜,终铸凛冬,俱往英魂,吾族已于极寒极北黑暗之地,矗立灯塔,素王之光将辉耀北境,安息哉,安息哉!”

        十万人皆垂首叉手同声称颂,“素王的神灵在天上,光辉美名万万年。

        子孙受享大光明,福泽绵延后嗣长。”

        众人刚齐声颂完,又颂三声,洛谌正要走下祭坛,却突然一个踉跄,身体先是一晃想要站稳,而后竟径直倒下,这突然的变故惊住了所有人,直到神杖落在地上发出重重的声响,洛攸才反应过来,直接冲上祭坛,将洛谌扶起,大声道:“族人俱回屋舍,各自安定。”

        围拢的众人不得不散去,心焦的等待着洛宫消息,三日后,当悬于洛宫的钟声沉闷响起,所有人都知道了结局,家主果真去世了。

        洛谌担任家主十年,继位不久便行往辽东,五载不曾见子民,又五年,洛氏迁徙至此,他最大的作为便是建立凛冬城,在洛氏族人俱迁至凛冬城后,竟然暴猝而亡,真是时也命也。

        令家族迁徙辽东者,葬于昭城,使家族安于辽东者,死在极寒所在,葬礼并不繁复但很盛大,洛谌未曾给自己修建墓室,他被葬于凛冬城南,寓意回望南国。

        洛攸的继位仪式亦十分简陋,大祭司在宗庙中为他冠上冠冕,再将神杖交到他手中,简单的不像是传承千年规矩颇多的世家大族,倒像是蛮荒的胡人为自己随意戴上王冠。

        洛攸站在高处望着所有正忙碌的子民,耳边回荡着父亲的遗言:“凛冬苦寒,取食甚难,吾不忧谷物,因辽东虽荒芜,然其土甚贵,有数年耕耘,不足缺粮,然人食谷物,只得存也,须配肉食,为父所忧者于此也,以粮喂牲、畜,马食尚不足,况鸡、鸭乎?

        凛冬位于极北,与燕国交者两千里,所行艰难甚远,不足行商以购也,尔承君位,揽以河、山,围而圈之,使渔、猎兴盛,及至开垦粮田,使妇孺俱无缺矣。”

        不曾言语家族大势未来,不曾言语素王能否归来,不曾言语要如何制四方狄胡,只言一食一饭,洛氏之难,足可见也,迁徙凛冬带来的大量存粮,使洛氏数年内无后顾之忧,然近忧既解,远虑必现,如何为十万聚集在凛冬的子民求得生存,便是唯一所虑事。

        数千汉子袒露上身,满是晶莹汗滴,正挥舞着手中铁器将土层剖开,在沟渠的尽头是枢纽,可引江水至此灌溉农田,兴修水利乃提高农田产量的不二法门,纵观凛冬城外,多有块块农田,沟渠田垄于其间穿过,洛氏迁徙有人力、有技术、有器具,开垦速度极快。

        大江之畔,亦是一群大汉持孔眼较大的渔网乘着小船于江上驰骋,见到有大鱼群便纵身跳入水中,手臂拍击扬起层层浪,在夏季时,不需要洛氏嫡系子弟,都能捕捉到鱼,只有冬季严寒时,才需要嫡系发动沉鱼天赋,增强捕鱼的机会。

        凛冬城外的山林中,郁郁葱葱,尽是白杨松柏成片成片的原始森林,其间豺狼虎豹甚多,可食肉牲畜俱不缺少,青壮十数人各分小队,进山捕猎,若是寻常猎户自然难以寻觅猎物,但洛氏的捕猎小队通常由嫡系领头,洛氏如今的捕猎队中有上百只海东青,大多数的猎物皆避无可避,洛氏又有甲胄、弓弩、利器、伤药,与寻常猎户完全不同曰捕或许有所偏颇,当以狩为准,纵然猛虎亦不过箭下鬼也。

        迁徙至凛冬城后,除了寒冬太过难熬,每年都有族人死去外,所有人都发现这其实是物产丰饶之地,脚下的土地也是种粮的好土,素王所言,洛氏将于白山黑水兴盛诚是良言。

        果然素王从不曾有错,唯一可惜的是,辽东严寒不若西域温暖,除非生活在有十数洛氏嫡系共同展开御寒领域的凛冬城,否则常人实在是难以在极寒下生存,即便是胡人在冬季时也要迁徙到靠南一些的山林中避寒。

        洛宫中,洛攸与一众洛氏高层正商议着族中大事,经过磨砺最受重用的洛襄先向洛攸汇报道:“兄长,根据前些时日狩猎队汇报,凛冬城以南、燕国以北的大部辽东土地,都已被不断迁徙的胡人部落所占据,我族前往燕国唯一能行的商路彻底被截断,如今我族已彻底孤悬北境,形势堪忧,有胡人部落注意到了凛冬城,寒冬时他们不敢前来,但夏时未必不敢,或许战争将要到来燃烧。”

        洛氏迁往辽东的一大原因便是因为素王上皇曾经胡命昌盛的谶语,洛攸微微眯着眼道:“自素王上皇谶语出世,我族最想不明白的便是,胡人到底以何等方式昌盛,我族又要以何等方式去平抑胡乱,现在胡人欲攻凛冬,正可一试其族成色,寻找平抑胡命的方法。”

        当洛氏的敢战士轻而易举的凿穿胡人后,洛攸望着那遍地的尸体,足足有上百具,他摇摇头,以这些胡人的实力根本没有威胁凛冬城的实力,尤其是如今的敢战士,经历过辽东苦寒后,更是胜过曾经,最明显的就是体型完全大了一圈,唯一让他有所惊讶的便是这些胡人中有几人的确勇猛,一锤甚至直接将盔甲锤破,不过最终还是被更有组织的敢战士所围杀,战争从不是好勇斗狠,万人敌也需要亲卫护持才能斩将破敌。

        <div  class="contentadv">        “胡人行事颇无章法,以捕猎之术,用于军阵之道,故有此败,这些胡人不足为虑,诸位可从中看出些什么来?”

        洛攸首先对胡人做出总结,而后询问其他人的想法,洛襄沉吟后略有些踌躇的说道:“兄长,我感觉胡人中最难缠的那几人,有些过于勇猛,纵然辽东胡人皆颇勇武,但一个小部落而已,不应当有这么多猛将,颇有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势翻腾之感。”

        洛攸心中一直有一股说不出来的不对,此刻听到洛襄所言,顿觉正中他心中不安处,咬牙道:“原来如此,时势造英雄,英雄再造时势,苍天推动,胡命兴盛,于是有英豪降于胡人中,正如同数十年前我诸夏的汉末英豪盛世,胡人英豪辈出,自然能夺尽气运,创造更波澜的局势,这难道便是胡人兴盛的缘由吗?

        苍天可真是煞费苦心啊,诸夏凋零时,使胡人兴盛,当真是不偏不倚,天下万物,俱有兴盛,俱有衰亡,天上的天,不独是我诸夏之天,不独是我夏人之天,但这与素王所愿冲突,我族逆天而行,实不得已而为之,如今且要试看一番,有多少英豪能使胡人昌盛至此,与我洛氏相比,谁胜谁负。”

        洛攸语中满怀不甘,众人却皆是心中一凛,他们都是洛氏真正的高层,知道逆天可没有那么简单,迄今为止,洛氏只有胜天半子者,还从未有真正的能翻转天地大势者,“自古以来,一君败一国者,何其多也,一君盛一国者,亦何其多也,邦周时列国众,贤君能臣在则国不败亡,昏君奸佞在则毁其社稷,比目皆是,当加以谨慎,胡运昌盛的事实若何,还需后续再观,不过胡人应当不会再直接进攻凛冬城了。”

        洛氏的判断很准确,胡人本就不善攻城,在尝试后发现洛氏很强,投入和产出完全不成正比后,就不再组织前来进攻。

        伴着初雪落下,林间挂上白霜,凛冽的寒风开始游荡于辽东山川间,鹿群于林间跳跃转圜奔腾,道道箭矢破空声透出,一只只鹿哀嚎着倒在地上,从林中奔出许多道着皮袄的壮硕身影,常年的狩猎,使这些人奔跑起来有若虎豹,气势极盛,两人一抗便将鹿尸扔在马身上驮着,留在身上的血迹抓起地上的雪清洗一番,此行收获颇丰,足有数十只鹿被捕获,其中有十几只未死,应当能圈养于山城中,成为洛氏取用的山库珍藏之一,冬季猎物稀少,要在大雪封山前存储过冬的肉食,是以洛氏狩猎队大肆围山而猎,以凛冬城的人口,辽东的猎物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再吃一百年都不可能吃的尽。

        一行人正要回返凛冬城,突然见到一行数十人正往北逃来,一看那浑身兽皮包裹的穿着便是辽东的胡人,这些胡人体格健硕,身体素质惊人,在狂奔中竟然只微微喘气,而且忍耐力极强,在林中翻越受伤一声不吭的穿行逃命,实在是上好的兵源。

        在这一行人身后追赶的亦是胡人,骑着马手中持着弓弩,两条腿的终究不如四条腿的速度快,逃命的胡人终究还是被追赶上打翻在地,倒在地上的胡人犹不屈服的怒声喝道:“同为族人,你们为什么要帮着那些卑贱的鲜卑杂种来攻打我们的部落?”

        “苍天所钟的大单于,日月所环绕,山川所应和,至高无上,生来统治苍天之下一切生民,你们也不例外,降可活,不降便死,唯此而已,族人中已经有成为一方宗王之人,留在辽东这样的苦寒之地,最终等待你们的只有死亡,追随大单于,待攻入南国,伱们将得到一切你们想要的东西。”

        躲藏起来的洛氏众人闻言目中皆惊骇,待这些胡人抓着族人离去后,便快速回返凛冬城,汇报这个消息。

        洛氏自然知道有一支鲜卑部落西进,在草原上兴盛,但没想到那个愈发强势的庞然大物,竟然开始返回辽东抓胡人充军,最了解东胡战斗力的是自己人,源源不断的捕奴者从那冰天雪地中将胡人捕捉,然后武装起来送到草原上成为草原大帝国最强的战士,这些最悍勇的胡人披甲后,能以一当十,悍不畏死,关键时刻一千人就能攻破一切艰难险关,燕人同样在抓东胡人在军中效力,如今燕国军队中超过一半都是胡人,能苦战、能血战,让汉国苦不堪言。

        洛攸等人都从中嗅到了危险,洛攸深吸口气道:“胡人之昌盛,先是天骄降世,而后便是统一草原诸部,等到辽东亦被整合,其势之盛,其运之隆当达到顶峰,然而天命既降,其势便势不可挡,我族到底要如何为之?”

        大祭司久阅洛氏典籍,肃然道:“遵从素王上皇命,平抑胡命,实为逆天之举,我族史上逆天成行之法,大致有三种,一曰天命神器,素王上皇有言,神器有逆天之能,可削减气运天命;二曰天命之子换命,此法用之颇多,周室天命因此而延,匈奴天命以此而终,汉室天命以此而崩,然此法施展不明;三曰以血还血,以命还命,我洛氏乃是素王血裔,素王如天同齐,我洛氏自有天命于身,我洛氏之血,至尊至贵,可抵天命,家族典籍记载,昔年邦周宣公时,有敢战士以血祭苍天,天命摧噬减小,以及诸夏大战,我族被天命所压,近乎崩摧,此血一流,天命枷锁顿松,甚至出现了武公这样的天下英杰,这便是以血洗天命之法,嫡系当先,否则无用。”

        三条逆天之法大祭司皆列出,众人面面相觑,实际上不过是一三可用,一者为家族底蕴,三者牺牲之重,血泪之重,难言矣,洛攸微叹一声,很快就坚决起来,“既迁辽东又有什么不能放弃呢?以神器,以赤血,挽天倾,自吾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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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东纵一千八百里、横一千五百里,广袤沃土,俱为诸胡所据,其氛日滋盛,而夏业衰,凛冬立极,沧海扁舟,危若累卵,有覆亡之险,倾业之祸。——《辽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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