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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盗墓冒险类巨著《摸金笔记》


通过在断桥边的单独相处,赵长天已经对程潇有了全方位的了解。

多愁善感是程潇的天性,敏感心细是程潇的特点,在赵长天看来,程潇简直就是从《石头记》里走出来的女子。

两人第一次的单独相处,就在程潇的欢笑声中结束,赵长天带她回去的路上,特地将摩托车的车速放慢。

程潇啊,当年那可是无数男人梦寐以求的梦中情人。

前世在看《石头记》的时候,只要程潇一出场,即便不说万人空巷,那可也是令无数男人看得如痴如醉。

作为《石头记》中的灵魂人物,程潇的楚楚动人、娇媚绝伦,令多少人产生了奋发图强将来迎娶她的信念?

可惜那个时候赵长天早早的就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没机会了,只能遗憾的认命。

毕竟在时代的浪淘之下,他只是万千普罗大众中的一员,普通到不能再普通!

哪成想重生回到了这个年代,而且居然还有如此不敢想象的奇遇!

‘十二金钗’之一的程潇,她爸跟我爸是老铁,开局她就上门来跟我相亲。

快乐的时光总是非常短暂,送程潇回招待所的时候,都已经夕阳西下。

“明天见,长天哥!”

程潇冲赵长天摆了摆手,然后转身面含微笑的向墙迹斑驳的走廊过道走去。

赵长天将程强的本田CB750停在招待所的院门口,心情相当不错。

想当初新闻报道说多看美女可以让人心情愉悦,赵长天现在终于能够切身体会,简直要给这条报道点一万个赞。

十七岁的程潇,风华绝代!

她的未来终将一片光明,前程锦绣。

而我也注定不会差,我会依靠自己的努力,一步一步的往上爬,走向时代巅峰!

赵长天一边往家的方向走,一边在心里告诉自己,抄吧,将后世那些大才临世的家伙们的成名作全都变成我的。

抓紧抄吧,出名要趁早啊。

兴冲冲的回到家里之后,先是洗了把手,旋即立刻进屋,将一摞A4纸从抽屉里面拿了出来,在桌子上面铺整齐。

拿起一根碳素笔,赵长天坐在桌子前,正要按照心中已经构划好了的那样。

将前世放在枕头边早已翻烂了的《摸金笔记》,从脑海中一个字一个字的搬出来,誊到纸上。

却突然卡壳,在纸上写下几个字,又迅速划掉。

反反复复,忙活老半天,始终没有成功。

直到误打误撞一般的在纸上写出‘今夕是何年’五个字来,终于满意了。

实际上若想在文坛杀出一片天来,没有一个响亮的笔名是不行的。

什么张大山、孙富贵、狗子、野猫之类,听着就跟写字的沾不上半毛钱关系的笔名。

‘今夕是何年’这个笔名,是赵长天接下来所有辉煌的开端与基础。

他写字并不潦草,勉强能看,毕竟本来就是从手写时代过来的人。

尽管后世科技发展到已经完全用电脑打字、手机打字,乃至是语音输入代替了手写。

但他却一直保持着手写汉字的习惯。

盗墓冒险类小说的开山鼻祖,《摸金笔记》他是相当熟稔于心的。

原文一共近二百万字,洋洋洒洒,草蛇灰线,是一部真正意义上的史诗级巨著。

那么《摸金笔记》这部小说,作为赵长天一脚迈进文坛的处女作,赵长天当下要做的就是通过“删减”的方式节选出其中的一部分。

以短篇小说的规定字数而论,一篇短篇小说的字数通常是在三千字到两万字左右。

再长,那就是中篇小说了。

一篇小说,字数的多或者少,是区别长篇、中篇、短篇小说的直接性因素。

赵长天凭借记忆,用碳素笔在纸上缓慢地写下《摸金笔记》原文的第一行:我的祖父叫胡国华,胡家祖上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地主,最辉煌的时期在城里买了三条胡同相连的四十多间宅子。

一数是五十个字,这让他心里有了个大概。

基本上就写到故事主人公年轻时因吸食大烟,最终变卖了所有家底,变得一贫如洗,导致撞上了白纸人女鬼,跟白胡子老鼠结为挚友。

节选到这里,戛然而止。

这部分的故事内容,虽然风格比较另类,但想象力丰富,开创性出奇的高。

这一点,十分附和当下比如‘人民文学’、‘收获’、‘十月’、‘当代’等主流小说杂志的收稿方向。

一方面,虽然八十年代的主流文学杂志共有八十多种,多如牛毛,可以说达到了野草疯长一般的程度,各自都有不同的风格偏好。

但对于真正质量过硬的作品来说,大多数的平台都不会舍得错过。

赵长天在第一批的投稿稿件里,先是丢出去两篇“节选”出来的《摸金笔记》。

同时带上一、两篇后世大神在文坛刚崭露头角时的处女作。

哪一篇在投稿的时候自己需要做到投其所好,哪一篇则不需要,赵长天心中有一个大致的安排。

饭要一口一口的吃,现在赵长天集中精力节选出《摸金笔记》原文的一部分来,一笔一划的写着。

“胡国华把纸人扛到家里,放在里屋的炕上,用被子把纸人盖了,心里想得挺好,等过几天舅舅来了,就推说我媳妇病了,躺在床上不能见客。”

……

不知不觉间,天已经黑了,屋外传来了脚步声,在院子里干完活的葛秀莲洗完手走了进来。

“长天,今天你骑摩托车带程潇出去兜风,感觉这小姑娘咋样呀?”

葛秀莲刚一进屋,立马和颜悦色的问道。

“挺好的,她有点内向,是属于比较多愁善感的那种女孩儿。”

这时赵长天已经在稿纸上写下了一大片密密麻麻的蝇头小楷,放下笔,伸了个懒腰。

葛秀莲看到赵长天坐在桌前写了一堆字,不禁是有点诧异。

但她一个没有文化的家庭妇女,也看不懂,抓紧问正事。

“我也听她爸爸说了,好像是有点多愁善感似的。那你对她感觉咋样呀,相中么?”

程潇跟着程强今天上门造访,在葛秀莲看来是天降喜事。

一来,她和赵长天他爸赵立德虽然都是林场正式职工,日子算是过得不错,工资每个月加在一起能有将近一百块钱。

在这个年代,也是勉强可以跻身较高的收入群体。

但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出身自小小的林场的他们,到底是跟人家城里人没法比。

二来,程潇的美丽动人那是有目共睹的,整个林场里好看的小姑娘全部加在一起,有几个能赶的上她?

况且她的父母还都是搞艺术的,这对于他们家而言,可不就是天大的一桩好事么?

听到了老妈的热切询问,赵长天笑而不语,只是点点头,转身不知疲倦的继续在纸上码字。

这两万多字是他现在的头等大事,必须在最快的时间之内完成。

葛秀莲收拾打扫赵长天的屋子,心里热切期盼着儿子和程潇能相处顺利,早日开始正式处朋友。

屋子里面的泛黄家具被她用抹布擦拭得闪闪发光,就连那落满灰尘的收音机都显得分外干净。

赵长天一直不停地在稿纸上写啊写的,碳素笔转动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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