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1章 民不举官不究
“第一金属公司?”
宋思铭一怔,大脑飞速旋转。
很快,就在记忆中,找到了与此吻合的点。
“欧建华是你丈夫。”
宋思铭说道。
翟智光找到账目中的漏洞后,第一金属公司的员工,顺着那些漏洞,找到了不少账目造假的证据。
除此之外,还意外发现,宏途公司的第一任老板是欧建华妻子的姑父。
代理律师孔仁义在向宋思铭介绍相关情况时,曾提到过褚莉的名字。
不过,就提了一次,所以,宋思铭印象不深。
直到褚莉提到第一金属公司,宋思铭才意识到褚莉的身份。
“是的,宋乡长,欧建华是我丈夫。”
“昨天,我们夫妻俩才知道,因为我们和第一金属公司持股员工的纠纷,让您也跟着忙前忙后,耽误了您大量的宝贵时间,早知如此,我们早就跟那些员工和解了。”
褚莉对宋思铭说道。
“真的吗?”
宋思铭有些怀疑地望着褚莉。
“当然是真的。”
“只要您点个头,我们马上拿钱,跟那些员工和解。”
褚莉诚恳地说道。
“你们准备拿多少钱?”
宋思铭问道。
“五千万。”
“三千五百万是当年的补偿金,另外一千五百万是这些年的利息。”
褚莉回答道。
“五千万……”
这个数字,不免让宋思铭吃惊。
因为,按理一审判决,都到不了五千万,宋思铭没记错的话,是四千七百多万,褚莉相当于额外又多拿出二百多万。
在此之前,欧建华可是一分钱都不拿的。
如今褚莉代表欧建华出来,且态度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就单单因为知道自己介入了?
宋思铭觉得,自己还没有那么大的威力。
大概率是持股员工中出了叛徒,把这边的进展,告诉了欧建华。
欧建华知道有可能坐牢,害怕了,这才主动和解。
虽然,在宋思铭看来,欧建华恶意侵吞公司资产,害苦了成百上千的第一金属公司的员工,就应该去坐牢,可是,他毕竟不是当事人,所以,也没有权利替当事人做决定。
“褚总,关于和解以及赔偿,我觉得你最好还是去和那些持股员工谈。”
宋思铭想了想,对褚莉说道。
“是,我肯定会和那些持股员工谈,但是,您也知道,双方的矛盾持续了十几年,并不是那么容易化解的,需要一个双方都足够尊重的人,从中调和,而您,就是那个双方都足够尊重的人,只有您出面,才有谈的机会。”
褚莉言辞恳切。
“这样吧,您留一个电话,我先让那边沟通一下,再给你回复。”
宋思铭沉思片刻,说道。
“好,好。”
褚莉当即拿出自己的名片,双手递到宋思铭面前。
宋思铭收下名片,转而对褚莉说道:“我没有名片,褚总记我一个电话吧,以后可以电话沟通,省得你再大老远地跑到王寨乡了。”
“可以,可以。”
褚莉连连点头。
宋思铭报出电话号码,褚莉记在手机上。
“宋乡长,那我就不打扰了,我等您的消息。”
褚莉也是干净利索之人,事情说完,马上告辞。
“这个女人不简单啊!”
褚莉走后,宋思铭喃喃自语。
如果褚莉一上来就跟他说第一金属公司的事,他百分百会让褚莉去找代理律师孔仁义,让其通过孔仁义与持股员工对话。
可是,褚莉却先以在王寨乡投资连锁超市,站稳了脚跟。
再加上其承诺对王寨乡当地百姓购物,进行补贴,导致后续,宋思铭实在没办法拒绝。
深吸一口气,宋思铭拨通孔仁义的电话。
“宋乡长,再审的日期已经定下来了,下周三。”
不等宋思铭说话,孔仁义先说道。
“下周三?”
“市中院的效率还挺高,从决定再审,到开庭再审,才一周时间。”
宋思铭说道。
他一直以为再审,得一个月以后了。
“市中院的效率不得不高,根据可靠消息,市政法委的邱书记,找青山中院的代理院长焦良策谈话了,特意提到了第一金属公司的案子。”
“青山中院之所以主动再审这个案子,估计也是因为市政法委的介入。”
孔仁义接着说道。
“市政法委……你这消息比我灵通啊!”
宋思铭回道。
“没办法,政法系统里,都是同学,都不用问,每天晚上,翻翻同学群的聊天记录,什么都知道了。”
对宋思铭,孔仁义用不着避讳。
律师这个行业,能力重要,人脉更加重要。
孔仁义能成为青山排名前三的大律师,他那帮江北政法大学的同学,至少起到了百分之五十的作用。
政法委监督法院的工作,政法委已介入,再加上刚刚拿到的那些证据,孔仁义觉得再审改回一审判决的几率,高达百分之九十。
“刚刚,欧建华的妻子褚莉,来王寨乡找我了。”
这时,宋思铭说出自己打这通电话的目的。
“褚莉找你?”
“褚莉找你干什么?”
孔仁义怀疑地问道。
“她和欧建华知道我参与了这个案子,想让我帮着调解。”
宋思铭回答道。
“调解?怎么个调解法?”
孔仁义好奇地问道。
“他们愿意出五千万与持股员工和解。”
宋思铭说道。
“五千万?”
“一审才四千七百多万啊。”
“现在拿五千万出来和解,图什么?”
孔仁义本能地懵了一下,但很快,他就意识到为什么,因为这个案子发展到现在,已经不单单是经济纠纷。
“欧建华这是怕坐牢啊!”
孔仁义旋即又说道。
“应该是。”
宋思铭早就想到了这一点,而后,他问孔仁义,“孔律师,站在你专业的角度,现在应该和解吗?”
“应该。”
孔仁义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那和解之后,欧建华恶意侵吞公司财产的事,是不是也就不了了之了?”
宋思铭问孔仁义。
“理论上是这样。”
“这种事情讲究一个民不举官不究,只要受害人不追究,执法部门也不会过问。”
孔仁义解释道。
第一金属公司破产时,已经是股份制的民营公司,如果还是国企,不存在追究不追究的问题,肯定要追究,因为受害人是国家,是政府。
可是私企,受害人是那些持股员工,就算公安局把人抓了,只要持股员工出来说一句,我乐意让他坑,公安局最后还是要乖乖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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