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回 女儿泪·人心难测(2)
眼看离门仅有一丈,右掌一挥便可破门而出。哪知背上一空,冷池已被人拉了下去。无尘吃了一惊,身子倒翻,使个千斤坠,后发先至,比冷池先落地。他右掌迫开黑无常,左手将冷池接住。
如此失而复得,已是吓出了一身汗。饶是他经验丰富,此刻却也无可奈何。适才他逃走的最好时机,却因为冷池而失去,如今要想再冲出去,那可是难上加难了。眼见两名士兵的刀已砍来,带了冷池往侧一滑避开,右足连踢,踢滚数名士兵。此时黑无常已将白无常的穴道解开,黑白无常与那军官三人合力,自前冲来。
无尘不住后退,将冷池拉在身后,双掌翻滚,一道太极图往前挥出,将三人的掌力都挡在外面。
三人见用掌不行,那军官翻身自后取出一柄朴刀,只一挥,寒气扑面,倒是把万中无一的宝刀。黑白无常各自双手抖动,一个手中多了一条九节鞭,一个手中多了一副铁爪。三人互通眼神,自三个方位堵住无尘。无尘不得不后退,以自己的身躯挡住冷池。
黑无常率先出击,九节鞭一挥,“呼”一声响,往无尘当头砸来。无尘后跃一步,右手一探,将九节鞭抓在手里,用力一扯,将黑无常扯得往前跃出丈余,但随即立定,也是用力欲夺兵刃。
无尘暗道:“这人好大的手劲。”眼见那军官的朴刀砍来,身子一斜,右手往回一收,朴刀便砍在九节鞭上,“当”一声响,鞭子竟是未断。无尘暗叹:“天下好兵器全被这些歹人拿去了。”
便这当儿,只觉手臂冰凉,吃了一惊,手臂上肌肉猛地往内疾收。他的内力练到深处,身上肌肉收缩自如。也好在有这本领,左手手臂只是破了衣服,并未伤到血肉。白无常的铁爪一击不成,连出数招。
无尘左手在朴刀上一拨,借刀挡在铁爪之上,“当”一声响,二人均是手腕震得发麻,心中均叹对方好武艺。
三人联手,无尘却并不处在下风,反而渐渐以一只左手将白无常和那军官震得往后连退。二人原与无尘有一丈的距离,此刻却因无尘的掌力了得,已被迫得退到了一丈两尺之外。倒是黑无常拉回兵刃不得,想要扔掉兵器,却觉九节鞭上传来一股吸力,将自己的手吸附在九节鞭上,竟是脱手不得。他已是急得满头大汗,口中大呼:“还不出手!”
无尘一愣,心想:“莫非还有高手?”
便觉丹田猛地似是被重物一撞,一口气提不上来,只电光火石之间,上身被点三十二处大穴。无尘暗呼一口气,体内内力反震,张口长啸。
阿水、林寒衣与烟雨那日离开武当山,欲追上柳千秋,将之刺死。凭借三人之力,天下间谁人杀不得?但阿水心忖若是在武当的地界杀人,武当派面上须不好看,便想跟出了湖北再说。
三人远远跟随,也不怕让柳千秋察觉。阿水心想最好让柳千秋知道自己要杀他,二人约了决一生死,谁的武功高谁活。
阿水心想自己已是将死之人,若是能够杀死柳千秋最好,若是不能,也要拼个玉石俱焚。他却哪里知道,他体内的“女儿泪”剧毒早就解了。
这“女儿泪”本是毒花,毒素全在香味之中。阿水无意中吸入了香气,这毒气便依附在真气之上,若是他给别人过渡真气,别人不免也要中毒。但阿水受了重伤,险些死去。他昏迷了一月之久,无烟居士给他喂了许多的补品,其中不乏补气的灵药,其实这对伤势一点没好处,反而是加重了“女儿泪”奇毒在阿水体内的量。
但他在成都被无烟居士扔去挨了崔大夫的一掌,挨了山残的一腿。这二人的武功均已是一流境界,若是常人,早已死了。但阿水体内真气乱窜,被二人一打,真气却被打得稍微安分了些。是以他这才苏醒了过来。后来到了武当山,无意中学了“太极功”,他体内的内功多了,相互克制,却终究是“太极功”略胜一筹。太极之力将他体内的其余真气缓缓逼出体内,这也正是他修炼神功时何以会如此舒畅的原因了。
他体内含有剧毒的真气一旦走失,毒素也就自解。
天底下的事情莫过于一个“缘”字,阿水生生死死间,也正是缘分作祟。若非有缘,他不会在曲靖碰上师父空门大师,若非有缘,又不会遇上无烟居士。若非无烟居士误打误撞将他治得苏醒过来,此刻早已是一堆白骨。若非无缘,他不会在无尘的居所修炼到“太极功”。也正是因为这样,解去了剧毒。这本不是阿水所能理解,恐怕天下有学之士也是难以明白的了。
三人一路跟随,一直到了江西境内,烟雨道:“若是再不动手,那便是进了他的地盘了。”林寒衣瞧着阿水,道:“阿水意下如何?”阿水一咬牙,道:“迟则生乱,今夜就动手。”他们加快速度,遥见柳千秋一行人进入了山脚下唯一一间客栈,阿水道:“就这在客栈中动手。”他们正大光明进店,要了客房。
阿水与林寒衣处在一间,待在房间内吃过晚饭,见天色尚早,阿水端坐桌前,挑明了灯火,拿出身上金针,细细擦拭。他知道今夜一战关系到自己多年来的大仇,实在是不可懈怠,丝毫不能马虎。虽然有烟雨和林寒衣在,他却不愿借助他们之手复仇。
他将金针一根一根装进腰上针囊,在腰上一拍,“啪”一声响,弹出一个剑柄来。他手腕一翻,自腰间拔出一柄软剑,整间屋子霎时间烨烨生辉。
林寒衣惊道:“好一柄剑,这剑可就是当年魏千岁手下欧阳剑的佩剑?”
阿水笑道:“自然便是了。昔年欧阳剑死在我一位好友手下,这柄剑也就到了我的手里。”林寒衣道:“那你可得收好了,魏忠贤千岁寻这剑多年,不料在你手上。若是被他查出,他手下能人多得是,你难免一辈子难以安稳。”
阿水苦笑一声,心想:“我若是能活下去再说吧。”
四处一片寂静,晚饭早罢,夜色渐深。
阿水一直喜欢夜晚,他在夜间更喜欢习武练功,更喜欢杀人放火。夜间没人看得清自己,自己也看不清别人。被别人看得清楚,看到骨子里,看得毫无保留,始终不是一件好事。而看清每个人的嘴脸,也似乎不是好事。
除他之外,还有人喜欢夜晚。
远处,一顶小轿缓缓行来,轿子身浑黑,融入夜色之中。
轿子抬在四人之手,四人衣服浑黑,似乎比轿子还黑。四人的脚踩在枯叶之上,竟毫无声响。而路面不平,四人手中的轿子却稳如泰山。
轿内之人缓缓说道:“你们可知道本王生平最喜什么?”
前面的一名黑衣轿夫道:“大家伙都知道,王爷生平两大爱好,一是爱才,一是爱武。”
轿内人哈哈笑了几声,道:“那是在你们眼中罢了。”另一名轿夫道:“那么敢问王爷最喜什么?小的们日后要是碰见了王爷最喜欢的物事,也好拿来送给王爷。”
轿内人笑道:“我最喜欢的东西不是你们可以拿的。”他的笑声爽朗,本在静夜里该是传出很远。但旁边树上的小鸟竟都未惊动。
后面一名轿夫道:“那是什么?”
轿内人道:“我最喜的,便是这无边的黑夜。”
四名轿夫接不上话,均想:“若说是黑夜,那的确是我们得不到的。”
轿内人继续道:“在黑夜里,别人看不清我,我也看不清别人。被别人看清或者是看清别人,都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四人齐声道:“王爷神功盖世,世间第一,便是连喜欢的物事也与众不同。”
轿内人哈哈大笑,此刻的笑声更大,却仍旧没惊动旁边树上的鸟儿。
四人抬着轿子远远瞧见客栈,一人道:“王爷,前面就是那间客栈了。”
轿内人道:“那依你们看来,我们该怎么样做?”
前面一人道:“王爷既然喜欢黑夜,那不如就待夜深再进去,免得让旁人瞧见王爷的绝世之容。”轿内人懒懒“嗯”了一声。四人连同轿子便似是消失一般,再无踪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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