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商量婚事
林染有些羡慕它们三个,见宋柯喂完了一袋肉干,将她拉到沙发上。
“我的礼物呢?”
宋柯俏脸一红:“你说呢?”
林染心领神会地将宋柯抱起,二人走进了南卧室。
来福瞥了一眼南卧,一口炫了一大块牛肉干!
一夜过后,林染神清气爽地下楼做早餐,宋柯还在睡着。
华子和唐安到了,抬头看了看楼上,不用问,只要看到自家师父这么高兴,肯定是嫂子回来了。
这时,外面进来一个男人:“大染在家没?我有点事儿找他。”
“哥,有人找你!”华子站在厨房门口朝林染喊道。
林染拿抹布擦了擦手,走到外面见来人有些面生:“请问您找我有啥事?”
“你不会不认识我吧,我是你大哥呀,我爸跟你爸是叔伯兄弟!”
林染仔细打量着对方,这才发现有些面熟,但还是没想起是谁:“大哥呀,瞧我这记性,赶紧坐下聊,这是咋了?”
为了防止双方尴尬,林染也不追问他到底是谁了,就这么着吧。
“我爸快要不行了,突然来个急病,我也估摸不准啥时候能走,我寻思你搁这方面看得准,想请你过去看一眼。”
“行行,那咱们现在就去吧。”林染明白这是要来生意了。
林家这位大哥见林染这么痛快,不由得乐了:“还得是老弟你呀,吱一声就去。”
“这是我的本职工作,应该的。”他到底是谁呢?我家有事儿他应该没来随过礼,但凡花钱的我都能记得住。
林染穿上外套,待走之前跟他们俩说道:“我早饭做好了,你嫂子下楼,就说我出去了让她先吃饭。”
“好嘞,哥!”
林染开车跟着林家这个男人走了。
华子和唐安很想帮忙,奈何他们俩人真的是看不准,他们无法像林染说的那样,感受到脉搏的跳动而判断生死。
半个小时后,林染到地方了。
跟着这位林家大哥进了院儿,见有不少人都过来了,其中还有林利和林成。
林染朝林利点了点头,并未搭理林成,那天随礼被他们演一场的事,他八成没有一两个月忘不了。
“……”林成。
林染进屋看到了躺在炕上的老头,这回他知道是谁了,按照辈分来讲,他应该管炕上老头叫一声大爷。
“大染,你帮我爸看看。”
林染给老头把了把脉:“一个礼拜之内,你提前做好准备。”
“这么准呐?”
“我别得不行,就看这个准。”林染绝对有这个把握。
“行行,那谢谢了老弟,我一会儿上你那去拿寿衣。”林家大哥知道这种东西得提前准备好。
“行。”
林染跟这个林家大哥又回到了门市,让他挑了一套寿衣。
林家大哥还挑了一个骨灰盒,要了一个两千多块钱的,还算是不错。
宋柯已经醒了,她见林染回来给他盛了一碗粥:“赶紧吃饭吧,早上出去一趟饿了吧?”
“饿了。”
俩人在厨房吃着早餐,华子和唐安见没他们啥事儿,回家帮着收拾收拾屋。
林染这边的工作时间很随性,白天只要有人看着就行,你们俩随意换班。
他要是在家呢,没有啥事的话,就让他俩愿意干啥干啥都随便。
吃完了早饭,林染翻看了两本礼账:“我家有两回事儿,他们都没过来随礼。”
“咱俩明年结婚,你要是花钱他们也得还回来。”宋柯把这账算得挺明白。
“也行。”这钱,林染肯定得花了。
月底了,林染开始查账,宋柯坐在旁边帮着忙活。
过完元旦,宋柯就要回市局上班了。
林染查得差不多了,开车带着宋柯去几家公司转一转。
不管咋说也是未来的准老板娘了,应该去巡视一下各厂的情况。
宋柯还是头一次去林染的工厂,她不禁佩服林染,工厂规模能整成这么大,也属实是有本事!
纸活厂的藏獒还在笼子里关着,它看到了陌生的宋柯发出了吼叫。
宋柯知道它是哪一位,曾经帮助林染与牛老板化敌为友的大功臣。
一想到牛老板被它咬了一口,宋柯顿时觉得腿有点疼。
俩人儿回到了门市,外面天也快黑了,直接去街对面的烤肉店吃饭,省得晚上再做了。
炉子滋滋地冒着烟,林染将一块烤好的肉放到了宋柯的料碟上:“陈叔给咱俩算了日子,阳历八月八号,农历六月二十八,你觉得怎么样?”
“正好是放暑假的时候,我家的亲戚都有时间。”宋柯很满意。
“对,陈叔也是这个意思,孩子多一点,婚礼现场也热闹。”
“约翰是六月份结婚对吧?”
林染点了点头:“六月六号,他们俩结婚也挺好,约翰一直想有一个完整的家。”
“你当师父的可得多花点儿。”宋柯笑道。
“那是肯定的。”林染指定也不能少花了,一共就三个徒弟,说啥也要把他们三个答对得乐呵的。
“咱们婚礼在哪里办?”
“在葛大哥的酒店!”林染去过好几回,相中了一个厅,在那里办婚礼真的是相当唯美。
宋柯惊呆了:“你没跟我开玩笑吧,那个酒店价格老高了!”
“价格不算事儿,等有空的时候我带你去看看。”
林染觉得完全没有问题,当初把酱泥鳅的偏方给了葛老板,租用人家一下场地绝对可以。
“那全听你的。”
宋柯以前参加同学的婚礼,有一位正是在葛老板的酒店办的,那里的一草一木都是精挑细选的,可以说是全市最豪华的酒店,没有之一。
结婚是大事儿,林染打算等过年的时候跟宋家所有人再说一下,他们要是不反对就提前订酒店。
至于为啥不在农村办?
一来就那几个酒店,里面的场景布局也就那样了。
况且,林染想给宋柯一个终身难忘的婚礼,哪怕多花钱也毫不心疼。
现在农村婚礼在家办得不多,主要是布景什么太费劲。
约翰和林婉那边,也在琢磨上哪里办酒席,他们俩人在这上面有了分歧。
林婉想去酒店,一来省事儿,二来环境还好。
约翰就喜欢在农村办,他想在老丈人家摆流水席,还要让李庆主厨。
最重要的是约翰没啥朋友,他接不了多少礼金,他老丈人就不一样了,正好可以趁机多接点儿。
林婉被约翰这个理由给说服了,将这件事告诉了父母,惹得林利两口子哈哈大笑。
这个小老外把这里面的门道琢磨得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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