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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 人心


贺云章这次受伤,并没有多少人知道,当然还是报给官家了的,休了一天假,在府中养伤,说是养伤,其实也是一堆公事要办。

他身边最得用的人其实是贺浚,但贺浚也伤了,有些公文就给秉文在办,刚打发他出去送个东西,没半刻钟又回来了。贺云章头都懒得抬,问道:“什么事?”却听见秉文小心翼翼叫“大人。”

这小心翼翼倒不像是怕他,而是提醒他似的,贺云章一抬头,连忙站了起来。

秉文身后,裹着斗篷的一主一仆,不是娴月和桃染又是谁。

贺云章知道娴月胆大,但没想到她会亲自过来,震惊之余,也不由得动容。

她是深闺里的大家小姐,这样私访,已经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了,怎能不让贺大人感动。

这书房是他平时处理公事用的,有时候也留宿,横竖他在府里住的也少,仓促之下相见,探花郎还有点不好意思,他也不似平时严整,只穿了一件日常的白色锦衫,没有戴冠,手边还满是公文,一点待客的样子也没有,连忙将受伤的手藏到身后,站起来接待。

但娴月却是盛妆。

她向来行动都好看,慢悠悠取下风帽,原来梳了云鬟,鸦羽一般的头发挽做堆云,点缀着一整套的珍珠头面,如明月悬在鬓边,远山眉,弯而淡,颊边扫了胭脂,这胭脂颜色漂亮得像春日的海棠,嘴唇就像噙着的花苞一般。

说是艳光照得满室生春,也毫不夸张。

秉文都不敢看,忍不住看了两眼,就连忙垂着眼睛避让到一边,贺云章连忙传丫鬟来伺候,娴月立刻道:“还怕知道的人少,立刻把全府人都传来看是吧?”

贺云章顿时笑了。

“我这平时没什么人伺候,礼仪不周。”他笑起来其实也好看,眼睛都弯起来:“怕怠慢小姐。”

他是常面圣的人,起身行礼的样子风流潇洒,是宫闱的气度。

娴月却不管这些,只把他身上瞟了一眼,看见他左手小臂上还绑着绷带。

“听说贺大人沉迷抄家,终于负了伤,也不枉了这日夜辛劳。什么时候被斩断了手,才算大大的厉害呢。”她立刻嘲道。

贺云章见她眼中带着薄怒,才知道她为何而来,顿时笑了。

“小伤而已,几天就好了,是外面传得太夸张了吧?”

娴月自然不会承认自己从凌霜那听到的伤情有多严重了,不然也不会这样不管不顾来探望。

如今见伤情其实不重,丫鬟送了茶进来,她才冷着脸在书桌边坐下来,见贺云章书桌上还放着御笔朱批的公文,顿时又来了气。

“贺大人不是圣眷正浓吗?上次受了伤还被官家留在宫里休养,怎么这次不去了?宫里没地方住了?”

贺云章知道她是替自己抱不平,他连公事也不避她,也知道朝堂事对娴月来说不会比管家更复杂,笑着答道:“于家这次抄家做得不太干脆,动了武,虽然是于家人糊涂,但事已至此,官家的声誉也受了伤。这时候正是捕雀处出来承担责任的时候,官家自然不好让我进宫养伤,等伤好了,还要下旨申斥我呢。”

世上男子,把自己那点事看得如何如何厉害。

多少男子,当个几品小官儿,就觉得他的事是“公事”了。其实连管家的一半复杂都比不上。也只有卿云了,还能一脸贤良地听他们吹。

要说权势,谁比得上捕雀处?

伴君如伴虎,和官家的配合,贺云章都原原本本说给自己听,因为他知道自己听得懂。

饶是娴月向来嘲讽的话一套接着一套,这时候也不免有点冰消雪融的危险了。

她仍然强撑着冷脸,哼了一声道:“那还真是要恭喜贺大人了,以后不怕没有更多这样的‘好机会’给你。”

其实她这是故意讲怪话了,她是七巧玲珑心,自己也管过铺子,贺云章和官家的事,甚至都不用明白说,点一句她都懂。

真要打比喻的,听宣处是官家的大掌柜,治水赈灾这样的国之大事都可以托付,而捕雀处,就是自己和桃染的关系。

一会儿训斥,一会儿又好得不成样子,吃的用的,随时可以和桃染分享,睡都睡在一起,是除了亲人之外最亲近的关系,心腹中的心腹。

大掌柜能换,桃染换不了。

就是要换,也要足足几年来培养信任,才能如臂使指,不到万不得已,谁也不会换掉自己的桃染。

文人们还在那痛心疾首参什么佞臣,其实真正的近臣,好坏事都是替官家在做,不然谁吃饱了撑的整天跟文人作对,只不过文人们也不愿意想透这一层而已。

所以如果秦翊和贺云章里选一个,危险的甚至是秦翊。

娴月不愿意去想这个,看了贺云章一眼,皱起眉头,道:“脸上又是怎么了?”

于家也确实是该死,她不细看还没发现,探花郎颧骨上窄窄一道红痕,竟然也是个伤口,贺云章肤色白,更明显,她还以为是道灯下的阴影呢。

脸上的伤比手上可吓人得多,偏半寸就是眼睛,伤到哪都是致命的。

“这是刀气弄的,不是伤到了。”贺云章还安抚她地笑:“放心,于家那几个武夫还没这样的本事。”

娴月哪里理他,狠狠瞪了他一眼,从袖子里拿出一盒小小药膏来,她连装药膏的小瓷盒子也这样精致,拧开的时候有“咔哒”一声,她拿手指尖抹了点药膏出来,贺大人竟然也老实由着她上药,只把书桌上的笔砚都抹开,免得弄脏了她衣服。

娴月背着光,一下子就暗下来了。

贺云章的容貌清俊锋利,像黑暗中的一朵白色莲花,抬眼看她的时候,明明是安静的,眼底却都是笑意。

“这下好了。”娴月涂药也要骂他:“最好留个疤,破了探花郎的相,以后也别想什么赐婚的好事了。”

“本来也没有赐婚的事。”贺云章认真解释。

娴月其实是极胆大的,三姐妹里,她大多数时候像卿云,循规蹈矩,让人抓不到一点错处。

关键时候,常有这样跟凌霜都不相上下的放肆行径。

这样的私自外出,约会外男,这样的暗室独处,如果说上次还可以说是事急从权,这次就实在无从解释了。

贺云章只感觉到微凉的指尖在自己脸上碰了一下,她就收回了手。

她也觉察到这气氛过于旖旎了,立刻移开眼睛去看周围,贺云章向来守礼,这次却只是一直盯着她看,也许是太近的缘故,娴月只觉得自己耳朵都热了起来,起身走开,去看书架上的书。

她其实不怎么看书,至少比凌霜和卿云少,探花郎这样多的藏书,随便一本都比蔡婳的还拗口,要是真聊起来,也会发现她是真解不开桐花谜的人。现在没有机会了解,自然是什么都好。

等日久天长,满腹诗情无处排解,也许跟赵擎一样,去听别人唱春日宴了。

这还是好的了,像赵景父亲那些上了年纪的老爷们,家里时常有三四房妾室不说,不把外面的“红颜知己”娶进门来,就已经算极长情的了。

探花郎还不知道她在心里正把自己编排成什么样子,还老老实实坐在书桌边看着她翻自己的书呢。

娴月翻了翻他的书,又把他的砚台拿起来看了看,贺云章的字是真好看,笔海里的笔插得如同树林一般,连墨锭也好看,是进上的松烟墨,还带着金漆龙纹,拿起来闻的时候,有股似兰非兰的味道。

她早发现了,探花郎身上的气味很特别,不是寻常熏香的味道,倒像是江南月夜下的树林,薄雪未消,有种冷冽的草木香味。

这家伙不会跟蔡婳一样,没事就待在家里抄书吧。

娴月像在自己领地一样把他的书房巡视了一遍,还问他:“你常在这书房待着?”

贺云章笑着点头,道:“我从进族学后,就一直跟着贺令书大人读书,在这书房学了很多年。”

他说的是承嗣之前的事了,想必他那时候就因为天分被贺令书看中了,所以一直带在身边教养。

京城世家子弟,一般最晚十岁也进了族学了,他十多岁的时候自己也才十岁呢,还在扬州,天天病得东倒西歪的,怎么会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回到京城,还会遇到一个叫贺云章的人。

怪不得诗词里喜欢写月亮,京城和江南,千里之隔,但自己和他都是在同一个月亮下长大的。

凌霜那傻子,跟程筠大发脾气,说什么别人家,自己家,问为什么自己非要去程筠家。

其实真喜欢一个人,你就想看看他从小生活的地方,也想带他去看自己江南的家,躺过几年的窗口,那棵小小的桃花树。

真是世事弄人,当初自己在凌霜面前振振有词,说还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谁知道就应到今天。

明明是晴朗的下午,外面却起了风,离窗近的竹林被吹得撞在窗户上,倒吓了娴月一跳。

倒像是连天都在催促她一样。

“贺云章,你听说过外应吗?”

“里应外合的外应吗?”他还有心情开玩笑。

娴月立刻白了他一眼。

“说是一种预兆,上了年纪的人,尤其信这个。我娘也教过我,说有一些突然发生的小事,其实就是预兆。像如果你刚想说什么事时,有东西掉在地上摔碎了,就不要说了,这就是外应。”

她那年去灵隐寺拜佛,出门时马车忽然断了轴,她就没有去,结果那天路上的桥就塌了,杭州死了十多个人。

像梅四姨当年成婚时,明明是看的晴天,忽然下了一阵暴雨,天黑得像墨一样,连轿子都被淋湿了。

都说是郎才女貌情真意切,结果果然就夫妻不到头……

其实她也知道这是无稽的迷信,但世上为什么迷信的多是女子呢,是不是因为手握的筹码太少,一次选择就决定了终身,所以连一点小小的预兆都要抓住,只怕赌错。

娴月手放在他书桌边的匣子上,拿起里面的点心,一朵朵精巧的花形,也是她花费了心思让人做成的。

她拿起一朵来,自嘲地笑了。

“也许不该选荼蘼花的……开到荼蘼花事了,不是什么好寓意。”

那场约定却又消失不见的荼蘼宴,就是他们的外应。

清河郡主横插一脚,用芍药宴代替了荼蘼宴,因为要在芍药宴定下凌霜和秦翊的婚事,而娴月也会像荼蘼一样,为凌霜让路,像一句谶语。

贺云章没有像讲桐花一样,为她解释荼蘼的寓意,他只是坐在那里,看着她的眼睛。

他说:“但我还在找那块石头。”

贺大人多倔强,娴月说荼蘼花,他偏说石头。

贺明煦为云想容刻过的石头,十年二十年,人都不在了,石头还在那里。石头在,他就一定要找到。

云姨的踏青宴,所有人都听到那故事,只有他们俩想要去找到那块石头。

如果娴月一定要为他们找一个外应,他只认那块石头。

捕雀处的耳目灵敏,怎么会不知道清河郡主为什么开芍药宴。又怎么会不知道,她不是来探病的。

她是来告别的。

偏偏是他受伤的时候。

怪不得人人沾到情字都这样软弱,他垂着眼睛,明明许久一句话都没说,娴月已经节节败退。她天天骂别人没出息,终于也轮到自己。

“贺云章。”

她叫他名字,走到他身边,贺云章抬起头来看她,像个漂亮的什么野兽,谁能想到呢,捕雀处的贺大人,在她面前,像一头驯服的豹子。

她伸出手来,就可以摸到他的脸,拥有他,像拥有世上最罕见的珠宝,光是想想她都觉得心满意足。

但她毕竟是娄娴月。

“我小时候,一直知道我娘不是很喜欢我,但有一次,我发烧,可能是救不活了,烧了一整夜,我娘一直陪在我床边,叫我的小名,用脸贴着我额头,日夜不眠地照顾我,我一直记得那一晚,想想都觉得很感激……”

这听着多像推卸责任,为了报母亲的养育之恩,所以要听她的话,为凌霜的婚事让路。

但她要说的并不是这个。

贺云章说起那块石头,诗里怎么写的来着,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

但娄家的女孩子,谁也不是柔软的蒲苇,人人都想做参天大树,为自己的家人撑起一片风雨无忧的伞盖来。

这是她娄娴月的决定,无人可以更改。

她从手腕上解下一串珠子,是极深沉的乌紫色,像紫檀,却并不是。

一颗颗圆润珠子,戴了许多年,带着乌黑的光泽。

“这是紫心檀,不是很名贵的东西。出自云南,一棵树要千年才能长出紫心。但并不是很好闻,我小时候热过一阵,现在也没人玩了,但云南的紫心檀已经被采绝了,这就是最好的一串了,一直留在我家的铺子里,有价无市。我十五岁生日,我娘问我要什么,我就要了这个。”

谁也没听过的秘密,她说给了贺云章。

“我天生病弱,性格也不是很讨长辈喜欢。我知道我不会是嫁得最好的那个。

“珍珠,宝石,檀木黄花梨,世上都有更好的,也轮不到我。就像我爹娘最喜欢的也都不是我一样。

“但这是世上最好的紫心檀,就算要再出,也是千年以后了。”她将这手串递给贺云章:“送给你了,贺云章。从今天起,不管别人有什么,你有世上最好的紫心檀,这世上没有什么人能改变这一点,连我也不能。

“人心如水,世事易变,甚至我也会变,但无论怎么变,你永远永远,拥有世上最好的紫心檀。”

她像在讲一个没人听得懂的,离奇的故事,但贺云章眼中震撼。

探花郎怎么会不懂呢。

他七岁入族学,天资卓绝,自幼跟随贺令书读书,最后承嗣,贺云章和贺云林的那个传言,一直传到了今天,不是空穴来风。

他们是一样的人,美貌而高傲,世人传颂他们的故事,命运却又不肯给他们最丰厚的奖赏,他们是锋利的刃,而命运眷顾的,永远是卿云那种盾一样忠厚的人。

命运捉弄他们,给他们天资,却又总是少那么一点点运气。

云姨拥有艳绝京城的美貌,贺明煦却死在四十岁,她娄娴月美得让人移不开目光,却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哪怕一个月,能够安安稳稳一场病不生。

十七岁的贺云章金榜题名,殿试三甲,但官家只肯点做探花郎。

他没有享受过贺家子弟的奢侈待遇,第一次得到贺家人的特权,却是在殿试时。

状元选寒门,榜眼选书香门第,世家子弟再好,也只能做探花郎,换了谁,心中能平?

但他能平,他真就做这个探花郎。

然后紧接着就是捕雀处,带着满腹锦绣文章当了官家的鹰犬,权势滔天,却与他的文章无关。

命运的捉弄让他呈现一种特别的质地,危险而迷人。世人怕他,却又忍不住谈论他。

他冷着脸穿行在京城,人人噤若寒蝉,直到遇到娄娴月。

花信宴一场场过,一场场都错过。

直到桐花宴,直到他们终于约好看一场荼蘼花,芍药又开了。

人心如水,世事易变,她在跟他告别。安慰他说,他拥有世上最好的紫心檀。

云南采绝了的,并不值钱的,古老的檀树,此刻全部握在他手里。

但她说的从来不是檀树心。

人不在了,石头还在,但石头有什么珍贵呢?

千年百年后,石头也不在了,但天塌地陷,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

庆熙二十九年,三月二十三日的下午,酉正三刻,竹林掩映的昏暗书房里,贺云章拥有娄娴月全部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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