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爱情,是如此令人着迷
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在那个下雨的黄昏,她突然红着眼质问他,西狼昆仑大汗萆青十四年,他在哪儿。为什么他在昏迷时说的话,让她如此激动。
苍梧的一场重伤,让他陷入一个混混沌沌的世界里,满脑子的浊气。
他忘记了前尘,拖着病躯,麻木地活着。
他总觉得自己好像有什么事情没有做,却又想不起来是什么事。于是,活着,成了他最直接的渴望。
为了活着,他可以弯腰。
为了活着,他可以卑微。
只有活着,才有机会去填补心中那个巨大的缺口,茫然的缺口。
现在,在这临安九月中旬满城的桂花雨中,在惊马过后,他什么都想起来了。
太后让他来冒充白云霄,将所有能探到的关于白云霄的线索全部告诉了他。他努力地扮演着白云霄。
其实……他本来就是白云霄。
只是,太后不知道,他还曾有过一个身份——呼衍霄。
黑水镇白锦园的少东家,白府独子。十八岁时,父母做主,娶妻云雁。夫妻恩爱,松萝共倚。婚后半年,他带着商队去北凉。临行前,妻初有孕,他们在床头一道系下了同心结。她站在檐下送他,眼泪落到他手心里。他摸着她的发,说,云雁,你那么喜欢晴雪香,将来咱们的女儿,便取名叫若梨吧。
她说,你怎道是女儿呢,我要给你生个儿郎,将来让他替你跑商队,你便一直在家守着我。
他笑,说她傻,这世道兵连祸结,若生了儿郎,是要入行伍的。
他转身离开。
走了几步。
她追上来说,云霄,不走好不好?
他不答。
他那次去北凉,明面上是带商队出境做买卖,真实的目的,是配合官府,营救在“昌启之耻”中沦落敌手的几个重要的中原将领。他们都是主战派大臣,对朝廷忠心耿耿。
商队,是最好的掩护。
能让鞑子放松警惕。
家国有难,匹夫当勇。纵商贾,亦不能袖手。
这些话,他不能对妻子说。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他就那么看着她的眼泪淌啊淌,淌到云朵里,变成黑水镇的雨。
她问,云霄,什么时候回来?
他说,很快。
两个月后,商队成功解救了那几个主战将领,将他们藏在装满货物的仓车中带回。
半路上,遇到北凉鞑子的截杀。
鞑子逐个杀死了他的同伴。
本来,他以为,他也难逃此劫。
可是恰好,北凉官府正四处觅一些匠人,修筑城池。他为了活命,主动说,他会做工匠活儿,手艺不错。中原的工匠手艺,确乎是比异族精湛。为首的鞑子寻摸着他有些用处,留了他的性命,将他作为俘虏,送去修城池,做苦力。他从此更名改姓,取了个北凉名字,叫呼衍霄。
他无时无刻不想归家。可是俘虏被看管得很严,根本没有人身自由。
他在北凉,一待就是十几年。
那十几年里,他没有笑过一次。
他数着年岁,数着风霜,眼前常常浮现云雁那张流泪的脸。他知道,妻子等他,一定等得很苦。说不定,故乡的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
飘零辗转,他又被北凉送去西狼大漠,助忽穆烈修葺王城。
在大漠的一年里,他遇见了他生命中的意外:多兰。
平日里,他从来不跟任何人多言语。
总是默默地干活。
夜里,他一手摩挲着银针,一手捧着酒壶,靠在沙丘上,看星星。大漠的星星,明亮极了。
在西狼,他受到的看管,比在北凉时,略松了些。
他酝酿着逃跑。
凭他一双脚,想要离开大漠,路途遥遥,简直是痴心妄想。
他必须偷一匹马。
他苦苦思索着这件事。
他没有注意到,身后有个明艳的女子,眼神灼灼地看着他。
她是初入军中的营妓。
她笑着,跟他搭话,向他讨酒喝。
他不理睬,径自走了。
她托着头,看着他鹤一样的背影,越发觉得新奇。
军中的兵丁们,都争着讨好她,献殷勤。她还没有见过不好色的男人。他是唯一一个。她从小到大,目之所及的人,都带着一股蛮气,只有这个人,寡言,儒雅,斯文,就算做着粗活儿,手指也是干干净净的。
他脸上总是有一种她看不透的雾霭,让她想要探寻。
她于是频频出现在他面前。帮他避过扎鲁忽赤的责罚;替他多讨几文工钱;在兵丁们找他的茬时,从中斡旋。
后来,他渐渐地肯与她说说话。
某次醉酒后,她知道了他的秘密。
眼前这个男人的痴情,回家的执着,越发让她钦慕。
他给她念了一句汉人的诗:同心一人去,坐觉长安空。
他说,这首诗的意思是,一个人如果不在了,整座城都是空的,不,整个人世都是空的。
正当好年纪的草原女子多兰,第一次发现,男女之间,有比肉欲重要得多的东西。
那东西,叫爱情。
爱情,是如此令人着迷。
她说,我帮你偷马,我帮你回家。
他感激得不知怎么办才好。
姑娘,我该如何报答你。
她附在他耳边说,你陪我在达里诺尔湖边,看一晚上的月亮。
那天晚上,他穿上了他当初被掳时的那件白衣——中原的白衣。多兰备好了酒,在达里诺尔湖边,等着他。
他喝了酒,有过大约一炷香的断片,之后,便枕着星星睡去了。
天还没亮,她推醒他,马已偷到,看管的人还没醒,赶紧跑。
他说,你怎么办?
她笑,我没事,我办法多得很。
嗯。
她总是在笑。
送别时,也在笑。
他将贴身带着的绿松石拿出来,送给她,感谢她的恩德。
她欢欢喜喜地收下了。
他跨上马,她挥挥手,跟他说,阿霄,你回到中原以后,会不会想起我啊?偶尔就好。
他点头。
她又说,昨晚,我在你的酒里下了迷情药,你与我,有过肌肤之亲啦。这不是在军营中,所以,我没有喝避子汤。一般,营妓是不会怀孕的,但是,我也不知道我会不会有这个幸运。如果有的话,那就让我有个理由,永远想念你。
他拉住缰绳,怔住。
她见状,大笑,我是逗你的,你快走吧。
他走了好远,回过头,她还是在笑。
阿霄,你本来就不是我的,可我真的很想尝尝爱情是什么味道,我给自己留了个念想,还是很贪心的吧。
不然,那么长的一生,怎么过呢。
至少,拥有过你,我便觉得,我也是干干净净的了。
长生天,我也是干干净净的了。
西狼昆仑大汗萆青十四年。
就是他离开草原的那一年。
白云霄想起临别时,多兰那半真半假的玩笑。
他将白若梨的面孔,与眼前皇后娘娘的面孔,对照。
再想着自呓语之后,皇后娘娘对他超乎寻常的好。
他心里涌上一股激流。
离开黑水镇时,云雁流泪的脸。
离开草原时,多兰明媚的笑脸。
兵荒马乱,乱世之中,造化弄人,他谁也对不起。他用了最大的努力,还是没能跟云雁重逢。而多兰,独自在草原守望。
他人到暮年,满身伤痕,能与两个女儿相见。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祈福寺的小佛堂内。
他们为白若梨祈福罢。
他低声向乌兰道:“你的身份,在皇宫中,很危险。”
乌兰看着他。
他眼神里的浊气散去了,清亮了不少。看上去,跟惊马之前,完全不同了。
“你想起来了?”乌兰张了张嘴,半晌,说了句话。
白云霄道:“无论如何,孩子,我会尽我所能,保护你的。”
乌兰笑了笑,又觉得鼻子一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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