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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0章 三重罪


“那他也得有这个命。”

        轻歌浅笑,低声道,嗓音清冽,又暗藏深沉

        “要是刘英俊临阵倒戈,反将你一军,岂不是得不偿失?即便无忧去了,也来不及阻止吧,现在无忧实力退化成高等魔兽,对方必定有二剑灵师。

        魇分析得井井有条,说的头头是道:“高等魔兽想在二剑灵师修炼者的眼皮子底下杀人,恐怕不容易,而在这个间隙,刘英俊就能把你栽赃陷害的事情说出来,到时,不但不能把离间计进行到底,甚至会引火烧身。”

        “姓刘的,不会铤而走险。”

        轻歌缓慢的道:“他按照我所说的做,反而会有一线生机,若他临阵脱逃,只怕秦魁那伙人,绝不会放过他,我让无忧过去,倒不是怀疑刘英俊,只因凡事都要亲眼见到才好,谁也不知,会不会有意外发生。刘英俊是个聪明人,他想要的是在性命有保障的前提下,得到资金,而他们,会给刘英俊资金,在他们没有弄清楚谁是幕后人的情况下,也不敢在帝国疆土杀人,不然,幕后人在落花城城主那里倒打一耙,包括秦魁在内,玄月关的秦家人,本就丢失了千枝莲和皇极天焱,三重罪下,他们无处可逃。”

        听得轻歌的话,魇恍然大悟,他以为自己想的都通彻了,没想到,夜轻歌考虑的更远,更加周到。

        “若是秦家人得知千枝莲和皇极天焱在你这里,那你就危险了。”魇道。

        “知道又如何?来战便是,本王何惧?”轻歌冷笑一声,道。

        精神世界里,魇一个怔愣,话不知从何起,这女人,太狂妄了。

        偏生,又并非是目中无人不可一世没头没脑的那种,故此,魇反而相当欣赏,毕竟,人生能有几回狂?潇洒恣意,痛快过活,才是人生。

        好一段路程,骄撵已停在了刘府新宅的门前。

        新宅的怡红院牌匾,早已被拆了,因轻歌说过牌匾要她亲笔题字,故此,新宅到现在还没有挂上牌匾,门上光秃秃一片。

        而院子也重新修葺一番,倒显得庄严了许多,少了些浮华风尘的气息。

        见此,轻歌不由点了点头,刘坤的行动力很强。

        刘坤穿着朴素的官府,带着几个家丁在门口迎接,对比之下,轻歌一行人,显得无比辉煌,奢侈。

        因这纯金骄撵,沿路的百姓已纷纷侧目,嘀嘀咕咕,议论纷纷。

        奴仆蹲在纯金骄撵的边上,轻歌便踩着奴仆的脊背,走了下来,怀里抱着血红小狼,玉手白皙,指甲涂着艳丽的红蔻,眉间蓝焰,更显得几分圣洁,那一身龙凤袍,金丝银绣,肩口的烟灰色绒毛,衬得贵气逼人。

        这一瞬,那些指指点点的百姓,皆是忘乎所以,看得出神,恍惚着。

        昙花一现,惊鸿一瞥,仿佛,这才是真正的王者。

        刘坤愣住,纯金骄撵,异常庸俗,金色,是一种很极端的颜彩,要么将人衬托成一身铜臭,要么把人内敛气质给勾勒出来,但,鲜少有人能驾驭住纯金。

        刘坤看着轻歌自金光四射中走了下来。

        刘坤皱了皱眉,即便他不想承认,但不得不说,眼前的少女,有成熟风韵,更有青涩淡雅,那雍容慵懒之气,母仪天下又何妨?

        他辛苦铸造的纯金骄撵,反而成了绿叶般的陪衬,没有任何效果可言。

        “刘大人。”

        轻歌细长的眉尾轻挑起,似笑非笑的看着刘坤。

        刘坤回神,看向轻歌,心为之一颤,连忙带着人跪了下来,匍匐在地,异口同声,音与天齐:“恭迎吾王,吾王万岁万岁万万岁。”

        “都起来吧。”

        轻歌走上前,站在刘坤面前,单手把刘坤给托了起来,而后一面抚摸着怀中小狼的毛儿,一面道:“刘大人,你果真宅心仁厚,体恤本王,知道本王在旧宅陋室住的委屈,特地让人打造质地如此之好的纯金骄撵,不过,刘大人,这可就是你的不对了。”

        说至最后,轻歌声音陡然拔高,刘坤低着头,搞不懂轻歌葫芦里卖着什么药。

        他好奇,夜轻歌会如何拆他的招。

        轻歌目光凛然,道:“刘大人,偶尔享受是好事,过度奢侈可不行,本王听说江原那边有干旱之灾,刘大人,本王与苍生同在,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本王的子民还在遭受疾苦,本王又怎能贪图安乐?百国联盟战事在即,本王更不应该这样,得卧薪尝胆,拘束自身,不得放纵。

        以后有金子,刘大人不要想着本王,赠予天下即可,本王听说江原干旱,夜不能寐,食不知味,挂肠悬胆,特地让人送了金银珠宝过来,都放在旧宅,明日一早,本王便派人送来新宅,刘大人兑换成灵气丹,再普济灾民吧,本王向来贫穷,而那些珠宝,更是本王未来的嫁妆,不过,苍生有难,本王怎能坐视不理?”

        轻歌说的义正言辞,惟妙惟肖,心怀天下,仿佛是将要流芳百世的一代明君。

        刘坤被轻歌说得头昏眼花,头疼不已,听到嫁妆,更是要气的吐血三生。

        刘府旧宅里的金银珠宝,哪里是什么嫁妆,那可是他十几年里不间歇捞的油水,何时便成夜轻歌的嫁妆了?

        他中饱私囊,辛苦得来的宝贝,再小心翼翼的藏在简陋房屋之下,结果却是为他人做嫁衣,憋屈啊。

        刘坤抬眸朝四周看去,更是要怄血。

        周围密密麻麻的百姓,都是他特地引来的,本是让夜轻歌在玄月关子民心里有个不好的印象,日后战斗开始时,他与龚耀祖好掌握主动权。

        毕竟,民心所向,可现在,夜轻歌倒是成为了众望所归,周边的百姓感动得就差没有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嚎啕大哭了。

        刘坤只觉得,活了四十多年,还没有哪天像现在这样想回娘胎里反省反省。

        “刘大人,怎么不吭声了?”轻歌笑望着刘坤。

        刘坤脸上当即露出诚惶诚恐,双手作揖,压低脑袋,“下官不敢。”

        刘坤在控制情绪这方面,还是可以的。

        “刘大人是好官,本王也不会亏待你。”

        轻歌转过身,眼眸微动,寒光乍起,精神力喷薄迸射,风卷残云。

        轻歌把小狼递给殷凉刹抱着,她拔出明王刀,一刀将那纯金骄撵给斩断,气吞山河,势如日月。

        “王上,你这是……”刘坤皱眉。

        轻歌浅笑,道:“帝国崇尚节俭,本王是帝国之王,应当给天下苍生做个榜样,所谓,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如此奢侈的东西,本王用不上,倒不如给需要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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