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这个家太穷了,她的每一分钱必须花在刀刃上。
当然,江鸿宁的那种抠搜她是不赞同的,抠搜啥也不能抠搜吃的。
想了半天,林晚秋终于想到了赚钱的办法。
她可以抄书卖。
当然,不是用毛笔抄,而是用极细中性笔来抄,弄那种巴掌大的书,这样方便那些个读书人随身携带,还能随时随地拿出来看。
这在这个时代绝对是独一份。
要知道,即便是蝇头小楷,也不可能跟极细中性笔写出来的小字儿比小。
林晚秋之所以想的第一个赚钱的路子就是抄书,是因为她的硬笔书法是过了九级的,还曾经得过奖。
想干就干,林晚秋在闲鱼上买了一只极细中性笔,这笔对方只是开封用了几次,价钱便宜得……只花了一毛钱。
然后她又买了一些仿古的纸张,刚巧碰到一个店铺处理被水浸过一点儿的纸,A4大小,一千张八块钱。
林晚秋看了,被水泡的那部分可以裁掉,反正她打算弄成相当于成年女人巴掌一半大小的样子,最大也不可能超过巴掌大。
然后就是裁纸机和打孔器装订机,装订针、订书机、订书针等等,这几样也是买的旧的,统共花了四十六块钱。
这一顿花用,卖兔子皮得来的六十块钱就所剩无几了。
林晚秋不敢再乱买东西了,她先用裁纸刀将不能用的部分裁去,然后再将可用的部分裁成她需要的大小。
东西不用可以就放在闲鱼的储物格中,林晚秋拿出一叠纸就开始默写。
《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她都会背,以前练习硬笔书法的时候可没少抄写,她决定先将这三本书写出来再合成一本装订。
倒不怕这个世界没有这三本书,林晚秋可是记得,林夏至的儿子林金宝就在学堂里念书,原主看到过他在家念这三本书。
林晚秋写得又快又好,刷刷刷的,一点儿停顿都没有。
三本书,两千多个字,她花了两个小时不到。
当然,再多写几遍,她的速度还会再提升,毕竟这是第一次抄写小册子。
写熟了的东西,一点儿错漏都没有,写出来的正楷字又小又漂亮。
林晚秋用订书机将三本书分别订好,再将三本书的封皮用浆糊贴上去。
齐活!
林晚秋把写好的《百三千》放进闲鱼储物格中,这才出去弄吃的。
江鸿远不在家,晚上林晚秋就用鸡汤煮了三碗鸡汤面。
看到鸡汤面,江鸿宁有些不高兴:“嫂子,我二哥只能喝粥。”
林晚秋估摸着,江鸿博既然排过一次毒了,胃的承受能力应该也会强一些了,所以才给他也煮的面,毕竟顿顿稀粥只能吊命,并不能让身体强健起来。
“面煮得软乎,你让他试试,他若是吃不下,我再帮他熬粥。”林晚秋道。
“你二哥常年身体不好,若是能吃进去面食,他的身体才会慢慢的生出力气来,有了力气才有精神跟疾病抗争。”见江鸿宁不动弹,林晚秋又说道。
“算了,还是我送进去吧。”她也想看看江鸿博的气色有没有好些了。
说完,林晚秋也不等江鸿宁吭声,就径直端了碗面进他们屋里。
油灯下,她倒是看不出江鸿博的脸色,但他的眼睛却比林晚秋第一次瞧见的时候有神了些。
“我给你煮的鸡汤面,你坐起来吃些吧,用我扶你么?”林晚秋把面碗放到床头的大柜子上,问江鸿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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