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一、经纪约:对歌手演出、广告代言等商业活动的经纪和代理事项,以及演出收入的分配比例;

二、唱片约:歌手灌制唱片和歌曲的数量,录制唱片的资金投入,双方版税的分配比例与支付,唱片版权的归属;

三、词曲约:对歌手或词曲创作人在合约有效期间创作音乐作品版权的归属及代理。

在实践中,如果是唱片公司,大部分都会签全约,所谓全约,就是以上三点全部包含在内。

当然,也会有艺人分签几家公司,但这样的人一般都是成名的当红艺人,新人很少有这个待遇。

例如剽窃林浩歌曲的孙小伟,他签署的就是经纪约,因为燕京风华时尚影音传媒有限公司属于经纪型公司,并没有唱片发行权。

林浩点了点头,他伸出了一根手指,“一年,我一次只能签署一年,每首歌曲税后20万元;另外,合约期内,如果我为自己或者我的乐队所创作的歌曲,不在合约范围内!”

杨芊怡、金永元和祝晓蓝三个人都沉默了。

20万一首,对于林浩这样一个新人来说,价格已经高出天际了!虽然杨芊怡的心理底线是30万,但那是当时为赵一廷准备的,也只是想买一首歌而已。

一首歌量身打造,和签约后有可能的批量创作,可是完全两回事儿!

虽然签约以后他能拿出的好歌越多越好,但量上来以后,就涉及到了成本,无论质量如何,都是20万一首,连讲价的余地都没有了。

这个价格,魅影要冒极大的风险,虽然他有给韩瑛那两首歌珠玉在前,录影带里他唱的那些歌曲也很好听,但谁又能保证他以后的歌曲都能有这个质量?谁又能敢保证他不会江郎才尽?

此时国内的词曲创作市场价格极其混乱,一个毫无名气的词曲创作人辛辛苦苦写出来的歌曲,可能连500块钱都卖不出去!圈里略有名气的创作人,一般也就是三千元至一两万元不等,而且还要取决于歌曲的质量。

像俞怀那种国内顶尖的著名词曲创作人,因为他的歌曲捧红了好多的歌星,所以近两年才会对外报价50万一首。可即使是他,也做不到首首都卖这个价格,如果这首歌的质量不足以让歌手一炮而红,给几万、十万、二十万...都是很正常的事儿。

因为林浩的两首歌让韩瑛拿下了青歌赛金奖,无形中就为了他镀了层金。而最近两年俞怀也是越来越难伺候,所以杨芊怡来雪城之前,秦若云才会特意嘱咐她,如果签不下林浩的歌手约,词曲约的价格只要合适就一定拿下!

虽然秦若云这么说了,但20万这个价格,杨芊怡怎么想都觉得不合适。

原因无他,太贵了!

林浩见他们都不说话了,心中暗想,我就劝一句,给你三秒钟的时间,如果再犹豫,我就不伺候了!

其实,歌手买歌就是在进行一场豪赌,如果买对了,用不上一年可能就会十倍百倍的赚回来了。

例如他重生前有一位东北籍女歌手,1994年花了10万块钱买了一首歌曲,然后又卖掉房子凑了11万块钱拍MTV,那真是倾家荡产独孤一掷!但这首歌没多久就获得了九四年MTV大赛金奖、国家广播电台“叱咤全球华语歌曲排行榜”、尚海东方电视台风云榜、燕京音乐台“歌曲排行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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