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本心的善良
狂奔的羊群中夹着几只狼,不停有羊倒在地上。
但那些狼完全没有停下的趋势,一路追着咬,贪婪至极。
除了狼,里面还混着人,只不过他们是四脚着地,伪装成狼的样子。
鹿小安用带来的望远镜观察,之前狼兵进攻的时候,她光顾着害怕了,没仔细看过他们到底是怎么战斗的。
此番算是看了个清晰。
他们五个人虽然分散开来,但显然是有作战技术的,阿中冲在最前面,另外四个人分散包抄。
不一样的是,之前他们可能更善于用手和牙作战,但现在懂得了利用匕首。
伏击了羊的狼并不知道,就在它用力咬住羊脖颈的时候,有匕首已经对准了它的心脏。
有狼发现了阿中他们,十多只同时掉头朝他们跑过来,但阿中他们不知道做了什么,那些狼突然就夹着尾巴掉头跑了。
“他们做了什么,那些狼为什么那么怕他们?”
鹿小安心悬在喉咙口,生怕那些狼和阿中他们真的打起来,眼见着几十只狼,真的围了他们五个,必然是一番血战。
“就和狼群中不是所有狼都敢挑战狼王是一样的道理。”叶凌霄说。
“你是说,那些狼以为阿中是狼王?”
叶凌霄摇摇头:“我曾见过草原上不同的狼群打架。”
“虽然它们会协同作战,但狼群中不是头狼的狼,很少会去挑战对方狼群的狼王。”
果不其然,一声孤厉地嘶吼,不远处的山坡上冲下来三头狼,为首那只是黑色的,后面还跟着两头。
直奔阿中方向去了。
“叶凌霄,你快看,那边的几只,其中一只是不是狼王!”
叶凌霄用望远镜看了一会儿,黑狼已经到了距离阿中不到十米远的地方。
而阿中也察觉到了它的存在,与此同时,阿中身边的另外四个人也都回到了他身后。
五对三,阿中半伏在地上,冷漠地瞪着狼王。
鹿小安的心已经悬到了嗓子眼:“犬科动物对视视为挑战,要么会发动攻击,要么会落荒而逃……”
“那狼要是真扑过来,阿中肯定会受伤的!”
不管怎么说,人对上野狼,难道心里没有一点儿恐惧么?
鹿小安紧张地望着阿中,他一动不动,甚至对那狼王呲了牙。
不得不说,虽然阿中是人,可他身上那股子野性,换成是狼,必然也是有狼王气质的。
原本很凶猛的黑狼王后退了一步,坐下了。
跟着,它身后那两只狼都低头先跑开了。
阿中向前扑了一下,那狼王也迅速掉头跑开了。
鹿小安松了口气。
狼群离去,还不忘拖着几只战利品小羊。
“阿中他们赢了!那狼王被吓走了!”
“他应该是故意放走了这群狼。”叶凌霄将望远镜拿回来又看了看。
刚才阿中完全可以杀了那狼王,但是他没有。
而且一路上,他杀了好多头羊,基本都是不带崽的公羊。
阿中他们此时将一头孤狼围了。
狼群忙着离开,没有注意到这只落单的孤狼,亦或者说注意到了,但是直接放弃了。
“他们故意放走了别的狼?为什么?”鹿小安拧眉,“我懂了,他们对狼,其实是有情感的对么?”
叶凌霄其实也不明白,但看样子很可能是。
“狼群优胜劣汰,就算是他们五个不杀这只瘦弱的狼,它在狼群中也不会有什么好日子。”
被刺伤的狼倒在地上,已经没法反抗了。
阿中举起匕首,刺穿了那狼的心脏,没让它有任何痛苦。
有风起,气味顺风而去,原本蹲在死掉的狼身边的阿中突然回头。
看到是叶凌霄和鹿小安,他才缓缓站起来,平静地看着鹿小安,没有任何别的动作。
“这么远,他就能察觉到我们在?”鹿小安攥住叶凌霄的手。
没一会儿,阿中扛着那头狼回来了。
他一脸欣喜,将狼捧起来给了鹿小安,她其实是怕的,但为了不让阿中失望,硬撑着伸手摸了摸那狼。
这感觉,就像家里的小猫叼回来死老鼠一样。
怎么说呢,不能驳了他们的面子,可看着闹心是真闹心。
“阿中,这是你们的战利品,自己保存好,就不要给我了。”
鹿小安温和地笑着,顺手摸了摸阿中的头,他这一次,没有躲。
“你们为什么不杀那些狼?”鹿小安还是很好奇,明知道可能不会得到答案,还是问了。
没想到,阿东回头看了看已经早没有了踪迹的狼群,低声说了句:“阿妈。”
鹿小安震惊了,难不成,他们和那群狼认识?
也难怪,阿中他们一开始是在杀羊的,其实他们是在帮助狼群捕杀猎物?
最后也只是杀掉了最老弱的这一头狼带回来。
鹿小安看向远方,又看看阿中,心里一阵难受。
“之前我以为,一旦被训练成狼兵,就变得弑杀又冷血无情。”
“你看,即便是这样,他们内心还是有很柔软的地方的。”
叶凌霄微笑着点点头,平日里他对这几个狼兵一直都有很高的警惕性,今天也终于是有了笑容。
回到车子所在地,呼毕烈看到阿中扛着的狼,非常兴奋,当即就要把狼牙拔下来。
“别这样,还是回去问问刘叔怎么处理吧,弄得血淋淋的多难看。”
“等我回去找人帮他们打成耳坠,再给他们吧。”
鹿小安看了呼毕烈耳朵上的坠子一眼,确实没什么美感。
呼毕烈这才作罢。
“不过,成人礼还需要什么仪式么?”
呼毕烈点点头:“阿中的爹娘应该准备了,如果你们愿意的话,一起去看看吧?”
呼毕烈引路,鹿小安也是挺佩服他的,没有导航,他是怎么能做到在戈壁滩上乱跑不迷路的?
终于到了聚落处,这里有一小片胡杨林,正好在背风的位置,支着几个帐篷。
“好神奇,竟然能找到这样的地方?”鹿小安也是第一次见到胡杨。
据说这树生而千年不死,死而千年不倒,倒而千年不腐。
虽不是金叶满枝,在干燥缺水的戈壁滩上,活得如此生机勃勃,也是罕见。
“往常从金兀部来金虎镇的商人或者行者,偶尔会在这里歇脚,而且克玫部落非常善于寻找这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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