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归队
“靖元哥,林知青,你们没事吧?林知青你受伤了?”为首一个青年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看到林芷柔脚上沾了血,不由担心问道。
不一会儿又有六七个男人拿着武器赶上山。
“我们没事。不过山里的野猪不只一只,梨花村的人也在追猎。刚才那头受伤的野猪就是他们撵过来的,已经被我解决了。水生,你赶紧找几个兄弟,把它抬回去。还有,再组织几个人去林子里转转,看看有没有其他被惊着的动物,别让它们跑下山去,伤到人就不好了。”沈靖元冷静吩咐。
林芷柔想了想道:“要不然你去忙吧,我自己下山就行,我这伤也不算严重。”
“没事,贵生叔是个打猎的老手,有他看着没事。”就她这招人的小模样,不知道多少青年想送她回去。
“哦。”林芷柔听他这样说也就不说什么了,有人愿意背,谁还愿意一瘸一拐走回去。
沈靖元脚程快,很快就到了山下,刚好碰见一脸担忧的夏七月等人。
“芷柔,你伤得怎么样?”夏七月看到她一脸惊喜,赶忙上前。
沈靖元轻巧避开她,他面上不显,实际上对这几个女知青丢下林芷柔,只顾自己逃命的做法颇有微词。
夏七月等人也感觉到了他的不快,不由有些讪讪的。
“放我下来吧。”林芷柔挣扎了一下,“七月她们在这儿,我让她们慢慢扶我回去就行了,你忙你的去吧。”
沈靖元见她坚持,只好放下她,走了两步又回头看她,她连忙挥手让他快走。沈靖元才大步离开。
刘美丽看了心中腹诽,不就擦破点皮吗?用得着这么紧张?
“芷柔,你是不是生我们的气了?”夏七月小心地问,她有些内疚,幸好芷柔平安回来了,要不然她肯定心中难安。
“没有啊,你怎么会这么想?”林芷柔倒没觉得什么,大难临头各自飞嘛,要是她,她也跑。更何况她们几个弱女子,又没有武器,留下来不是送菜吗?
“真的?”
林芷柔重重点头。
“唉~就是可惜了,我们挖了半天的野菜……”周爱华感叹,还有那个大猪腿!
不过她的遗憾没有维持太久,很快黑蛋儿带来了一个好消息。
“分猪肉了!快去晒谷场上分肉。”黑蛋儿来到知青点开心地大声喊道。
听到分肉,周爱华第一个跑了出来一叠声地问:“真的要分猪肉吗?”
“听说野猪肉可香了,肉质紧实,都是红肉好肉,我还从来没吃过呢。”
黑蛋摸摸后脑勺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不过显然也不需要他回答,周爱华已经跑回厨房拿起一个大盆准备去接肉了。
“七月姐!快!晚了好肉都被分走了!”
刘美丽和夏七月也开心跑出来。
“黑蛋儿,来,这颗糖给你吃。谢谢你来通知我们。”林芷柔笑眯眯地说。
“是大白兔奶糖!”黑蛋儿简直要高兴疯了,“林知青你真是最美丽最大方的姑娘。”
*
狩猎队收获颇丰,不仅抓到了三头大野猪还有野鸡、野兔、竹鼠若干。他们将捕获的猎物带回村中,全村都沸腾了。
大队长组织了一场盛大的分肉仪式。每家每户都能根据工分值分到一块新鲜的野猪肉。
沈三伯感慨:“野猪下山碰见靖元,那不就是送菜吗?靖元可是神枪手!”
“野猪可怜咱们一冬天没吃到油水,特意给咱们补油水呢!哈哈哈”。大家想到有肉吃都忍不住大声笑起来。
一个个对着沈靖元和狩猎队的众人夸个不停,全都是能干的棒小伙子,有前途!
小伙子们被夸得面红耳赤。
*
林芷柔自然是没有去的,一来她脚上有伤不方便,二来是她工分少到时候眼巴巴去了,却只能分到那么一点点肉多丢人啊!
晚上,家家户户都生起了火,哪怕最节俭的家庭也拿出一部分肉做了解解馋。剩下的自然是拿盐腌起来,等有客人上门时或者过节时再拿出来吃。
炖肉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村里的妇女们拿出了看家本领,力求做出最鲜美的肉。炖肉的香气和欢声笑语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幅温馨和谐的画面。
知青点里,四个女知青和两个男知青坐在一起。
说起来四个女知青里,有三个都是女主的对照组。这三个女知青一个丑,一个馋,一个又懒又馋,对,又懒又馋说的就是原主啦。
周爱华作为女主的好闺蜜,在这一批对照组中,她的结局算是比较好的,后来考上了大学。
刘美丽的结局则不算好,似乎嫁给了条件不太好的男人,过了一辈子苦日子。
两个男知青一个叫向阳,一个叫王学军。向阳高高瘦瘦的,很是斯文的模样,他是队里的拖拉机手之一。
王学军则长得黑瘦,他是最早下乡的,经过多年的风吹日晒,外表看起来已经和普通村民没什么两样了。
这两个男知青在原著中着墨不多,林芷柔记得王学军后来被推荐去上了工农兵大学。
感觉男知青混得比女知青好多了,林芷柔感叹。
这天,大家都拿出自己的存货,一起合力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
难得吃了一顿这么油水丰富的晚餐,大家都很满足。
吃饱喝足,大家坐在门口的石头上,看着天上一闪一闪的星星,有一搭没一搭随意地聊着天。
“向阳,你是不是机械方面很擅长?”好像拖拉机手都要会修拖拉机的。林芷柔忽然问。
“还可以。”向阳谦虚道。
“那你会不会做洗衣机?”林芷柔问。到这个年代来,她真是越来越想念现代的手机、吹风机、电饭煲、洗衣机、冰箱……特别是洗衣服,她洗得够够的了!
不过别的没办法,毕竟这年代通电的人家都没几户呢!但洗衣机还能想想办法,她记得有一种水力洗衣机来着。
“洗、洗衣机是什么?”
大家都好奇地看向林芷柔。
林芷柔早有准备,掏出一张图纸,“……总之就是利用水的流动和压力来完成洗涤过程,省时省力。”
阳拿起图纸仔细看了看,“原理倒是不难,不过这个木桶一样的东西真能洗干净衣服?”
“总之你就说你会不会做吧?”
“我可以试试,不过可能费用不低。”
“没关系,我有钱。”林芷柔豪气的说。
“小林同志。”林芷柔闻声抬头,就看到了沈靖元那张冷冰冰的俊脸。
“沈副营长您好。你们俩聊,我有点困了先走了。”
“我也困了。”
几个知青纷纷找借口离开,把地方留给他们。
明明上午还关心的叫人家芷柔,现在就成了生疏的小林同志,真是男人心海底针啊。
“这么晚你怎么过来了?”
沈靖元没有回答,而是道:“我明天要归队了。”
“那什么时候回来?”
“归期不定。”
“那我们的婚期是不是要延后了?”
沈靖元点了点头。
林芷柔不知道心里是失落多一点,还是松口气多一点。
随即她又倒吸一口冷气,他走了,万一她又遭遇剧情杀怎么办啊?
“小林同志。”他表情严肃,“要记住,你是我的未婚妻,以后不要随便对别的男人笑。”
“我对谁笑了?”林芷柔疑惑。“不要凭空污人清白好不!”
“刚才,笑得像朵花儿似的。”沈靖元眉头微蹙,认真道。
刚才那是客套的笑好不好!
“……你也太霸道了点吧!”不过现在你是本小姐衣食父母,你说了算。
“好吧,好吧,我以后只对你笑行了吧!”
林芷柔假笑,她忽然凑近他,伸手捏住他的腮帮子用力往两边扯,让他冷峻的脸庞变成一个奇怪的笑脸。
沈靖元乖乖的任她动作,没有制止,眼神有些宠溺。
两人靠的很近,呼吸相闻。
林芷柔从没有跟一个男人靠的这么近过,心脏不由剧烈的跳动起来。
她双颊发烫,不知所措的松开手。
沈靖元俯下身,浅浅的气息打在她的脸颊上,她闭上眼睛,却只感觉到他的手掌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
“我走了。”
林芷柔随意地挥了挥手,并没放在心上,只是她不知道,这一别,再见面就是好几个月之后了。
而那时她也今非昔比,不但得到了女主的金手指,还成了杏花村一呼百应,人人敬重的人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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