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03)
书语的叛逆期来的很突然。
自十一岁时知道自己的身世后,她就懂事了很多。
直到半年后她亲爸把她爸爸妈妈家隔壁的房子买下来,他们一家三口再次搬回这条街,她才又活泼了一些。
可后面几年,爸爸妈妈很忙。
他们天南海北的跑,国家要发展哪里经济,他们夫妻俩就会飞去那里帮着招商、接待。
就是莱莱和念夏,也多是在她家或者去粥粥妹妹家吃饭。
因为爸爸妈妈不在家,书语也逼着自己懂事,照顾弟弟妹妹。
直到她十八岁高中毕业这年。
爸爸妈妈的工作突然减少,哥哥也已经成功考入军医大,成为一名医学生。
这年的她,突然叛逆的要去做歌星。
看着眼前出门半天,回来就化了妆,瞬间成熟五六岁的大闺女,正对坐喝茶的顾允康和孙富贵,下意识的去看厨房门口。
果然,下一瞬,听到动静的夏清麦就拿着锅铲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你说你想去干什么?”
听到妈妈的问话声,腿肚子有些发软的书语理了理自己的新衣服,看着夏清麦道:“我要去港城做歌星!”
“妈,您看我这身段,这发色和眼球颜色,包装一下说是海外归来的混血儿,应该有人信吧?”
“我还给自己起了一个英文名,叫Linda,好听吗?”
书语说的认真,顾允康听见闺女这么崇洋媚外气的就要立刻站起来,可却被孙富贵眼疾手快的拉住了。
也就是在孙富贵拉住顾允康的一瞬间,夏清麦也正色看着书语道:“我觉得你这个名字太常见了,一点也不够特殊。”
本以为会被妈妈训斥的书语一听妈妈这话,立刻来了精神。
她踩着高跟鞋快步跑到夏清麦身边,搂着她的手臂就问道:“那妈您觉得什么名字才够特别?”
在书语的期待注视下,夏清麦摇摇头,看着她认真道:“妈妈虽然没学过英文,但这么多年和你爸爸在京市、海市还有港城也见过不少给自己取了外国名字的中国人。”
“他们男的里,十有八九叫大卫,十个女的也得有五六个叫琳达。”
“所以我觉得,你这名字太普通。”
书语虽然没有去过港城,可她去过京市和海市,想着妈妈不会骗自己,她立刻难过的叹息出声,“那怎么办啊,我叫什么好?”
听见书语的询问声,夏清麦不答反问,“还有一件事情,你说你装成海外归来的混血儿,你这长相是合格了,可是你会英文吗?”
“知道国外的历史和文化吗?知道他们有哪些节日吗?知道他们有什么风俗习惯吗?”
夏清麦的这些问题直接把书语问懵了。
她开始认真思索她妈问的这些问题,试图自己可以找到解决办法。
夏清麦说完这些就转身回去做饭了,看都没看对着她暗自竖大拇指的两个男人。
正好是暑假,老大托关系送去部队医院学习了,老三一听说大哥去部队,她也缠着一起去锻炼了。
老四昨天刚收拾行李跟着他教围棋和书法的老师去京市游学了,现在家里,只剩下老二书语一个孩子。
人少,夏清麦也没做什么复杂的饭,夏天吃凉面最舒服,再切点西瓜,一顿晚饭就做好了。
晚饭的时候,书语凑在夏清麦身边,把她刚才想到的办法说了出来。
“妈,我打算出国待段时间,我想只要我去国外待段时间,那肯定就了解国外的事情了。”
听到书语这话,夏清麦先是点头肯定了她,而后这才看着她开口道:“你这想法挺好,不过你可以告诉我,你为什么想要做歌星吗?”
“嘿嘿,我觉得歌星漂亮啊,可以穿漂亮的衣服,化漂亮的妆出现在电视里。”
“我觉得她们的衣服都好特别,那个眼睛也化的好漂亮。”
认真听完书语的回答后,夏清麦一边点头一边回到,“听完你的回答,我发现你好像更喜欢的是她们的衣服和妆容,而不是唱歌。”
夏清麦的话说的书语一愣,就在她想着自己到底是喜欢什么的时候,夏清麦又开了口。
“我听说过,那些歌星、电影明星,她们的妆容和穿什么衣服很多都不能自己控制,得听公司领导的。”
“我觉得,你与其做歌星听别人的,不如自己学一学怎么设计衣服或者研制新口红和眼影,创立自己的品牌。”
“你要是想自己创业,爸爸妈妈还有你亲爸,我们肯定都是有钱和人脉支持你的。”
“你想想,你到时候自己就是老板,那还不是想怎么穿就怎么穿,想怎么化就怎么化。”
夏清麦的话,让书语的眼神渐渐从迷离转变为坚定。
她觉得她妈真不愧是通过买房子做包租婆起家的女强人。
现在她爸妈明面上看着好像名下是没公司只有全国各地的房产,其实他们投资的企业特别多。
尤其是几个国家大力发展支持的民营企业,她爸妈都投了钱,现在每年躺在家里,就会有一大笔股份收入。
她妈既然这么会赚钱,那听她妈的,肯定没错!
想到这里,书语也看着家里剩下的长辈们开口道:“既然这样,我就不去港城做歌星了,我先学学怎么做更多更好的化妆品,等我把这边理顺了,再学学怎么设计衣服。”
见书语狮子大开口两个都要学,虽然因为闺女不肯去当兵读军校有点伤心,可闺女愿意继续上学就很开心的顾允康也立刻出声道:“我们省城的服装厂不是经营不下去了要卖吗?既然我闺女想学做衣服,那爸爸就去打听打听。”
“如果价钱合适,那爸爸就把这个服装厂买下来,作为送给你的十八岁生日礼物。”
这些年顾允康跟着夏清麦和孙富贵投资也赚了不少钱,他会做出这个承诺,也是因为他有这个实力。
可听到他这话的书语却飞快摇头拒绝了他,“一个厂没必要,您要是真想送,就把做衣服要用的机器买一条生产线给我。”
“我在郊外有个院子还挺大,到时候就把这些机器放在那里。”
书语的叛逆来的快去的也快,不过能劝动她的,也只有把她照顾长大的夏清麦一人。
如果说长大的代价是先学会思考和衡量,那书语觉得她从今天起,就已经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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