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吴明轩


林奇靠近录音机,认认真真地把《军中绿花》唱了一遍。

郭沁听了一下录音效果,连连点头:“真没想到,你唱歌这么好听,哎,等咱们学校举办迎新晚会的时候,你报个节目,上台唱首歌吧?”

“郭老师,现在不是聊这些事情的时候。”

林奇轻叹道:“目前最重要的是,这首歌能不能使你被选定的机会更大一些。”

“肯定的啊!”

郭沁认真点头:“就像你说的那样,很多歌被唱来唱去,没有新意了,这种情况下出现一首新歌,肯定可以更加引人注意,更何况是这么一首旋律好、立意也好的歌!我唱这首歌,肯定比唱《在希望的田野上》,机会更大!”

“那就好。”

林奇摆摆手:“赶紧回家去练习吧。”

“好。”

郭沁答应一声,拎起录音机,又神色感动道:“林奇同学,不论我能不能被选定,我都……”

“咱们之间,就别这么客气了。”

林奇打断她的话,将右手搭在她的后肩位置,推着她往外走:“赶紧的,回家吧……”

“嗯,我会努力练习的!”

“好好好。”

“尽全力不辜负你的辛苦付出!”

“好好好……”

“林奇同学……”

“好好好……”

“你别推了,再推我要从楼梯上摔下去了。”

“好好好……”

郭沁走了。

此时,林辉和邓玲玲也已经结伴离开了——林辉租住的那个院子,离邓玲玲家不远,两个人晚上结伴回去,也更加安全。

林奇关上店门。

转过身去,看着顾锦云。

嗯,还是我家锦云聪明可爱!

“小奇哥,你是怎么帮的沁姐呀?”

二人一起上楼,顾锦云好奇地问道。

“我写了首歌送给她,让她唱一首新歌,或许他们那个院长会觉得更加新颖,从而选中她。”

林奇说道:“当然,也只是有可能,谁都无法保证,明天的最终结果是什么样的。”

“小奇哥,你还会写歌呀?”

顾锦云惊讶道:“我怎么从来都不知道?”

“我偷偷练的,为了给你写歌,给你个惊喜。”

“呀——”

顾锦云果然一脸惊喜:“小奇哥,所以你也给我写了首歌吗?”

“当然啦!”

“你能唱给我听吗?”

“现在吗?”

“嗯嗯!”

顾锦云满脸期待:“我想听!”

“好……”

林奇摸摸她的头,牵着她的手来到卧室。

二人并坐在床边。

林奇的左手还在胸口吊着,右手牵着顾锦云的手,目光柔情地注视着她,轻轻唱道。

“想看你笑,想和你闹,”

“想拥你入我怀抱。”

“上一秒红着脸在争吵,”

“下一秒转身就能和好……”

“……”

“一次就好,我带你去看天荒地老,”

“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开怀大笑,”

“在自由自在的空气里吵吵闹闹,”

“你可知道,我唯一的想要……”

林奇前世很喜欢这首歌,也总是在唱起这首歌的时候,忍不住怀念起顾锦云。

因为爱而不得。

所以渴望一次就好。

只是,前世他知道,这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

所以每次唱起这首歌时,总是忍不住泪流满面。

如今,他重活一回。

如今,顾锦云就在他身边。

再次唱起这首歌,内心不禁情绪翻涌,感慨万千。

既有前世的痛苦和思念。

又有此时的温馨和欢愉。

也正是因为此刻的相伴,这首歌被他唱出来,也比原曲多了一些幸福的味道。

“世界还小,我陪你去到天涯海角,”

“在没有烦恼的角落里停止寻找,”

“在无忧无虑的时光里慢慢变老,”

“你可知道,”

“我全部的心跳,随你跳……”

林奇温柔地唱着,目光始终不离顾锦云。

顾锦云安静地听着,只觉得全身都被幸福的感觉包围着,暖暖的,把她的心都融成了一汪清泉,在胸膛中荡漾,又不受控制地从眼眶里涌出来,顺着脸颊缓缓流淌而下。

待林奇将整首歌唱完,她凑身上前,吻住了林奇。

唇舌缠绵间,仿佛那咸咸的眼泪,也尽化作了甜蜜的味道。

……

又是新的一天。

上午,林奇整理了一下这几天写的稿子。

自从胳膊受伤后,也就是这个月,他一共写了二十多篇稿件。

前面那些十几篇关于面条的稿件,都被宋金水来吃面的时候捎回去了。

这三四天,他又写了几篇文章。

不再是面条了。

他参考着《舌尖第一季》,按照“自然的馈赠”、“时间的味道”、“主食的故事”、“转化的灵感”等主题,介绍了天南海北的多种美食,每一个主题的内容都有三四千字。

这几天,宋金水没来店里吃面,他便准备送过去,顺便问问是不是该发稿费了。

上个月,他陆陆续续在《东庆晚报》发表了八篇文章,《文学先锋》也选择其中两篇刊登在了8月刊上,但现在还没见着钱呢。

将稿件整理好后,他搭乘公交车来到东庆日报社的《东庆晚报》编辑部。

“呦,我们的大英雄来了!”

宋金水看到林奇到来,笑呵呵地起身相迎。

办公室里的其他人,也纷纷向林奇打招呼,一时间场面很热闹。

林奇客气地向大家问好,坐在了宋金水办公桌对面的空椅子上,将稿件递过去,笑道:“这是最近的稿件,宋主编这几天没去店里,我只好送过来了。”

“最近工作比较多,上班时间累,中午想着多睡会儿,就没去吃面。”

宋金水笑道,拿起稿件看了看,笑道:“好嘛,字数真不少,自从你受伤后,写的字数加起来,得有六七万字了吧?”

“差不多吧。”

“这下子,你这受伤,倒成一件好事了。”

宋金水笑道:“这种创作速度,真是让人佩服啊,如果我也能像你一样,这么会写文章,我家都能买一套商品房了……对了,说到买东西,你上个月的稿费可以领了,带身份证了吗?带了的话,我陪你去财务室领一下?”

“带了。”

“看来你小子是有备而来啊!”

宋金水呵呵一笑,起身带着林奇来到楼上的财务室。

“我们报纸刊登了8篇,不足千字部分按照千字计算,一共正好是两万字,千字20,就是400块钱。《文学先锋》刊登了两篇,5000字,千字30,就是150。一共550块钱。”

宋金水向林奇说明情况,让财务人员给林奇付了款。

从财务室出来,宋金水说道:“说起来,你应该还不认识吴主编呢,我带你去见一下?”

“好。”

“这边,《文学先锋》编辑部,就在这一层。”

宋金水带着林奇来到《文学先锋》编辑部的办公室门前,没有敲门,便直接推门进去:“老吴,林奇来了,介绍你认识一下!”

这间办公室的规模比起来《东庆晚报》要小得多,里面一共六个办公位,正在办公的编辑只有四位。

毕竟这是个月刊杂志,与每日发行且需要保证新闻时效性的《东庆晚报》相比,工作量肯定小得多。

闻声,坐在最里面的一名与宋金水年龄相仿的编辑抬起了头,笑呵呵道:“还用得着你介绍?早就在报纸上见过了,救人英雄,我们编辑部的人都认识。”

“对!”

“大英雄,我们认识!”

“我还去锦云面馆吃过面,在店里见过林奇呢……”

另外三名编辑纷纷附和。

宋金水撇撇嘴:“你们认识人家,人家认识你们吗?”

“那倒应该不认识。”

吴主编起身迎上来,笑道:“其实我前几天去吃过一次面,打算顺便见见林奇呢,可惜没见着。”

“当时我应该就在二楼。”

林奇笑道:“吴主编让人帮忙叫一下就好了。”

“你们店里的生意那么好,他们都忙得热火朝天,我实在不忍心耽误他们,所以就打算另找机会,只是没想到,你来这里了。”

说话间,他来到林奇面前,郑重地伸出手:“认识一下,吴明轩。”

“吴主编好,林奇。”

林奇与他握了握手。

“请坐。”

吴明轩带着林奇来到自己办公桌前,扯了张椅子递过来,又对宋金水说道:“自己找凳子。”

宋金水呵呵一笑,自己搬了张椅子坐下。

“胳膊的伤怎么样了,好些了吗?”

吴明轩坐下后,问道。

“好多了,已经完全感觉不到疼了,等几天去医院复查一下,估计就可以拆掉石膏了。”

“那就好。”

“哎,这可不是一件好事!”

宋金水笑道:“这小子,胳膊没受伤的时候,二十天写了八篇稿子,最近胳膊受伤了,十来天写了二十多篇稿子。你说说看,对咱们来说,胳膊痊愈是件好事吗?”

“当然是好事。”

吴明轩说道:“痊愈后,心情好了,活动随意了,思路开阔了,才能创作出更多更优质的作品嘛!”

“得!我没你嘴甜,没你会当好人!”

“老宋,你抓紧时间把林奇的那二十多篇稿子审一审,然后送到我这里来,我们好筛选刊登在9月刊上。”

“明白,明白。”

“你要是忙,就先把林奇的稿子送到我这边……”

“凭什么,林奇是向我投稿,我推荐给你的,当然得是我先看,你才有资格看。”

“林奇,下次你直接把稿件投给我,我看过后,再给他。”

“凭什么,你给的稿费多啊?”

“你千字20,我千字30,难道不是我给的多吗?”

“呃……可是上个月,我刊登了八篇,你只刊登了两篇。林奇刚才领稿费了,我贡献了400,你只有150,比我们少多了!”

“我们是月刊杂志,当然不能和你们每日发行的报纸相比,同作者、同类型风格的文章,每次最多只能刊登两三篇。”

“那不就得了,反正我们稿费比你高,林奇,下次还是先投稿给我。”

“你们的稿费,也不见得永远比我们高。”

“怎么着?”

“林奇……”

吴明轩与宋金水拌了会儿嘴后,将目光投向林奇,道:“你的文笔是相当优秀的,写散文,尤其是美食类散文,肯定是小菜一碟,这从你的创作速度和创作质量上,也能看得出来。

只是不知道,除了散文之外,你还会不会,或者说有没有兴趣试一试,创作其他类型的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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