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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冷锅串串


轻飘飘的一缕热气从杯子里头袅袅升起,然后飘散在空中,氤氲开了淡淡的茶香。

何深歌全神贯注地盯着电脑屏幕,一字不漏地浏览着成都美食的相关资料,大约觉得口干舌燥的时候,眼皮也不抬一下,端起杯子饮了口茶水,小嘴又开始喃喃自语。

一会儿,茶凉了,她起身,到打印室打印资料。

正拿着刚打印好的资料往回走的古槊瞥见了她,脚步稍一停滞,见何深歌目不斜视地略过他,他还是神色平静地往前走。

来到打印室,何深歌把手放在打印机上,等待资料打印的时间里,脑子里考虑着下一步的计划该做什么。

自从那次会议后,本来文案设计理应由李佳蕙带着她一起做,但李佳蕙冷眼地看着她:“我看你挺会的,你先做吧,我事后看看有什么需要修改的。”

就这样,全部工作就压到了她一个人身上。

原本,她还想找古槊说说相机的事情,可是这几天时间里,她一整天都在部门里忙碌地走来走去,工位上的资料、书籍及照片堆积如山,为了晚上不加班,更有效率地完成当天的事情,她把一天的时间计划都写在了一张纸上,贴在了电脑后边的蓝色玻璃隔板上,时时刻刻提醒自己每分每秒该完成什么样的工作。

“深歌,这是你要的照片。”同事梁小户丢下一沓照片。

“好的,谢谢梁哥。”

这边肖克捧着一沓文件过来:“深歌,这是我挑选的店家,里面挑了四家沈二饮食,我还没跟店家联系,最终文案定稿了,我才能立马去联系,还有这红色文件夹里面的是交通路线……”

“恩恩,有电子文件吗?我想把内容放进PPT里。”何深歌翻看着文件,问道。

“有,在这个U盘里。”

“这个U盘,你什么时候要回去?”

“午休前给何丽,她那里需要预估经费。”

“好。”

何深歌往电脑右下侧的时间显示瞟了眼。

11:13,距离午休结束的两点半还有三个小时左右。

她立即放下手头的事务,开始审阅肖克的电子文件。

兵荒马乱地忙活了一天。

下班后,她背着包,搭乘地铁寻觅广州内所有的川菜馆,也许广州内开设的川菜馆没有成都当地的好吃,但她需要品尝一下,才能决定每一期文案主推的美食是哪一样菜式,才更具有代表性,尤其是能够跟当地文化和一些景点衔接上的。

起初,特聘的美食编辑Rose会抽空来陪她一起去,并给予她一些意见。

后来Rose说:“深歌,我觉得你对这个文案很有自己的想法,而且我该教给你的,你学的差不多了,接下来,你得自己来。”

晚上七点左右,何深歌来到了白云区的一家川菜馆。

馆子的铺位就在临街,依旧是古朴古风的装修风格。

她刚进去坐下,沈修砚碰巧从里头出来,两人礼貌性地打招呼。

在她下单后,本应跟客户离去的沈修砚又倒了回来,一本正经地坐在何深歌的对面,说:“老同学,我能不能蹭个饭?”

“嗯。”何深歌发现沈修砚的脸皮挺厚的。

以前,沈修砚比较胆小,就算是要去饭堂吃饭,如果叫他插队打饭,他会红了脸,坚决不做这样的事情。

现在。

沈修砚等了一会,就把店里的老板喊了过来:“先把她点的菜上了。”

菜上来后,沈修砚拿出一个盒子,推到了何深歌面前:“佳能,EOS,6D,内置2620万有效像素,高精细画质,就算在室内也能拍出很清晰的照片。”

“不用,我不需要。”何深歌把盒子退回去,面无表情地尝菜。

“你拿着,反正我都买了。”他又把盒子推回来。

“谢谢,我已经有了。”

“那就再添一部,爱要不要。”沈修砚放下盒子,抬脚就离开了店。

何深歌一怔。

沈修砚什么时候变得这么霸道不讲道理?以前的他不是很有绅士风度?只要她说不要,他还真的不会买,也不会送。

当晚,她拿着这个盒子回去,许清惊讶地看着盒子:“古大不是给你买了相机吗?你怎么又买了一个?”

“不是我的。”

“那是谁送你?这个相机至少也要一万四千吧。”许清说。

“不是我的,我只是帮别人收了下快递。”何深歌蹙眉。

“哦,这个人肯定是摄影爱好者。”

“我不知道。”何深歌盯着手里的盒子,心生疑惑,以前她要跟沈修砚拍照留念,他不是不爱拍照吗?

翌日,清晨。

沈修砚进了广州分部公司,前台就把他叫住:“沈总,有位何小姐说,这是你的东西。”

他一看,竟然是昨天的相机,他整个脸立马覆上薄薄的一层冰。

回到办公室,他盯着眼前的原封不动退回来的相机,万万没想到,何深歌对于过去,真的撇的干干净净,说断就断。

以前的何深歌不是这样的,常常会因为跟舍友闹别扭了,纠结了好长一段时间,想尽办法去弥补修复这段关系。

可能,何深歌只是因为当初那件事耿耿于怀,她是恨他的吧?

沈修砚用指腹摩挲着下巴,思虑着怎么把相机送回去,或者怎么处置这个相机。

之后的几天,无论何深歌去了黄埔区,还是去了海珠区,总之,她都很巧地撞见了沈修砚。

一来二去,沈修砚起初还会利用见客户和应酬作为理由,渐渐地,直接就出现在她的面前,什么话都没说,就是和她一起吃饭,吃完了,负责埋单。

何深歌对于他这种死皮赖脸的存在已经见怪不怪了,直接把沈修砚当成空气,自己吃自己的,事后算清账,两个人AA,她跟闺蜜琳琳借了点钱,转账给他。

在何深歌忙于工作以及与沈修砚盘旋之际,古槊这会相对清闲了些。

他经常站在办公室的对内窗户边,饶有兴致地用手将窗帘拨开了细小的缝隙,透过缝隙,朝外头的工作区域观望。

先是观察部门里每个员工的工作情况,之后,他的目光就会锁定住一个纤细的身影,看着这个身影在岗位上久坐不动,一会又看到这个身影周转于几个员工之间,偶尔还看到她累极了,打瞌睡的可爱模样。

往往,他观望了好久,才肯离开窗户。

血色夕阳一点点地在高楼大厦之间沉沦。

古槊望着何深歌的身影消失在地铁口,才转身朝公交站牌走去。

本来,他也是坐地铁回家,但他在地铁里,目光穿过重重人影,寻找了何深歌,她却在低头看着手机,有的时候,甚至古槊就站在她的身后,她都浑然不知。

他想跟她打招呼,可看到她正在浏览川菜馆的店面,就没有打扰了,因为他明白,没有李佳蕙的帮忙,何深歌作为一个新人要负责一个大项目,压力会很大,让她先一个人琢磨,成长一番,他就没插手帮忙。

也不知道怎么了,他开始有点不想遇见何深歌,于是他选择浪费一些时间在公交车上,纵览广州的夜景,让他心情会舒坦一些。

刚开始的几天,他发觉,他在公交车上会偶遇到袁云舒,袁云舒一上车,就会从人群堆里捕捉到古槊,然后慢慢地从拥挤的人群里挤了过来,笑容满面地朝他打招呼。

这一晚,他没等来公交车,就坐上了一辆崭新的白色宝马。

“我这辆车不错吧?”驾驶座上的女人开口问。

这个女人开车技术十分娴熟,白色宝马轻而易举就超了四五辆车。

古槊看了眼车厢内的设备:“嗯,这两车不错,过段时间,我们就要出发去成都,你自己开车去?”

“自己开车就太慢了,我就是这几天坐公交车坐烦了,还不如买辆车,自己开着舒服。”她说。

古槊朝她抬了抬眼角,眼前这个穿着时尚,满脸自信的女人跟他以前认识的袁云舒不一样了。

他自嘲一笑:“云舒,你当年离开我是对的,你看你,现在想买宝马就买了,我现在连车都没买。”

“我还以为你还恨着我。”袁云舒停了车,等待红灯。

“恨我自己吧。”古槊看着前方川流不息的车辆,哂笑道:“女人果然离开男人就是活得好啊。”

“你就是会说笑。”

袁云舒开动了引擎,白色宝马果真如同一匹白马飞快地驰骋在车道上。

很快,车子就停在了古槊的租房楼下。

袁云舒将车子熄火,摇下车窗,喊住了准备进大厦的古槊:“阿槊。”

他转身回头看她。

“我在你们公司附近买了一套房子,明天周末,你没事的话,能不能过来帮忙安置新家?”袁云舒的声音乘着风传了出去。

古槊伫立在清凉的夜风里,沉思了会。

周末,他原先和杜库许清说好了,每周在许清家举行一个周末聚餐,他好久没有跟何深歌说过话了,这次算是个机会吧。

他笑着回了一句:“改天再登门贺喜,我周末还有点事。”

话落,他转身进了大厦。

袁云舒似乎也没有因此不开心,只是淡笑着摇上车窗,驱车离开。

打开了屋里的灯,古槊在冰箱拿了一瓶百威啤酒,拉开易拉环,倚着落地窗,边喝边眺望繁荣的城市夜景。

当年,袁云舒跟他合租的时候,连水电费的零头都要算得清清楚楚,他还嫌弃她怎么那么斤斤计较,现在他大抵明白了。

本来他真的痛恨袁云舒,怎么能说走就走?感情这种事,怎么能说放下就放下?现在他也明白了。

他仰头将酒一口饮尽,按时拿起手机,打开微博。

何深歌的微博更新了。

微博内容是“麻辣就是有人在你的嘴里放了一条鞭炮,噼里啪啦,辣香在舌尖炸开,舌头只剩下了炸后的麻。”

今天的配图只有一张,照片里是一个铁盆,盛着一堆串了各种各样食材的竹签,照片下方一行灰色地带配了小字“冷锅串串,又称麻辣烫,串串香,川菜系,一块一串。”

古槊放下罐子,把图片放大,瞥见桌子下方有一只带着劳力士手表的手。

这是限量版的手表,他见过,在沙漠的时候,他第一次遇见沈修砚,就注意到了沈修砚戴了价值不菲的手表。

古槊面色冷静,关了微博,给袁云舒发了短信“明天,我去帮你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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