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鹦鹉楼惊艳
鲜红的门,红如血。
应门的是个小姑娘,穿着套红衣裳的小姑娘,一双眸子却黑如点漆。
她正在上上下下地打量着王风。
王风的装束,显然与经常到她们这里来的那些人不大相同。
王风还带着口棺材。
到这里来的人,只有带金银珠宝的,没有带棺材的。
小姑娘纵然不太势利,至少总有点惊讶:“你是不是敲错了门?”
王风道:“没有。”
小姑娘道:“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王风道:“是鹦鹉楼。”
小姑娘道:“你找谁?”
王风道:“血奴。”
小姑娘又上上下下打量他一遍:“你认得她?”
王风道:“不认得。”
小姑娘板起脸,道:“不认得的客人,她从来不见。”
王风道:“你只要告诉她我是谁,她一定会见。”
小姑娘道:“你是谁?”
王风道:“我也是只鹦鹉,血鹦鹉。”
门又关起。
这里是个妓院,门户却比衙门还紧。
王风并没有一脚踢开门闯进去,有时候他很能沉得住气。
他知道现在就是应该沉住气的时候。
他等得并不太久,门又开了,这次应门的不是小姑娘,是个老太婆。
老太婆也穿着一身红衣裳,也正上上下下打量着他。对这个落拓的年轻人,她显然不大满意。
她一定想不通眼睛一向长在头顶的血奴姑娘为什么要见他。
王风道:“现在我是不是可以进去?”
老太婆在笑,皮笑肉不笑:“这里是妓院,只要是活人,都可以进来。”她沉下脸,接着道,“可是死人我们就恕不招待。”
王风笑了。
开始笑的时候,他已一脚踢开门,用一只手托着棺材走进去。
有时候他很沉不住气。
他知道现在已经不必再沉住气,因为他想见的人,已经答应要见他。
他知道“血鹦鹉”这三个字,已经有了效力。
穿红衣裳的老太婆看着他闯进来,连一个屁都没有放。
无论谁能够用一只手托住一只棺材进来,她都只有看着。
无论谁在妓院里混了四十年,都一定很识相。
王风道:“你知道我找的是谁?”
老太婆不想点头,却不敢不点头。
王风道:“好,你带路。”
正午。
在妓院里,正午还是早上,大多数人都刚刚才起床。
不管多好看的女人,刚起床的时候,都不会太好看的。
不管哪种女人,如果自己知道自己样子不太好看,通常都不会让人看见。
让不让别人看见是一回事,是不是去看别人,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带着棺材来逛妓院的人毕竟不是时常都能看得到的。
王风知道,有很多的眼睛都在偷偷地看他。
他不在乎。
穿过回廊,走过花径,来到一座小楼,楼檐下挂着十七八个鸟笼。
只有鸟笼,没有鸟。
鸟笼里本来养的都是些什么鸟?
是不是鹦鹉?
鸟笼空了,鹦鹉呢?
是不是全都死了?是不是也全都死在七月初一的那一天晚上?
老太婆道:“姑娘叫你上去。”
王风道:“是叫我上去还是请我上去?”
老太婆道:“请!”
小楼上的门是虚掩着的。
王风用一只手托着棺材,一只手推开门,就走进了个奇怪的地方。
他到过很多地方。
人世间各式各样、奇奇怪怪的地方,他大都见识过。他知道世上有些地方美丽得像天堂,也有些地方可怕得像地狱。
这地方很美,里面每样东西都很美,可是看起来却像是个地狱。
美丽的地狱。
他第一眼看见的是幅图画,画在对面墙壁上的一幅图画。
五丈宽的墙壁上,画满了妖魔。
各式各样的妖魔,有的半人半兽,有的非人非兽,有的形状是人,却不是人,有的形状是兽,却偏偏有颗人心。
五丈宽墙,画的也许并没有十万妖魔,却有只鹦鹉。
血鹦鹉。
妖魔们手里都有柄弯刀,刀锋上都在滴着血,滴成了这只血鹦鹉。
血鹦鹉刚开始飞,飞向一个戴着紫金白玉冠的年轻人。
一个很英俊、很温和的年轻人。
妖魔们却在向他膜拜,就像是最忠实的臣子在膜拜帝王。
难道“他”就是魔中的魔?
难道这个看起来最像是人的年轻人,就是魔王?
血鹦鹉也有它的臣子。
十三只美丽的怪鸟,围绕着它,飞翔在它左右。有孔雀的翎,有蝙蝠的翅,有燕子的轻盈,又有蜜蜂的毒针。
——这就是血奴?
王风看呆了。
屋子里还有硬底皮靴,有带着刺的飞鞭,有三丈宽的大床,床顶上挂着钩子。
这些王风居然完全没有注意,他的希望都已贯注在这幅画上。
——图画上的地方,难道就是奇浓嘉嘉普,画的就是那一天?
——那就是诸魔的世界,没有头上的青天,也没有脚下的大地,只有风和雾,寒冷和火焰。
——那一天就是魔王的十万岁寿诞,九天十地间的诸魔都到了,都刺破中指滴出了一滴魔血,化成了一只血鹦鹉。
王风看得实在太出神,甚至连屋子里有人走进来,他都没有发觉。
幸好他总算听见了她的声音。
姣美妩媚的声音,带着银铃般的笑。
那全然绝不像血奴飞翔时带出来的铃声。
“你喜欢这幅画?”她带着笑问。
王风忽然回头,就看见了一个他这一生从未见过的女人。
从未见过的美丽,也从未见过的怪异。
她并不是赤裸着的。
她还穿着一半衣裳——既不是上面一半,也不是下面一半。
她右边半身衣裳,穿得很整齐,左边半身却是赤裸的。
她在耳上戴着珠环,有半边脸上抹着脂粉,发上还有珠翠满头。
只有右边。
她的左半身看来就像是个初生的婴儿。
王风怔住。
怔了很久,他才能再回头去看壁上的图画,画上的血奴。
这次他看得更仔细。
他终于发现画上的血奴也是这样的——半边的翅是蝙蝠,半边的翅是兀鹰,半边的羽毛是孔雀,半边的羽毛是凤凰。
“血奴。”王风终于明白,“你一定就是血奴。”
她笑了。
她的笑容温柔如春风,美丽如春花,又像是春水般流动变幻不定。
她的瞳孔深处,却冷如春冰。
“你不是鹦鹉,更不是血鹦鹉。”她还在笑,“你是个人。”
王风道:“你看错了。”
血奴道:“你不是人?”
王风道:“如果你是血奴,我为什么不能是血鹦鹉?”
血奴道:“你一定不是。”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我认得血鹦鹉。”
王风道:“你见过它?”
血奴道:“当然见过。”
王风道:“它也给了你三个愿望?”
血奴道:“它没有。”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我是血奴。”
王风也笑了。
他开始笑的时候,才注意到她的腰肢是多么柔软纤细,她的腿是多么修长结实。
血奴并不想避开他的目光,反而迎上去,道:“你看中了我?”
王风在叹气。
他不能不承认这个女人实在值得一个男人付出他毕生的积蓄。
他又想起了那个坐在油腻柜台后的老人。
血奴道:“你既然知道我是什么人,就应该知道我很贵。”
王风也承认:“我看得出。”
血奴道:“你带来什么?”
王风道:“你也应该看得出。”
他带来的是口棺材。
血奴又笑了:“来找我的人,好像是没有用棺材装银子的,你倒是第一个。”
王风道:“我也不是。”
血奴道:“不是?”
王风道:“这口棺材里,连一分银子都没有。”
血奴道:“棺材里有什么?”
王风道:“有个人。”
血奴道:“死人?”
王风道:“不知道。”
血奴道:“你自己也不知道,他是死是活?”
王风道:“我只知道他是我的朋友,是死是活都不重要,所以我就忘了。”
血奴嫣然道:“你至少还应该知道一件事。”
王风道:“什么事?”
血奴道:“今天晚上,是你留下,还是他?”
王风道:“这有分别?”
血奴道:“有一点。”她笑得更甜,“只要是活人,就得付钱,死人我免费。”
王风道:“如果是个已经快死的人呢?”
血奴想了想,道:“如果你已经快死了,我可以考虑半价。”
王风道:“不能免费?”
血奴道:“不能。”
王风叹了口气,道:“这么样看来,好像只有他留下,我出去。”他说走就走。
血奴却又拦住了他:“你想到哪里去?”
王风道:“在外面等。”
血奴道:“现在还没有到晚上,你又何必急着出去?”
王风看着她赤裸着的半边身子叹了口气,道:“因为我若不出去,我身上就有样东西出去了。”
血奴眨眨眼,道:“什么东西?”
王风道:“也不是什么太好的东西,只不过是颗宝珠而已。”
如果你是个男人,如果你到了妓院,看见了个能让你动心的女人。
如果让她知道了你身上有颗珠子,如果这颗珠子也是能让她动心的,那么你如果还想保留这颗珠子,你就一定是个猪。
王风的人没有出去,他的珠子飞了出去。
飞得很快。
晶莹圆润的明珠,世上有没有女孩子不喜欢的?
没有。
血奴用两根春葱般的纤纤玉指,拈起了明珠,眼睛里就发出了光。
美丽的珠儿,和她的眼波正相配。
王风静静地站在她身旁,看着她脸上的表情,仿佛想看看她是不是会有什么特别的反应。血奴终于轻轻叹了口气,道:“我看不出,真的看不出。”
王风立刻问道:“你看不出这颗珠子的来历?”
血奴道:“看不出你这样的人,身上居然有这样的宝珠。”
王风笑笑道:“我本来就没有,这是偷来的。”
血奴嫣然道:“偷来的更好,我最喜欢偷来的东西。”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道:“因为偷来的东西,通常都是好东西。”
王风也笑了。
他不能不承认这句话很有点道理。
血奴用赤裸的半边身子依偎着他,柔声道:“现在你已经可以留下来了。”
王风道:“我的朋友呢?”
血奴道:“如果你想要他留下来,我也不在乎。”
王风道:“屋子里摆着口棺材,你在不在乎?”
血奴道:“只要有人肯送我这样的珠子,不管他是死是活,我都让他觉得满意。”
王风看着她,忽然发觉那老掌柜的确没有说谎,这女孩子实在又可爱,又可怕。
今天晚上,在这奇怪的屋子里,他是不是也会遭遇到同样能令他毕生难忘的经历?他不敢想。他怕自己心跳得太快。
硬底的皮靴,摆在一个精致的、雕花的木架上。
“这是干什么的?”
“这是用来踩人的。”
带刺的皮鞭,挂在皮靴旁。
“这是用来抽人的。”
床顶上挂着发亮的银钩,王风却不敢问这是干什么的了。
血奴在笑,笑得又温柔又甜蜜:“有很多男人都喜欢脱光躺在地上,让我用皮靴踢他们,踩他们,用鞭子抽他们。”她看着王风,“你呢?”
王风道:“我只喜欢踢人。”
血奴的眼睛里又发出了光:“只要你真的喜欢,我也可以让你踢,让你踩,让你用鞭子抽我。”
王风的心已经跳得很快。
他忽然发现她简直就是个妖怪,虽然可怕得要命,却偏偏又能激起男人心里一种最野蛮、最原始的欲望。
王风道:“你为什么要在墙上画这些可怕的图画?”
“因为我喜欢要人害怕。”她吃吃地笑着,说,“害怕也是种刺激,常常会刺激得男人们发狂。”
王风道:“这些妖魔在干什么?”
血奴道:“在庆贺魔王的寿诞。”她伸手指着那温文英俊的年轻人,“这个人,就是魔王。”
王风道:“魔王为什么这么好看?”
血奴道:“对女人们来说,本来就只有最好看的男人才配做魔王。”她的眼波欲醉,身子贴得更紧,嗄声说道,“今天晚上,你就是我的魔王。”
王风心跳得更快,赶紧又问道:“这只鹦鹉怎么会是红的?”
血奴道:“因为它本就是用魔血滴成的,围绕在它旁边的十三只怪鸟,就是它的奴才,叫作血奴。”
王风道:“你为什么也叫血奴?”
血奴道:“因为,我一直都很想做它的奴隶,可是今天晚上……”她用力握住王风的臂,指甲都已刺入他的肉里,“今天晚上,我只想做你的奴隶。”
王风觉得很疼,却又觉得有种说不出的刺激,他甚至已开始觉得兴奋。
他并不是块死木头,可是现在却一定要勉强控制自己。
血奴说道:“十万神魔,十万滴魔血,滴成这只血鹦鹉,却只用了九万八千六百八十七滴,剩下的一千三百滴,就化成了这十三只血奴。”
王风道:“还有十三滴呢?”
血奴道:“最后剩下的十三滴,都结成了石头。”
王风悚然道:“石头?什么样的石头?”
血奴道:“血红的石头,在一瞬间就可以夺走人的魂魄。”她脸上发着光,显得更美丽,美得邪恶而妖异,“我真希望我就是血奴,甚至让我变成块石头,我都心甘情愿。”
王风道:“为什么?”
血奴幽然地说道:“因为那样,我就可以接近魔王了,就可以使他踢我,踩我,用鞭子抽我。”
她的喘息急促,奶头已渐渐发硬。
她的指甲几乎已刺出了王风的血,喘息着道:“现在你就是我的魔王,随便你用什么法子糟蹋我折磨我,我都愿意。”
王风的喉咙已开始发干,哽声道:“我还想让你看样东西。”
血奴道:“看什么?”
王风道:“你说的石头是不是这一种?”
他拿出了那块小小的红石。
血奴的脸色骤然变了,就像是忽然被人用力抽了一鞭子。
带刺的鞭子。
“这不是石头,这就是魔血……”她疯狂般嘶喊,忽然一把夺过王风手里的红石,一口吞了下去。
“这是魔血,喝过魔血的人,就可以看见魔王了……”
她又在疯狂般大笑,美丽的脸上忽然起了种无法描述的变化。
她的脸忽然变成种令人作呕的惨绿色,柔软的嘴唇开始扭曲,温柔的眼波中露出狞恶的表情。
她的双腿和双手关节忽然向外扭曲,结实修长的腿张开了,露出了……
她在用力捏弄自己的奶头:“来,快来,用力……”
王风已完全吓呆,连呼吸都已停顿,几乎忍不住要呕吐。
他没有吐。
她却吐了出来,吐出一种浓绿色的、带着恶臭的稠汁。
可是她的脸忽又变得温柔而美丽,呻吟着道:“不要,我痛……”
呻吟般的声音忽又变成厉吼,她的脸也又变得可怕而狞恶。
这两种表情不断地在她脸上交替变幻着,喉咙里有时呻吟,有时低沉。
那绝不是同一个人能具有的表情,也绝不是同一个人发得出的声音。
然后她忽然跳起来,她的脸突然扭转,几乎扭到背后。
她的背后对着王风,脸也对着王风,嘴里的浓汁还在不停往外流。
屋子里竟然充满恶臭,就像忽然变成了个地狱。
王风的手脚已冰凉,一步步往后退。
她已经冲过来,张开双手,横挡住了门:“你是什么人?”
王风用力控制着自己道:“我叫王风。”
她突然大笑,笑声狞恶可怖:“你骗我,你想骗我。”她笑得比疯子更疯狂,“你叫王重生,你是个不要命的小杂种。”
浓汁又喷了出来,喷在王风身上。
她忽又躺下去,用力揉着自己的乳房和阴部,将那颗珠子塞了进去,她的身子不停地向上迎合耸动。
“这女人是我的,你快滚,快滚!”
王风用力握紧双拳,道:“应该滚的是你,你才是个不要脸的老杂种。”
他忽然不怕了。他听见过妖魔附身的传说,他觉得怜悯而恶心,却已不再恐惧。
他一定要将这妖魔从这女人身上赶出去。
她已暴怒,忽然抓住床脚。
坚固的大床被她轻轻一拉就破裂了,她抓住床脚,用力往王风身上打下去。
她的力气大得可怕。
王风却已从她身旁滑过去,掠过对面的墙壁,立刻发现图画上的血鹦鹉身边的十三只怪鸟,竟已赫然少了一只。
她已冲过去追打。
王风忽然大声道:“现在我已知道你是谁了——你是血奴。”
她的手一震。
王风立刻又接着道:“我见过你的主人,我还有它的两个愿望,我可以要你死,要你化作飞灰,万劫不复。”
她手里的木棍落下。
王风冷冷道:“所以我劝你还是最好快滚,滚回奇浓嘉嘉普去。”
她又倒下去,厉声狂吼:“你这小杂种,你要强抢我的女人还要管我们的闲事,就算我饶了你,魔王也不会饶你的。”
吼声越来越轻,越来越远。
血奴扭曲的面目和四肢立刻恢复正常,但是她的人却已完全虚脱。
她的鼻尖在流着汗,全身都在流着汗,瞳孔已因兴奋后的虚脱而扩散。
她还在不停地呻吟喘息,然后她脸上就忽然露出种甜蜜而满足的微笑。
王风奔出去呕吐。
等他吐完了,她还躺在那里笑,心里仿佛充满了一种神秘而邪恶的满足。
再看墙上的图画,围绕在血鹦鹉身旁的怪鸟,已经又变成十三只。
王风长长吐出口气,冷汗早已湿透衣裳。
她在看着他,不停地低语道:“你真好,你真好……”
——刚才不是我。
这句话王风既不敢说,也不忍说。
屋子里所有的一切都已被砸得稀烂,只有墙上那幅画仍是鲜明的。
她另一半胴体上的衣服也已松脱,一样东西从两腿间滚了出来。
刚才她塞进去的,本是他送给她的明珠,但是现在却已赫然变成了块石头。
一块鲜红的魔石,赫然正是她刚才吞下肚子里那一块。
明珠呢?
是不是又回到了奇浓嘉嘉普,回到魔王的手里?
夜。安静的初秋之夜。
刚才小楼上的响动,别的人好像连一点都不惊异。
这种事竟好像是时常都会发生的。难道这种事并不是第一次发生,这里的人都已见惯不奇?
血奴却好像根本不知道发生过什么事。
现在她也变得很安静,静静地躺在王风为她铺起的床褥上,静静地看着他,忽然道:“你真是个可怕的人。”
王风道:“哦。”
血奴道:“因为你会变,刚才就好像忽然变了,变成个妖魔。”她的声音里并没有怨恨,只有满足,“刚才你就好像把我活生生地撕开来,血淋淋地吞下去。”
王风苦笑。
他只有苦笑。
刚才那件神秘邪恶而可怕的事,究竟是为了什么才会发生的?是不是因为那块魔血滴成的红石?
他虽然亲眼看见,可是现在他连自己都几乎无法相信,当然更无法解释。
血奴忽然问:“你送我的那颗珠子呢?”
王风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他找了很久都没有找到——明珠神秘失踪,魔石却又出现了。
这种事又有谁能解释?
血奴轻轻叹了口气,说道:“没关系,就算你又拿回去了,也没有关系。”她轻抚着王风道,“像你这样的男人,本就用不着花钱找女人。”
王风没有回答。
他在看着那口棺材。
经过刚才那种事之后,这口棺材居然还完整无缺。难道妖魔都畏惧棺材中的这个人?
血奴道:“现在我才知道你给我的那块石头是什么了。”
王风立刻问:“那是什么?”
血奴的眼波又带醉,轻轻道:“是春药,一定是春药。”
王风笑了,苦笑。
那块妖异而邪恶的魔石,现在又回到他怀里,他发誓以后绝不再轻易拿出来。
但他却忍不住试探着道:“可是你刚才却说那是魔血滴成的魔石。”
血奴承认:“刚才我的确那么想,因为魔王和血鹦鹉的故事,实在把我迷住了。”
王风道:“这故事是谁告诉你的?”
血奴道:“就是在墙上画这幅画的人。”
王风道:“这个人是谁?”
血奴道:“他姓郭,是个古里古怪的老头子。”
王风眼睛里立刻发出光:“他叫郭繁!”
血奴摇摇头,道:“可是我听说他有位兄弟叫郭繁,曾经真的见过血鹦鹉。”她又显得有点兴奋,“听说血鹦鹉每隔七年出现一次,现在又到了它出现的时候。”
王风道:“所以你就叫自己作血奴,在这里等它出现。”
血奴也承认,道:“我说过,这故事真的叫人着迷。”
王风道:“你真的相信?”
血奴反问:“你呢?”
王风道:“我……我不知道。”
他本来是绝不相信的,可是现在却已完全迷惑。
这世上本就有很多神秘怪异的事,是人力无法解释的,也是人力无法做得到的。
再亲眼看到刚才发生的那些事之后,他已不能不信。
一阵风吹过,空鸟笼在窗外摇晃。
血奴道:“那里面养的本来全都是鹦鹉,因为血鹦鹉也是鹦鹉,我总认为它一定会在那鹦鹉最多的地方出现。”
王风道:“只可惜它们全都死了。”
血奴轻轻叹息,道:“死得很可怜。”
王风道:“是不是在七月初一那天晚上死的?”
血奴点头,忽又叫道:“你怎么知道?”
王风苦笑道:“我知道很多事,尤其是些不该知道的事。”
血奴看着他,道:“你是不是也知道血鹦鹉会在这里出现,所以才到这里来?”
王风道:“不是。”
血奴道:“你是为了什么来的?”
王风道:“为了我这朋友。”他看着那口棺材,黯然道,“他也死得很惨,他这一生中,只希望死后能葬在故乡。”
血奴道:“所以你就护送他的尸身回去安葬?”
王风道:“他的朋友不多,我正好没有别的事做。”
血奴又叹了口气,道:“能交到你这么样的朋友,实在是他的运气。”
王风看着她,忽然又觉得她本是个心地很善良的女孩子。
她的怪异和邪恶,也许只不过被环境所迫,是为吸引那些可恶的男人,故意装出来的。
邪恶岂非本就是人类最原始的一种诱惑。
王风忽然道:“你能不能为我做件事?”
血奴道:“你说。”
王风道:“把墙壁上这幅画毁掉,就算一时毁不掉,先刷层白粉上去也行。”
血奴道:“为什么?”
王风道:“因为……因为我不喜欢。”
血奴看着他,道:“我若听你的话,你是不是就肯留在这里?”
王风道:“我……我至少可以多陪你一段日子。”
血奴忽然跳起来,道:“我们现在就去街上买白粉。”
王风道:“你躺着,我去。”他摸着她的脸,道,“你可以安心睡觉,有我的朋友在这里陪你,就算魔鬼都绝不敢来惊扰你的。”
血奴道:“你为什么要这么说?”
王风笑了笑,道:“因为我这朋友活着时是强人,死了也一定是个厉鬼。”
血奴身子一缩道:“他会不会来找我?”
王风道:“绝不会。”他微笑着,“因为他是我的朋友,你也是。”
血奴也笑了,柔声道:“那么就算他忽然从棺材里跳出来,我也不怕了。”
夜未深。
华灯初上时,鹦鹉楼就开始热闹起来。
庭院中灯火如星,照着满园花树,花树间绿女红男轻歌曼舞,看来也像是幅图画。
这幅图画当然和小楼上墙壁上的图画是绝不相同的,这是幅美丽的图画,充满了欢愉。
可是图画里的这些人的心里,又有几个人没有妖魔的欲望?
王风大步走过去。
他心里忽然觉得很烦,大步走入了一个六角亭,拿起了一罐酒一口气喝了半罐,远远地把罐子摔出,砸得粉碎。
在亭子里喝酒的红男绿女们都吓呆了。
王风大笑,忽然出手,抓住了一个人的衣襟,道:“你陪我去。”
这人衣着光鲜,看来好像是个很成功的生意人,吃吃道:“去干什么?”
王风道:“去买白粉。”
这人道:“白粉?”
王风道:“就是刷墙用的那种白粉。”
这人当然不想去,拥抱着美女喝酒,显然比买白粉愉快得多。
只可惜他不去也不行,因为王风已将他整个人都拎了起来。
六角亭里有八个人。六个是女的,很年轻也很美的女孩子——就算是不太年轻,至少看起来不老,就算不太美,至少都有某种吸引力。
除了被王风拎起来的这个人,另外一个两鬓斑白,虽然在狂欢痛饮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并没有愉快的表情。
对他来说,好像到这种地方来并不是种娱乐,只不过是件不得不做的事。
他的朋友被人欺负,他也没有觉得愤怒,更没有惊惶失色。
别人无论发生了什么事,对他好像都没有丝毫影响。不管什么人都一样。
他只不过淡淡地说了句:“白粉很容易买,你快回来,我们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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