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讲讲小时候
昏暗的灯光打在男人的侧颜,优越的下颌骨完美到极致,可那双眼睛,实在是让人心惊。
沈京颜有些不舒服地靠近,默默远离他。
“站那么远,等会跳水跑了可怎么办?近一点。”
傅斯伯举起了枪,指了指身边的位置。
“我没那么不诚信,跑不了。”
“呵,你最好是,不然,子弹可不长眼睛。”
看着他熟练的握枪姿势,沈京颜乖顺地靠近了些。
纪元年将黎欢接了下来,神色很是不爽,靠,救一补一?万一师父知道了,不得扒了他的皮!
“傅斯伯,五分钟,我如果等会没看到她,明年的现在我给你点蜡烛。”
语气的猖狂让傅斯伯忍不住轻笑,果然是年轻气盛,他抬手卷了卷衬衣袖子,给了艾泽一个眼神,游轮很快发动。
A城的夜景很美,沈京颜看着盛世浮华的光景,忍不住感慨,之前没有好好享受A城的生活,总觉得这里比不过她的小乡村,如今真正熟悉之后,发现也别有一番风味。
傅斯伯燃了一支香烟,看着光影下的美人,有一瞬间的失神,她像是什么都变了,又像是什么都没变。
还是那副好看的模样,圆润的眼睛蒙上一层雾气,瞳仁很亮,能将人的魂勾过去,梅子色的唇显得气色很好,小脸像一张白纸,干净的不染凡尘。
至于变化,便是那颗心吧,对他又冷了几分。
“在想什么?”
他突然开口,让沈京颜有些猝不及防。
淡淡地回应:“在想我小时候,你这种大城市生活的人,是不会明白的。”
傅斯伯没有作声,他怎么不明白,在乡村的日子,他这辈子都不会忘记。
那个,从小被母亲弃养的人,每天呆在乡村的土房子里,暗无天日,一食一餐都是问题。
父亲整天酗酒,从来没有关心过他的生活状况,以至于十几岁的男孩子,还被认为六七岁,因为发育实在是糟糕。
在加上火灾,他的那张脸,每个人都会露出鄙夷或是同情的神情,时时刻刻让他觉得自己是一条恶心的癞皮狗,苟活在世上。
那段日子唯一的光,便是一个比他小很多的女孩承诺他,每一天都会送吃的给他,不会嫌弃他的长相。
她说过,皮囊永远没有灵魂可贵,她说过,很多很多哄人的鬼话……
多年后再见,她的那句话,至今让他记得。
她说:先生,你生的真好看。
他那副皮囊,哪里是生来的呢?他那副生来的皮囊,能看吗?沈京颜,最擅长撒谎。
他半眯着眼睛,望着远方,“那你说说,小时候的事。”
“那可就太多了,行吧,就当打发无聊的时间了。”
沈京颜看着暗夜里的水流,像是醉在了回忆,“我小时候家境不好,但是有一个特别疼我的阿娘,她是我见过最善良的人。”
提到这,她的眼睛微微泛着泪花,是啊,没有人比阿娘更善良。
她可以无条件地借钱给别人度过难关,即使自己已经生活得很艰难,她告诉自己,无论身处什么境遇,都应该留有初心。
“我们一起生活了十来年,我从小就知道自己是捡来的,可她对我,就像亲生女儿一样,你知道吗?这在乡下,真的很少见,有的父母就特别狠毒,连自己的亲儿子都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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