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三章 得之我幸不得命
两人站在酒店的落地窗口,从上往下的俯瞰这座城市。
上次两人在魔城的最高的塔顶上看这座城市的时候,很有感慨,但是最让齐采芹感慨的是,虽然从上往下看的风景很美,但是这座城市从来都没有属于自己过。
她不过是魔城的一个匆匆过客。
匆匆的来,匆匆的去。然后魔城还是那座魔城,却从来就不会留下自己的痕迹。这让她还想起了泰格尔的一首诗: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但我已飞过。
真的只算是飞过。
今天又是两人,站在酒店的落地窗边俯瞰魔城,但是心情却又有些不同。或许自己是过客,但是侯平安却很有可能在这里扎下根了。
只不过短短的时间,就改变了原本的两人很多的生活轨迹。
“你相信命运吗?”齐采芹喜欢问这些比较文青的问题。她背靠在侯平安的怀里,仰着头看他,却只能看到一个侧面。
“相信啊。我一直都相信。”侯平安自然有些相信,命运让自己在这个世界重生,肯定是命运自有的轨迹安排,他从来不将自己当成是异类,到现在为止,归宿感是越来越强烈,“命运自有安排,人的命就像是星辰运行的轨迹。我还相信,每一个人都对应一颗星星。”
齐采芹就鼓掌笑。
“和我想的是一样的,我们每一个人就是天上对应的一颗星。所以我们的灵魂在星空的深处,在也是宇宙的意义……”
码的,为什么谈话都要这么装模作样的高深了?
侯平安一巴掌拍在磨盘上,嘿嘿的笑:“那刚才是不是两颗星发生了碰撞事故?”
“呸!”
齐采芹忍住笑,转过身,环抱了一下侯平安。
“技术不行,当心的你的轮胎被撞爆胎了!”
“哈哈……”侯平安大笑起来,然后看着她说道,“等培训完了,要不要留下来?你不是希望能够在魔城找到归宿感吗?”
“怎么?养我啊?”
说“养”不说“包”,等于说“几”不说“霸”,但是意思都懂的。
“我又不是慈善机构,你也不是孤寡鳏独,还要人养吗?帮我做事吧,做你擅长的,现在的这个网络教育课程网站,肯定还需要大量的人才。”侯平安捏了一下她的手,并没有趁机做点儿什么。
“哈哈,想得美啊,还真不行。”齐采芹伸了个懒腰,将美好的身段又展示了一下,笑,“我记得有个女老师辞职的时候,写了一句话: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其实我也想这样写上一句,然后潇洒的走出去。”
“写一句什么?”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惟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侯平安鼓掌,点头说道:“这句话挺好的。很有深度,我很喜欢。”
齐采芹说道:“可能你会说我很文青。但是渣男写诗却是最能打动人心的。这个世界的人最懂女人的,其实就是渣男。”
“渣男是谁?”侯平安问了一句。
“云中鹤啊!”齐采芹还奇怪的看了他一眼。
侯平安一愣,忽然想到这首诗他从来没见过,居然不是齐采芹写的,而是一个叫做云中鹤的渣男写的。
看来还是读书不够多啊,还得多看书。想着星期一的时候,又去和齐采芹躲在阅览室看书,一定要找找这个渣男云中鹤的诗来读一读,很有味道,值得学习。
“所以我还不是你的那个灵魂伴侣?”
侯平安也不沮丧,他和齐采芹的关系也仅限于露水情缘而已。两人的这种状态,确实还称不上是灵魂伴侣,最多是各取所需的寂寞男女。
只不过在这种关系的进展中,有些超出了齐采芹的掌控了。如果能够为了一个男人的成功而内心雀跃,这种无法让自己控制的情绪,在齐采芹看来,就是对自己自由的一种潜在威胁,她必须要远离。
但是她能躲得了吗?以为茫茫人海中的灵魂伴侣,真的就像是瓮的王八一样了?随便一捉就能够捉到?
手机震动了,放在床头柜上的。
侯平安转身去拿手机,顺便就躺床上接听。能打通这个电话的人,都是侯平安认为很亲密的人,拿起来一看,是童芸的。
“大圣,拜托了,争取一下,将创新研发中心放在魔城,我们的未来之城。”
“多米尼克是什么调性你不知道?”侯平安说道,“这都是试探,真正要施行,我估计还要等一段时间,而且这种话,还可能随时更改的。”
“我想克洛伊征求了意见,她说已经是规划中的事情了。但是多米尼克有个条件,这个条件和你有关,不过她没有说。”
童芸叹气:“大圣,我希望你将这话放在心里。”
“我把你放在身下都不行,再见!”
侯平安不愿意和童芸扯这个事情,明知道多米尼克不可能放那么大的权力给童芸的,对同于和侯平安,他已经给的够多了。
甚至是连品牌授权的事情都给了。可以让欧雅泉贴牌去生产衣服、鞋子等等很多衍生品,这么大的利益让出去以后,不可能还会给童芸什么利益了。
只能说这个女人的心很大,什么都要占有。
侯平安是不管的,只要她占得越多,自己获得的利益也越多,随便她折腾就是了。这种费力不讨好的事情,反正自己是不会去做的。
“我要走了!”
这边已经换好了衣服的齐采芹对着侯平安说道。
“去哪儿?不一起吗?”
“我饿了,要去吃早餐。”齐采芹还真的就走了。
看着门被关上,侯平安摸了摸头,感觉这个女人今天有点儿奇怪,特多愁善感的,还什么于茫茫人海中寻找灵魂伴侣。
呵呵,这位道友,要不要做个灵魂道侣啊,我会密宗禅法,可舍与你的!
侯平安真想对她来这么一句。
不过他很尊重女人的想法,她们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自由的很,他也从来不干涉这些女人的自由活动。说白了,那就是渣呗。
这一点,不管他的情感进化到了哪一个层次,是改变不了的。
人之初,性本渣。
齐采芹匆匆的从酒店里出来,快步的从街道上穿梭过了马路,然后转了几个弯,一个人在街道上有些漫无目的的走着。
刚才她站在窗口,听着侯平安打电话,忽然之间,心中就有了某些冲动,很想过去将这个男人的头搂进怀里。然后用最轻柔的动作来抚摸他的头发。
这个冲动的想法让她自己都吓了一跳,很快就觉察到这又是一种不受自己控制的情感在心中蔓延泛滥。她要做的就是赶紧的离开这个家伙。
在街道上走着的时候,忽然想起了和他的第一次在街上的相遇,又不由得笑起来,那家伙就是那么的不要脸,谁都能主动的勾搭上去。
只是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即便是她赶紧的逃了出来,但是走在路上的时候,满脑子想的还是那个大混蛋。
齐采芹走了,就像是风一样的走了,房间里还有她的味道。
对于齐采芹这样的女人,侯平安自然明白她为什么会突然之间就离开。侯平安就是这样一个能够看透人性的人,所以他没有挽留,因为这没有意义。而且即便是齐采芹真的要离开,也会是在成人学习班解散之后。
“嗡——”
手机震动的声音再次的传过来,这次拿起来一看,是叶馨语发来的信息。他对这个叶老师的心情其实挺复杂的。
一方面觉得这个叶老师真的很对自己的脾性。二来这个叶老师很够义气,一个能够主动将自己全部身价都借给自己的人,你还真没法拒绝脑子里对她不断加强的好感。最重要的是,叶老师让自己有种奇妙的灵魂上的契合感。
这种契合感有时候让侯平安自己都感到吃惊了。
叶馨语:明天周末,请你吃饭。
侯平安:那就吃呗。
叶馨语:这么快答应了?
侯平安:难道你要让我两只手扯着耳朵,蹦跳着,唱着小兔子乖乖,来答应你?叶老师,你的要求好奇怪啊?
叶馨语看到这家伙的回信,忍不住就“扑哧”笑出声来了,总是这么搞怪,就像是长不大的小男生一样。但是越是这样的侯平安,越是让她心里升腾一种想要摸摸他头的冲动。
叶馨语:说正事呢,是夏院长给我下的一个任务,他明天想请你吃个饭。
侯平安:你作陪吗?
叶馨语:你们俩个大老爷们谈事,我就不掺和了吧?到时候我把地址和时间发给你。你看行不行?
侯平安:你去,我就去。
叶馨语:一个无奈的表情包。怕了你了,我也去,行了吧?
侯平安:一个咧开嘴大笑的表情包。遵命,女皇陛下。
看到这个回复,叶馨语都不禁莞尔了。
这男人真的太懂女人的心思了。哪怕明知道他也就是嘴巴花花,但是心里就是非常的受用,甚至还想了一下,明天自己穿一件什么衣服去了。
侯平安当然知道夏院长的意思了,项目嘛。要么是财帛动人心,要么是名气惹眼热。但是侯平安不排斥这种事情。
关系嘛,并不是对秩序的破坏,而是对秩序的完善。
所以换个角度来讲的话,如果两人真的能够在吃吃喝喝的时候,狼狈为奸……不是,志同道合,那岂不就是一段佳话?
有了和夏院长在网络教育课程上的合作,侯平安还是对师范大学这所给自己背书的高等学府,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的。
叶馨语:这事就这样了,到时候发给你。臣妾告退了!
但是刚发出去,就觉得臣妾这个词用的太离谱,本来是想回应侯平安的“女王”这个词,撤回之后,这才放心的拍了拍胸口。
却不知道侯平安看到这条消息的时候,有些呆了,啥节奏?
臣妾?叶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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