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西归(补前天第二更)
过了浩荡乌江,路过夫子庙的时候白重问徐宁需不需要进去看一下,有林秋荣的面子在,料想里面的老夫子不会觉得太过为难,只是徐宁拒绝了,想着那个淡蓝长袍的书生,徐宁觉得还是等到以后自己再登门拜访。
或许是儒林起始之地,礼仪规矩早已经深入人心,多以锦州民风淳朴,百姓待人诚恳热情。一路向东而行,徐宁等人并没有因为外乡人的身份受到多少影响。冬季总让人感觉病恹恹的,一路上的城镇之上以往的叫卖声与行人身影少了不少,在加上田里农务并不需要时时敦促,所以百姓皆乐得守在自己家中或是走步邻里闲话八卦趣闻。这倒与自己家乡小镇有些相似。
现在身体内的真气已经可以自主运行,不用徐宁专门花费心思与时间去温养壮大,每日里感受着那口纯粹真气的日益磅礴,徐宁的心情便像这冬日里的暖阳,温暖而不失光亮。练拳是经年日久的事情,急不来的,这与境界攀升并无多少关系,练拳更多的是形神意的结合而非力气境界的稳定增长,这种道理徐宁很早就已经知道了,现在的徐宁,做的最多的东西便是将那《搬山》拳谱不厌其烦地一遍又一遍演练,即使对于所有的招式皆已熟悉通透,每次摆架练拳,徐宁仍旧是一丝不苟,没有丝毫偷工减料的成分在里面,这让作为护道人的白重很是满意。
原本白重还害怕徐宁会因为年少而耐不住寂寞,却没想到这个少年虽然有时候也会有少年意气,但更多的时候还是脚踏实地。徐宁是剑道万古无一的天才不错,但走纯粹武夫的路子,在这条道路上并不缺少更加惊才绝艳的天才,所以徐宁能够在如今体魄强健与实力卓绝尤其是拳意之浓厚这一方面的造诣深厚绝不是运气使然,而是一步一个脚印挣回来的。
锦州少山多水,除了广阔浩荡的乌江贯穿南北,东西方向上还有一条广阔无垠的扬子江奔腾而过,除此之外,烟波浩渺不知其方圆几里的大小湖泊仍有十余座。一路上徐宁便是遇上了四五座大小不一、深浅不一的湖泊,皆是风光秀丽,碧波荡漾,宛如明镜镶嵌在锦州大地。即使在冬季也是一些不可多得的景点。
几千里的山川秀泽,锦绣江湖走下来,可以明显的看出来徐宁的心气比原来的乡巴佬高出了不少,视野,更重要的是心胸的开阔让徐宁的眼界越来越高。
读书人喜欢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但有时候,读万卷书,还真就比不上行万里路,最起码白重是这么认为的,想到家里那个离经叛道的三师兄,白重咧开嘴笑着,或许天底下再也没有那样有趣的书生了。读书人都说君子动口不动手,但是那位书生一向是先动手再动手,你要真欺负了我家人,我管你有理没理,先打过了再说,打得过,再和你讲道理,要是没打过?嘿嘿,对不起,我喊家里人来继续打过,等打赢了,还要和你讲道理。这哪里是克己复礼的儒家君子应该做的事情,街上的地痞流氓可能都不会做得比这个更差,但是要说五位师兄弟之中白重最喜欢谁,那个书生绝对会排在第一位,然后才是带着自己翻墙出宗门偷偷买酒喝的二师兄,当然不是说白重不喜欢其他的师兄,只是相比较于他们的规矩,白重这种懒散性子还是更喜欢离经叛道的三师兄和二师兄。
或许现在自己的懒散与跳脱,想必是与二师兄三师兄一脉相承了。
白重并不认为这样有什么不好的,剑修本来就是最应该跳出条条框框的一类人,要是还弄出各种规矩来束缚,那哪里还会有让人津津乐道的剑仙风流。
在踏出锦州地界,踏入亳州边关的时候,郑玄祯有些愣神,看了眼来时的路,脸上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挺纠结的。自己当时说过,要等到自己剑术高绝的时候才会真的去大燕春秋剑冢选一把自己的佩剑,而现在自己与那座剑冢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了,郑玄祯不是没想过这次跟着白重徐宁走出来这么老远的路,权当是游历了,自己走出兰州那座广阔的郑家寨不就是为了游历嘛,可是这种心思在公羊羽离开之后便有些挣扎起来。
看着前面埋头前行的两人,郑玄祯默默道:“或许是到了该离开的时候了。”
作为与锦州交界的重镇——齐安城一直是烟柳繁华之地。与西北的土石建筑稍有不同,锦州亳州的建筑更偏向于青竹木楼,当然主要承基还是土石结构,只是在外观上,锦州亳州的建筑更有了一些观赏性。
酒楼内白重吩咐店小二上了几道特色菜肴,尤其是酒楼内最好的酒。吃饭的时候,白重有些意外如今的郑玄祯何时变得如此沉闷,虽然说吃不言睡不语,但是这种蹩脚礼仪向来是郑玄祯看不上的,在西北,一直吃饭喝酒却不说话,非得将嘴中闷出疹子来。只是今天的郑玄祯真的像是换了一个人。
白重倒了碗酒,与郑玄祯碰了一下,笑道:“怎么,想媳妇儿了?”
白重只是开开玩笑,没想到郑玄祯还真的点了点头,将面前的酒碗一口干净,郑玄祯道:“当时和陈先生一起出来的时候,是为了我爹和他朋友的一个约定,当时我爹就在私下里告诉我他那朋友有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让我将他要的那件东西赢过去后,最后再给他坑蒙拐骗一个儿媳妇儿回去,当然啦,最好还是他那朋友家的,肥水不流外人田嘛。后来我在我那叔叔家里确实是看上了一个荡秋千的姑娘,就是不知道是不是我那叔叔的闺女,不过我也不在意,毕竟当时爹只是说带个儿媳妇儿回去,也没说非要我叔叔家的闺女不是?只是后来我着急下山是一个原因,实在不好意思上去搭讪又是一个原因,所以也就不了了之了。”
“哟,感情还是一见钟情阿。”
郑玄祯点了点头,“算是吧。”
“那之前那么长时间也没见你想媳妇儿想成这样阿。”
郑玄祯挠挠头:“这已经到亳州了,再过一小段时间你们应该就能够到那处仙家渡口了,我在跟着也就没什么必要了,就想着,我差不多也该走了,书生当时和我说过一句话,我觉得挺对的,一个人走过多少地方决定了他的眼界高度和思想深度,和你们洋洋洒洒走了这几千里路,我觉得也该自己一个人轻装上阵,也去好好晃悠一番咱们大秦的山水风光。”
白重不再说话,徐宁也是沉默着喝着酒。
“宁小子,咱们俩现在也算是过命的交情了,我也不多废话,以后等你去往域外战场的时候,从我们那边走,我让你喝最烈的酒,骑最快的马。”
徐宁鼻子里嗯了一声,声音模糊不清。
“那你想好了后面怎么走呢?”白重问道。
郑玄祯喝了口酒,“肯定是先去我叔叔家阿,不管是坑蒙拐骗还是精诚所至,实在不行就是强行绑回去嘛,这次回家我总也得带个媳妇儿回去不是?然后回家好好沉淀一下,将自己的剑术刀法再砥砺砥砺,毕竟有白大哥的珠玉在前,再然后,我想去域外战场看看。”
听闻最后一句话,白重明显的楞了一下,正色道:“想好了?”
郑玄祯点了点头,只是还是吊儿郎当的样子,“想好了阿,等你们什么时候听说过一对夫妻双煞杀的域外天魔屁滚尿流,不用猜,那板上钉钉的就是我和我未来媳妇儿了。”
白重啐了一口,笑骂道:“不要脸。”
“上次因为要脸已经错过一次媳妇儿了,这次可不能再要脸了。”郑玄祯笑道,只是眉眼里的不舍怎么也关不住。
“放心好啦,我这么没心没肺一人,难道还会有什么意外不成?反正以后咱们三肯定还是会见面的,毕竟这座天下就这么大,走来走去也还在这个大框架里面,记得小时候看奇侠志,里面有一句话我觉得特别好,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遇,反正我相信,等我们再见面的时候,我们三肯定是最好的我们。”
“之前老是大大咧咧的,没成想你肚子里墨水倒是装了一大堆,牙都快被你酸掉了,谁特娘的会舍不得你,你自己一个人在这里自说自话不嫌臊得慌阿。”白重笑道。
郑玄祯端起酒碗,举至方桌中央,白重徐宁皆是端起酒碗与之重重碰了一下,然后三人一同饮尽。
一餐结束的时候,郑玄祯已经有些醉了,脸颊上面已经有了两坨红晕,在他一身白色的映衬下显得异常明显。
将郑玄祯送出齐安城,看着他独自牵着程先生低着头自顾自地离去,白重轻叹了一口气。
徐宁高高扬起了右手,在空中摇了摇。
郑玄祯像是心有所感,只是脚步不停,头也不转,同样高扬起右臂,在空中舞动。一头白色的头发在阳光的照耀下,眯了人眼。
徐宁鼻子微酸,但终究没有落下泪来,郑玄祯自始至终都没有一句告别的话,就这样走了,在已经有些西斜的阳光下,缓缓西归。
徐宁和白重在城楼下站了很久。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有相聚的欣喜,也有离别的心酸。离别不说再见,因为我知道,离别是为了更好的相见。
徐宁道:“郑玄祯,很期待与你下次相见。”
阳光下的少年笑了起来,像是寒风中盛开的一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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